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城》
第28节

作者: 秦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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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1-20 15:10:14
  第六章 弟弟(23)
  第二封信(7)
  我喜欢探寻历史。在探寻历史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秘密。这些秘密,当然不会写在光明正大的历史中,鲁迅先生说过,历史是帝王将相的传记。我觉得,历史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盖棺定论。我们的历史,一部部传承下来,但皆是胜利的王朝书写被它推翻的王朝的历史,这样的历史,哪里来的公正呢,用劲力气往自己的脸上涂脂抹粉,往前朝尸体上扔砖头粪便而已,这或许是我们五千年历史的本质。

  秘密皆藏在历史之外。人也有秘密。
  人的一生中,总有些秘密,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或者压在箱子的最底部,有些秘密,随着亲历者、见证者的离去而被一起掩埋,成为永远的秘密。而有些秘密,被不经意间发现,为人所知。有的秘密持有者,想通了,看淡了,把秘密公之于众。大多的秘密是不光彩的,是见不得人的,但也不至于伤天害理,违反法律,大多是不被所处的环境和社会接受。
  人,都有好奇心,想发现秘密。使用各种的手段,浑身的解数,动用各种感官,全部的热情。钻在秘密的黑房子里,用眼睛和大脑做武器,左右翻腾,但,某一天,突然这个秘密被你破解,黑房子中透进光线,是痛苦,还是高兴,是保守,还是公开,似乎陷入哈姆雷特的设问,是,或者不是,这是一个问题。当一个秘密变为两个人知道时,不知是否仍是秘密,我想,还是秘密吧。但,保守秘密的,人,会继续顺着已发现的秘密的光亮,继续往前走,直至碰到墙上,或者走入一片阴霾,但也有可能走入一片阳光。

  我试图走进一片阳光。
  我发现的这些秘密,写在一个古老的笔记本上,中间的插图,像第三版人民币上插图,散发着一种劳动的,纯洁的气息。本子的纸张已发黄,字迹暗淡,能分辨出来,是用纯蓝色墨水写的。字迹娟秀,女孩的笔迹。我虽然喜欢历史,有好奇心,但这次的发现,不是我有意为之,我是在找我幼儿园时的毕业照时,在阳台上暗红色的木柜子里发现的,这个木柜子,母亲说是她结婚时的嫁妆。本子里,我发现了胭脂河,发现了白沟,发现了更幽深的东西。

  有些事情似乎与某个人有一定的关系,你大约又在疑惑,为什么和某个人有关系,某个人有时谁呢,如果你细读我的家世,你就会发现比蛛丝,比马迹更明显的线索,若把白沟村作为纽带,你或许会察觉某些痕迹。这不是历史的真相,或许,历史的真相比这更残酷,或许,历史是没有真相的。我喜欢读司马迁的《史记》,《史记》中有真相吗,有,当然有,但,《史记》更大程度上是一部传奇,司马迁大师写作之时,到处走访,听人讲诉,勘察现场,是他最基本的做法。大部分的历史,是他听来的吧,他写下来,是以他的观点,归纳整理的一部传奇,当然也是一部历史。我喜欢这部亦真亦假,充满传奇色彩的历史,这部历史的文笔,几乎无人超越。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同意后半句评价,不同意前半句。我最喜欢的是《刺客列传》,曹沫、聂政、豫让、专诸、荆轲之流,皆是卑微的小人物,为了一个义字,冲冠一怒,牺牲性命,再所不辞,令人震撼。刺客列传,我读了好多遍了。我们这个时代,男人要么成了恶狼,要么做了奴狗,钻在利益的尘土堆中,啖血食粪,哪有什么“义”可言呢。

  不说历史了,历史总是比它本身的重量要重,说说新世纪吧。
  日期:2013-01-25 15:20:07
  第六章 弟弟(24)
  第二封信(8)
  今年是2000年,公元纪年建立后,历史又走了两千年,我们走入新世纪,前途依然浓雾弥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们的商品出口更多,我们购买国外的东西更快捷方便,我们正融入世界的怀抱,可惜很迟了,太阳已快落山了,我们才打开门,跨出去,或许不晚,能追上太阳。幸运的是,千年虫这个假想的敌人并没有爆发。
  说点轻松的,美好的,正在发生的,即将成为历史的事情。孙丹,东北的那个小姑娘,来信央求我给她写封情书,以她的口吻,写给足球队前锋,我发动起我所有的脑细胞来写,脑细胞大约能阵亡大半。写情书是件技术活,费脑力,也费体力,就像作家写长篇一样,是脑力活,也是件体力活。好在,憋出来了,居然洋洋洒洒五千余言,堪比《道德经》的字数,只不过传达的信息量,《道德经》包罗万象,富含哲理,而我代写的文字,甚至连爱都没说清楚,更遑论情了。

