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时,我干了她。22岁时,她干了我》
第39节

作者: 剑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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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领导?眼鼻口耳大脑都说自己可做领导,屁眼也说自己能做领导,大家一片嘲笑声。好吧,屁眼不工作了,没一天,头晕眼花,耳鸣鼻也塞。屁眼就当上了领导。从此后,一天到晚没啥事,逮着个机会还放臭气的就是领导。
  看着那些来自偏远省份却吃喝不愁的家伙用贷来的钱花天酒地,还大言不惭地说贷了就没打算还的可恶嘴脸,我真想抽学校里那帮只知钻营不懂经营的“屁眼”们。这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就没谁稍稍地统筹兼顾一下。

2009-10-07 14:45:07
  刚打电话给其华时的那股男儿不服输的江湖豪情一瞬间就不见了,留在心底的就是对家中欠债莫大的忧虑。我突然觉得这几日的行为如此可笑。就算你抓了个小偷,pol.ice给你只三十元做的锦旗,你的生活就会改观了?就会有更好的公司向你狂抛媚眼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普遍性难道你能视而不见?小偷偷了你的东西,你再敲诈小偷,天经地义了?狗咬了你一口,你不会傻到再去咬狗一口,因为你的对策是杀了狗。但是杀狗不用看主人?只争一时长短,不计长远打算,短视。所有的所谓江湖恩怨,在钱的面前,在父母之情的对比下,显得如此渺小,几可忽略不计的的渺小。

  这一夜,我又无眠,眼睛酸痛地要命,脑袋却清醒地吓人。
  第二天早上,我昏昏沉沉地睡去,直到被其华的电话吵醒。我去火车站接到了其华,见到他时,远没有想象中的兴奋。其华看我萎靡不振的样子,说:“兄弟,受苦了。现在我来了。”
  “谢了,大哥”我的敷衍情绪如此明显。现在,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寄点钱回家。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但它远没有生活来得真实。和香港早期影视剧差不多,我和小偷相约在一片烂尾楼前的空地上。我方就是我和其华,小偷那一面人丁兴旺的多,有二十几人,还故意松散着占了半个空地。一看他们就是一路货色,衣服穿得奇形怪状,头发也染得五颜六色,如果从空中几百米往他们俯视的话,活脱脱得了梅毒。而他们的老大,一个矮墩壮实的中年汉子,则用光头来标榜大哥的与众不同。他坐在不知是小喽罗们临时搬来的,还是本来就有的一块石头上,故做威严地带着一副蛤蟆镜。

  我跟在其华的后面向前走去,到了对方老大面前,其华一屁股蹲在地上。这一下颇出我的意料。其华饱经沧桑,枪林弹雨里进去多少回了,照理说这点小阵势他本不该放在眼里的,只要他威风十足地随意那么一站,身上所透出的霸气就能将对方折服。谁知,他竟一屁股蹲在地下了。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抬着脑袋仰视着说话显然在士气上就输了一截。我站在后面,紧抓住包在报纸里的菜刀,不知是站还是坐好。

2009-10-07 14:45:32
  “跪下”对面不知谁喊了一声,倒给了我提醒。我一言不发地,直直地站着,眼睛里凶光毕露,慢慢地随着人群,象空调一样将他们冷扫了一遍。看着他们人多势众,我内心里居然也没有私毫的胆怯,反而有一种快意恩仇的冲动。事实上,我不是胆大妄为的人,和心狠手辣也相去甚远。我应该是社会上最为普遍的那种人,说好好不到哪去,如果你让我学雷锋,我觉得你脑子有问题。说坏也没有胆量坏,你让我做张子强或者白宝山,我觉得你不仅脑子不好使,连精神都有问题。我就是那种见危险就闪,见困难就退,见钱却捡,见便宜却上的普通小民。而在这种场合,我却和其华一样面无惧色。我也知道,这些都是因为钱。我上学所欠的债务,它就象有助于打通任督二脉的灵丹妙药一样,让我的胆量与气概一朝就和苦练半生的其华搏了个旗鼓相当。

