《来,坠落》
第12节

作者: 来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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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在一片荒凉的田野停下,列车员没有作什么解释,一个小时过去了,火车依然纹丝不动。妈的,我不能等下去了,之前路过的是平顶山站,也就是说离家乡不远了。于是我从窗户跳下火车,穿过荒芜的田野,在地头向村民打听公路所在。他们说,还有很长距离,徒步要很久。这时,两个乡间少年,开着辆农用三轮车过来,说可以载我到公路旁,只需要五块钱。我立刻付了钱跳上三轮车,在崎岖的土路上颠簸。田地里是刚刚露出小芽的冬麦,沐浴着稀薄的阳光,在风中无比快乐。

  少年把我丢在不知方向的公路旁,我站在那儿慌然无措,这条路是通向哪里?城市又在何方?我甚至看见一辆挂着家乡牌照的的士,但它坏在远处的路上一动不动。我向路边麦田里除草的阿婆打听。她告诉我,顺着公路,向太阳的方向走,就能找到车站。
  太阳在下沉,我提着行李袋在公路上追逐它的光影,并向路过的汽车伸出拇指,感到无比幸福。一辆拖拉机在我面前停下,后斗装着和了水的石灰。司机是个朴实的中年男子,一脸胡子拉碴,黝黑的皮肤饱经日晒。我挤进窄小的驾驶室,没有副座,连门都关不上,路上我一直用手拉着。他说,他孩子和我差不多的年纪,所以才会载我。拖拉机发出巨大的声响,他的话很快被淹没。我对他唯一表示的感谢是半包压扁了的烟,而他只抽出一根。半个小时以后,车在一个三叉路口停下,他说车站就在右侧不远的地方,我下了车,向这个我生平第一次给我搭车的人致谢。他微微一笑,绝尘而去。

  我在车站买了矿泉水,看着那些可以回家的客车闷闷不乐,只剩下这些路,不如去搭车。
  那条满是煤渣的公路上有无数汽车驶过,我兴奋地举起右手竖起拇指。灰色的公路上我的红色苏格兰格子外套格外显眼,我提着行李袋,像个异乡人。一辆面包车在我前边停下,我跑过去,司机好奇地问我要干什么。我说想搭车去喜州,他盯着我的脸足有三秒钟,然后开门让我上车,“但我只能带你到襄城,那儿离喜州已经很近了。”

  我跨进凌乱的后座,顾不了他能把我带到那里,只要接近就行了。司机没再和我说话,跟副驾驶座上的人聊天。我闭起眼睛,不问世事,随便他把我拉到哪儿。
  面包车把我载到在襄城市区,这是个不大的县城,车站就在马路的尽头。拐上旁边的公路,就是回家的路。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冬日的太阳在逐渐消退。车站开往喜州的汽车可能是最后一班,但我拐上了公路,想继续搭顺风车。
  我在路边的小摊上买了个火烧夹鸡蛋,妈的,我又吃到火烧了。公路上车流不断,我还有希望。
  沿路的村民们注视着这个动作怪异的人,我只是不断地竖起拇指,直到天色擦黑,直到夜色扑面。我知道路的一头就是家,所以有无穷的力量喷薄着,在没有路灯的公路上快步往前走。没有汽车驶过时,公路一片漆黑,田野无声无息,路旁高大阴森的树还不时抖动叶子吓唬每一个夜路回家的孩子。我抬头只看到远处村庄微弱的光亮和天空闪烁的星星,只有他们与我同在。

  有车灯闪过时我会立刻伸手拦车,但依然只有我一人在路上,而且车越来越少。我害怕一直走在这条路上,永无尽头,不能回家,彻底地迷失在无边的夜里,再也不能吃到暖心的面条,看到妈妈的笑。我恨这条该死的路。
  一辆过境的长途大巴载我走完了剩下的路。我安心地靠在座位上,窗外的黑暗还在延伸。我能感到自己的心脏随着汽车的颠簸而跳动。我不知道此时此刻他们在做些什么,在和什么样的人喝酒聊天或者伤心欲绝,那些散发迷人气息的花朵是否依然娇嫩,还有暮色里坚守的十字架,谁谁谁慌乱的眼神……
  我只知道,这条路会带我回家。
  日期:2011-6-13 21:02:00
  第二章