  收到信时,寒假已过完,春天即将到来,让我们沐浴在春光中。
  此致。春安。
  赵刚
  2000年2月9日
  日期:2013-01-25 15:20:58
  第六章 弟弟(25)
  第三封信(1)

  第三封信
  观文大哥好:
  春天已到。
  万物开始勃发,勃发的力量一天天可感觉到,青青的草从贫瘠的土地上奔涌而出。土地上覆盖着圆滑的鹅卵石,青草的力量如蓬勃融化的冰河,石头,脚印,镰刀,斧头都无法抵挡。青草奔涌的力量依然来自太阳。我们真是要感激太阳,没有太阳,就没有一切,那些崇拜太阳,以太阳为图腾的民族,自古便把握了宇宙的精髓。连翘花已经开败,前几天,是整条枝蔓的明黄,只隔短短几日,已是绿肥黄廋了,她已完成报春的使命,随春归去了,化作春泥更护花吧。紫荆开的正艳,红的发紫的花一支支,一束束无所顾忌的开放着,既然生命是短暂的,就使劲的绽放吧,哪有闲情听那些说三道四呢。这个春天来的有点晚,冬天不冷,春天却有点冷,骤寒骤暖的,温差极大,最低零下一度,最高二十度,不知道如何穿衣。我感冒了一场,鼻塞头痛,鼻涕横流,混混沉沉几日,已经痊愈,专家说,感冒,吃药不吃药,七天左右就好了,我还是吃了一盒风寒感冒胶囊。楼道门口,有株广玉兰,未长一片叶子,却开出满枝的白花朵,让人为这些花感到担心,她们漂亮是漂亮,但有些孤零零的,春天的力量尚未足够强大到能为她们提供保护。果然,一场寒风之后,花朵就全蔫了,叶子仍未长出,又变成光秃秃的枝杈,不是绿肥红瘦,而是绿红全无。满院的樱花,争艳开着,春天交给了她们,她们就尽情的绽放,白的粉的,交织成一片。还有许多,我知道名字和不知道名字的花,尽情的舞动在春天里。

  你说,你收到上封信,失眠了,或许我的表达,仍有不恰当的地方,请您原谅。偶尔,我也失眠,很小的时候就失眠,这缘于我小时候,在北塬住的那一年。某天,小学东边的麦田里,吹吹打打,响起唢呐班的声音。那是喜欢热闹的年龄,我正上小学一年级,我在北塬开始我的教育启蒙。我和一帮同学跑去看热闹,原来,某户人家在迁坟。那时迁坟的原因,大多是父母亲要合葬,是为了爱情,为了承诺,为了孝顺。某个老人先去世,另一位去世时,要求两人合葬,后人为遵守老人遗愿而迁坟,迁坟相当于重新办一场葬礼。如今的原因,大多是修路修桥盖楼征地,是为了金钱。我们跑到跟前时,正烧化着剪成圆形中间有孔黄褐色的纸钱,火焰之上,黑色的灰烬,在热空气的抽吸下,向空中用力地纷飞,如同一只只黑蝴蝶上下翻腾。我们挤进人群,墓穴已经挖开,四周堆着灰褐色湿漉漉的泥土,以七岁男孩的视角看,墓穴很深,刚挖出糟朽的棺木,似乎还能分辨出油漆的黑色,或者是红色的,朱红色的,几个人正在举行仪式,准备开棺木,孝子白帽白服,手执沾着白色纸钱的孝子棍,跪在土堆上垂泪。此时,我今生难忘的一件事发生了,我从土堆上滑落到墓穴深处,人群骚动起来,几个妇女,不知道是惊讶还是惊恐,发出啊的声音。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掉下去的,脚下未踩稳,某人推了我一下,或者是某个力量吸引我下去的。我不知道。这是个神圣的时刻,所有的人都沉浸在悲伤的仪式之中,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惊吓,未反应过来,唢呐明显的停了一下,又继续吹奏起来。唢呐队四个人,一人吹唢呐,两人吹笙,一人敲梆子,我明显地听出来,唢呐声中,清脆的梆子声音未再次敲击起来。我被大人忙乱的手脚递出来,重新站到满是麦田的地面上,我觉得我全身有股腐烂的味道,这种腐烂的味道,似乎是从人嘴里发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难以除去。我身上沾满泥土,黝黑的墓穴深处的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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