  “这位大哥,我兄弟不懂事,请你高抬贵手,放他一马吧”其华先礼后兵的话语也平平无奇。
  “放了?你的兄弟没事了,我的兄弟怎么办?白打了?”对方光头大哥讨价还价的能耐也缺新意。
  “这样吧,我兄弟砸了你兄弟一砖,我替他扎自己一刀”其华说着,把盘着的右腿伸直,将裤子挼上了大腿处,右手拿出随身带的水果刀,明晃晃的。
  “大哥?”我吃了一惊,暂时从还钱的事务中分了点神出来。
  “听我的”其华转过头来叮嘱我,并且不合时宜地冲我眨了一下眼。

  我一看其华在这当口还有工夫挤眉弄眼,而且说完那句话后并没有跟着把刀扎进自己的腿里,那心思就又全回到了债务上了。
  “你有种?扎一下我看看”光头不吃其华那一套。这和我从电视上了解了情节好象不一样啊,哪有挤兑人家自己扎自己的,见好就好,让人家服个软,最重要的还是能拿到钱啊。这要是真扎下去,那可就要鸡飞蛋打了,别说钱了,搞不好以后命都会丢了。能扎自己的人,一定也是睚眦必报的人。终有一日,他会再扎回去的。
2009-10-07 14:46:27
  “这个,这个”光头方寸大乱,全然没有了老大的稳重。
  “不能这么便宜他”一个小喽罗不知深浅地喊了一句。
  我看了眼光头,他仍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操你妈的”没有债务转移视线,我也有豪气干云的时刻。我看光头举棋不定的神情,怒火中烧,拎起边上的菜刀,连报纸都没拿下,就直劈向光头。光头难得地果断了一下,他头一歪,我的刀就落在了他的肩膀上,血光浸透着一半的报纸。我刚想往回抽,他一把抓住了刀,死死地按着。我心念糟糕,忙用力回撤。光头的力气不小,一只手稳稳地抓住刀。

  “老大,大哥”光头的兄弟们没想到我一个人就敢向他们挑衅,哗啦哗啦地就围了上来。
  “都别动,误会”光头暴喝一声,然后低头对我说“这边说话。”
  我一时也愣住了,握着刀把跟光头往前走去。走了十几米,光头尽量不让别人听见地说“我混了十几年,不容易,给个面子,别做太绝”说完他提高分贝“小子,你们挺仗义,爷佩服。从此后,这事就算完了。”
  这就算完了?就这样完了?说实话,我还没进入状态,这事就算完了?
  我们没有多耽搁,我把其华扶向最近的小诊所,光头也赶快去看他的肩伤,虽然走的时候,他那帮小偷手下还吱歪个不停,但都被他暴喝住了。
  事后我想,也许现代人见多了为女人插兄弟两刀,冷不丁地见到个为兄弟插自己两刀的,一时间在精神上就被震住,再见到我不顾后果地直奔光头的脑袋上砍去,重现了消失多年的亡命之徒的风采,他们心理就彻底地崩溃了。
  血性,这就是血性。一个人,有血性,那他就是可敬的。一个国家,有血性,那它就是伟大的。我误打误撞地领悟了这一点。

  其华休养了几天,执意要回去,我阻拦不住,就送他到了火车站。在候车的时候,我问他怎么没有叫大强一起过来。
  他一愣,反问我“你不知道大强出事了?”
  “出事了,什么事?”我吃惊不小,这个屠夫又不老实了。
  “他和另外两个人一起去偷电缆,被人发现了,他被抓住送进了派出所,另两个人跑掉了”其华的语气很平静“大强坐过牢,知道那里的滋味不好受,就想着坦白从宽。他把自己的事交待的一清二楚。本来这事不大,拘留几天也就放出来了。pol.ice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程序化地鼓励他立功,多交待一些,那样连拘留也可以免掉。大强一听还有这好事,就把另外两个人也供了出来。这下可好,他们成了盗窃团伙。另外两个人没抓住,大强被判了三年。”

  听到这样的结果,我又无语了。
2009-10-07 15: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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