  一
  来不及和亲戚们打招呼,在回到家的第二天晚上我和李铭约好一块喝酒,他是我中学时代的好兄弟。当我赶到约定的地点,李铭已经在北方初冬的夜里矗立了很久。依然的模样,戴着十分傻气的眼镜,和他一米八零的身高一点不搭调。一见面他就取笑我凌乱不堪的头发和我钟爱的格子外套,而我知道这只是他不知该如何开场白才随意的说出的话。当我们在小饭馆油腻的板凳上坐定的时候才真正进入状态,开始讨论无关紧要的话题并怀念学生时期时代的美好时光。现在的李铭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青涩,非要和我喝二锅头,说是男人就来白的,“你傻啊,这么冷的天喝啤酒。”

  我还不能确定自己现在是否可以称之为男人,自从大学退学到现在几乎任何称之为“必须”的事情都没有做到,用大多数人的标准衡量,我是个二了吧唧的家伙。
  “我很想像你一样,到处乱窜。就算瞎混也能看到很多好玩的东西。”李铭是一个酒狂,在说这么短的一句话间隙,喝掉两杯酒。
  “那你就收拾东西上路啊。”
  “但是……”
  “别但是。”

  “呵……喝酒喝酒。”
  我们在无人光顾的小饭店,用两盘花生米葬送掉一瓶半白酒,李铭无数次地点燃香烟,诉说他的故事,我很少说话,盯着他的眼睛,想像关于他的一切。
  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年冬天几乎没怎么下雪,我穿梭于各种场合见各式匪夷所思的人:春风得意或者失魂落魄的老同学,结了婚的发小,依然迷人的初恋,对我鄙视不已隐藏很深的朋友,以及我从没想到会遇见的人,而且居然是跟着李铭一起认识的。
  一个混乱不堪的夜晚,我跟着李铭在一间酒吧的KTV包间里喝酒扯淡,当时在场的是一些李铭休学三年以后重新上学认识的同学,也就是说这些人还只是高中三年级的学生。讨论的话题无非是高考姑娘打架流行歌曲和玄幻小说。我参与其中是因为在家呆着实在无聊,而听人扯淡不会死人。
  “这是北京浪人。”李铭对他们这样介绍我,我含笑不语故作深沉。沙发上那些未来的主人翁一个个面目可憎,或沉溺酒色或面无表情,直到我注意到角落里坐着的一个姑娘。她是那种你甘愿抛开所有,从今以后只听从她的意愿,只要微微一笑,你就为之倾倒的人。但她只是没落的坐在那儿,若有所思地盯着手指,流海遮住了她的双眼,傲人的气息在她身后铺展。

  我没有向李铭打听她是谁,也没和她套近乎,只偶尔用眼角瞟向她。她如这年冬天唯一的一场雪,不容人亲近。
  日期:2011-6-13 21:22:00
  二
  有天下午,我去见另一个很久没有碰面的旧同学,他在我的印象中只是一个孱弱的小孩,如今他却在听Joy Division这类音乐,并打算卖掉吉他,换个贝司,组个乐队玩后朋克。于是一见面我就和他讲关于后朋克的笑话。
  “某时某地在PK14的现场,我问站在我旁边的一个身着KURT头像T恤的眼镜男什么是后朋克,他告诉我说,后朋克就是朋克加艺术。而在那几个月后我和一个朋友聊天,朋友告诉我,后朋克就是朋克后边的朋克……”。

  张宁听了我的笑话并没有作出什么令我欣慰的表情。我忘了,该死的,他找我来只是打算和我喝喝啤酒,而不是讨论摇滚之类的玩意儿。
  “听说你前段时间去了新疆。”我对张宁这一举动十分好奇。
  “是青海,待了半个月。”
  “说来听听。”
  张宁抬头看我,长发遮住了他的脸庞,只能隐约看到眼睛。我觉得我们都是不合时宜的人,在这样一个北方小城市里,人们关心的是票子和房子,而不是什么他妈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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