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的巧合,不只出现在拙劣的书文中。孤寡着被遗弃的一个女人,竟然就怀了身孕。当她的儿子出生,传言也就被他好事的乡党带到了哈市。为求得心理平衡,男人也宁愿相信,他不在家的日子里,有男人在替他行使丈夫的义务,尽管依他对女人的了解,他觉得她永远不会,但是有那她娃的帮衬,反复言说,他竟也开始怀疑,他不过是一次投篮,哪就准到一次就中,再者,算算女人的生产日期,比他预算中的晚了一个月。当他接到女人寄来的照片,怎么看那孩子都像个野种。——他想过回去的,尤其是女人刚离开的日子,他必须弥补他心中的愧疚,可后来,似乎也不只是那她娃的阻拦,更多的是他自己心理的障碍,他觉得即便回去,他也解释不清,要多尴尬有多尴尬,他说不清,他丢掉了他自己的承诺,就像那她娃说的偿还,他似乎更加心安理得。
日子蹉跎了下来。
日期:2012-10-18 09:18:57
尽管那她娃一再催促要结婚,男人却一直拖着,这无情的拖延让那个异国女人濒临绝望的边缘。他感觉生活变得乏味极了。抗战前夕,他找了借口,去了重庆,他打算去流浪,做个彻底的自我放逐,大男人当四海为家,不要任何牵拌,他希望他手中的笔能够救国救民于水深火热。不自觉的,他还是顺路回了一次家。
家里竟然空空的,只有一个老妈子,孤单地守着他的家。
随嫁的老妈子说,那边有地窖,好藏人,小姐带着孩子们回去了。她没说她们还回来不。他也没有问。她让老爷到那边去找。——老爷?小姐?简直可笑,看来是她的特意安排——过了这些年,他都混成老爷了。他在心里笑着,嘲笑着她的迂腐和落后。他在她老家的房子附近踟蹰了很久,终究是没有勇气走进去。就她带孩子回娘家这事,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躲避战争,再就是也躲了他,就像他想象中的偿还,她大概也是要收回的了。
——如是这般,他就平衡了,想想那个来历不明的孩子,他扭转头,向村子外面走去,哪能一次投篮就中。
从重庆到北京。男人开始崇拜着另一个强大的男人,他紧紧地跟随,他似乎摸到了生命的质感,厚重而且有趣儿,他有了新的信仰。
越是告戒自己忘记,实际上是在强化记忆。
男人写了信,依然写他自己家的地址。他用这点小聪明,来衡量一个女人对他的爱,如是她当初,在过日子的过程中爱上了他,那么说,这爱,不会因为他爱上另一个女人而消失,假如真的消失了,那么说,她当初的爱,就很值得商榷。
无论对谁,他对他的家事只字未提,包括那她娃,仿佛他曾经的所有已经不复存在。从重庆追到北京,他的心里埋下了深深的痛。从一个女人波及所有的女人。
第一次,他抄了半首词,陆放翁的《卜算子?咏梅》: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仍旧是水胭脂写就,香墨点点,淋淋漓漓——她不知道他为何模仿她,她想起《我侬词》——没有办法不想,看见红色就想,为这,她已经把所有的红色衣衫全部珍藏,整日素服淡妆。只看了一眼,字迹潦草至极,她看出他的心事,没假太多思索,烧掉了,一任灰尘飞扬。
过家门而不入,她被无情地抛弃。可她仿佛感觉到,另一个女人,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取代她。
为何只写半阙,他自己也不明白。
等了很久,没有回鸿。
大段的人生空白。我们的故事失去了细节。
人生颠沛流离。他不会回来了,或者已经客死他乡,在很长一段日子里,女人没有了男人的消息。
女人老了。
即便人生无常,生活无情地变革,但她看起来应对自如,在所有的孩子都成了家的那天,她庄重地宣布了他们的父亲已经不在人世的消息——在等待的过程中,她知道了无望等待的苦,让孩子断了这盼头儿,只当从来没有过——她从没有过的强悍和果毅,甚至,她一滴眼泪也没有流。
绝情于生活,比无情更让人感觉弃绝。
所有的孩子离开了家,她放飞了鸽子,仰头凝望着那些闪亮的翅膀。
26
那巨副照片,挂在很多人家正面的墙壁上,她有不同版本的好多张。他很严肃,看起来,但他又着实让她心安,俨然家里依旧有个男人。无数个夜里,她和那个墙上的照片对话,或者,她用她长满了老年斑又俨然透明的手,摸摸他下巴上的那颗痦子。
在所有的乡亲都感觉费解的眼光里,她把最小的闺女送到了英国留学。是闺女来信告诉她的,她的生日,和墙上的那个男人是同一天。就从收到信件的那天开始,她感觉她离那个神秘的男人很近,甚至,能够对话,尽管,她可能永远也见不到他。
这年冬天,又是一封书信,唤回了已经重病恹恹的女人。红色字体,水胭脂——她的男人。任是何种灵药都不灵了,她已经穿着寿衣,躺进了棺材里。“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她又重新活了过来。她嘲笑她自己说,她去摸了一下阎王爷的鼻子,冰凉冰冷的。把那首她读不太懂的诗歌放在贴身的兜里,或者,寂寞的夜里,她读给墙上的那个男人听,这个时候,她如果知道这诗就是那个男人写的,她会感到羞涩。窗外的龙游梅和她一样,已经很老,却依然活着,干瘪然而虬劲的枝干上,长满了豆大的花蕾。
有的等,她就能活,她也一直活着,活在一张写满红胭脂字体的想象里。又过了数个冬天,一个冰天雪地的日子里,有人把一个和尸体没有两样的男人,抬回了她的家里。
常理是应该落泪的时刻,她却欢欣鼓舞。她摸到了,他还有一线脉动,尽管微弱,但却是有的。红梅泡的高粱烧,她天天拿酒灌他,唤回了一个男人沉睡已久的味觉。她看出了他是在求死,没了活下去的勇气和欲望,她必须让他生还——哪怕用羞辱——如果羞辱能让一个生命复生。
着疯颠之,欢欣异常,仿佛要亲自庆祝她生命的终结。老祖母说,他活过来的那些日子,你大致见了的,整天乌眼鸡一样,你敌视你的祖父,因为他重男轻女,却又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儿子,只用他所有的力量去赏识别人家的女子。
只是从那之后,他几乎不见任何人,包括,其实仔细看,和他是同一个版本的儿子。
女孩儿表面上是什么都知道了。因为十几年后的一个冬季,她也被遣送回家乡,母亲的原话是慰藉老人们身边无有子女的凄凉,让他们享受含饴弄孙的惬意,说得很冠冕堂皇,只有女孩子知道,她的母亲并没有那么高尚,纯粹是她管不了她自己生下却从没养过的这个女儿,所以就把难题顺势推给了她的公婆。
【待续】
日期:2012-10-20 06:32:02
女孩儿表面上是什么都知道了。因为很多年后的一个冬季,她也被遣送回家乡,母亲的原话是慰藉老人们身边无有子女的凄凉,让他们享受含饴弄孙的惬意,说得很冠冕堂皇,只有女孩子知道,她的母亲并没有那么高尚,纯粹是她管不了她自己生下却从没养过的这个女儿,所以就把难题顺势推给了她的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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