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放歌:我在海上40年》
第27节作者:
大海文侠
传说中,酒的发明者是仪狄或杜康。白酒这样一种伟大的饮品发明,由于其甘甜的美味加之令人陶醉的特性,很快就引起了宫廷的重视,经宫廷技师进一步改进酿制工艺后,酒成为了宫廷最尊贵的饮品,尤其成为国家或民间祭祀典礼中的重要道具。
《诗.商颂.烈祖》中,特别强调祭祖时美酒的重要性:“既载清酤,赉我思成,亦有和羹”。所以,酒一方面供祖先神祇享用,一方面也可能是供巫师饮用以帮助巫师达到通神的精神状态。早期的祭祀离不开酒,而祭祀时候的饮酒也有特别的规定,一般先有巫师或祭司饮酒,传达神灵的旨意,再辅以其他仪式将祭祀的气氛推向高『潮』。
由此可见,酒在中国上古社会具有某种不可替代的神圣性,对其饮用所带来的快感及神圣感,就像西方世界的酒神传统。
“这我知道,在古希腊,酒神和月神是两大美学标准。尤其是酒神之美,影响了整个欧洲的审美意识。您让我看的书里介绍过。”根来子的记性真好。看过的书就能记住。
“中国的白酒就像希腊的酒神一样高贵。若是文人喝白酒,就'高吟大醉三千首,留待人间伴月明';要是武将喝了,就是“温酒斩华雄”、“醉卧沙场君莫笑,古人征战几人回”啦。不过,现在的白酒被世俗啦:一方面是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极品天价酒,被各路财神蜂拥购买并挥霍。另一方面则是你娘她们去滨城时,一路上近乎“路有冻死骨”的惨况。酒,成为了我们这个社会道德滑坡、物欲横流的一个负面符号,而它本来是用来表达喜悦、丰收与生命自由的高贵典雅的精神载体。但现在正迅速成为中国新富阶层热门消费对象,或者简单用于炫富,或者用于送礼以博取更多的权钱利益。好啦,不说这些啦。说说啤酒吧。啤酒是豪放文化,整扎正扎的往肚子里头灌,像浇灌庄稼似得;而红酒就属于情人文化,与情人约会的时候品味红酒,那让酒香沁鼻、润唇、爽口的优雅举止,就显得特别缠缠绵绵和意犹未尽。”
“哎呀呀,您都五十了,还研究情人文化,把和闺蜜饮酒说得那么逼真。”根来子大笑起来。
“儿子,不管研究什么,只要研究深了,都能成为文化。五十岁就不能研究情人文化啦?七十岁的老太太研究性学还成专家了呐。”我见根来子这么开心,也哈哈大笑起来。我接着说:
“可怜那几个年轻人,哪里懂得这些?那时候,俄罗斯的年轻人崇尚欧美,根本就不喝白酒。而那里的老人呢,又没钱买酒喝。他们费尽心机带过去的东西,只好又带回来。烟酒这东西,出去难,进来更难!出关时要打点俄罗斯海关,进关呢,中国海关也不放行,还得打点。两次打点,折了不少本钱。还有减肥茶,俄罗斯少女不减肥都美若天仙,所以她们对减肥茶根本就不肖于顾。至于那些大腹便便的妈达姆,让她喝减肥茶,门儿也没有。因为她们认为,反正已经结了婚,生完了孩子,只要健康,体型肥瘦无关紧要。可怜这几个京城来的年轻人,来的时候,竟然是辞了工作,掏空了父母所有的积蓄,却做了一桩大赔特赔的买卖。在黑河街头流落到街头叫卖的境地,苦苦的筹集回家的路费。”
“真可怜呀,这才叫一步走错,千古遗恨。”根来子惋惜地说。
“千古遗恨到说不上。我是说什么事情不能单凭着报纸的宣传行事。要学会自己调查和判断。今后咱们办公司,如果想成功,就要先赢在自己准确的判断上”。
“这一趟您挣了多少钱?”
我告诉他说:“我大获而归。回到家,除了还给你干妈八百元钱的本钱,我自己也有了两千多元的零花钱。除此之外,还给你干妈赚了一顶狐狸皮帽,一条银狐披肩。十几本前苏联邮票集,两块潜水员用的手表,一架相机。还有一顶我自己最喜欢的阿拉斯加海狮皮的帽子。把你干妈美的,一个劲地说,当初只给你八百元钱,就是不想让你去。没想到不仅去了,还大赚了一笔,算是服了你啦!”
“干妈当然得美啦!”
“这都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我和朋友在黑河所有的同事都成了好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呀。有了这场经历,无论精简还是减精,我都心地坦然。所以,我今天辞了职也没什么压力,有我在俄罗斯的表现,你干妈就把我辞职不当回事啦。”
根来子为我的这段成功感到高兴。可是,他问我:您要办公司,钱呢?办公司可需要很大的本钱那?
是啊。钱那,钱在哪儿?我大半辈子的生涯都给了大海,以前的积蓄只买了一套住房。我要干的公司肯定和船有关。但凡和船沾边的生意,都是资金密集型的,需要大笔的资金。但这些钱到哪儿去凑呢?根来子也犯起愁来。
“先别发愁钱的事。先跟干爹学喝酒吧。这酒啊:
善助英雄胆,
能添锦绣诗肠。
神仙造下解愁方,
风雪花月共赏。”
根来子听了我的吟诵说:“我喝,我喝。我的伤好了以后,一定跟您学会喝酒。”
说是这么说,我还是为注册公司资金的事犯愁。没有钱,公司就注册不成。没有公司,我和根来子干什么呢?
日期:2015-01-16 11:42:58
接下来发生的事,不仅让我愁上加愁,更是让我提心吊胆。所以,就把注册公司的事,暂时放到了一边。
那天,我带着根来子到医院复查。刚进医院大门,见一伙人抬着棺材,披麻戴孝地在医院里游行示威。走在前面的是患者的父母,嚎啕大哭,走不出两步,就瘫倒在地上。两手撕着自己的头发,捶着胸膛,嚎叫着:“孩子,我不该把你送到这个医院啊。是他们害了你啊。”旁边的亲人举着白色的横幅。上面用红漆血淋淋地写着:“还我孩子,还我骨肉”。后面跟着来医院看病和在这里住院的病人。他们也泪眼汪汪。
怎么回事?我向人打听。在这里住院的人告诉我,棺材里上抬的是个孩子的尸体。死者只有十八岁。那孩子来这里看病,本来不大的手术,却由于医生的马虎,孩子竟死在手术台上。孩子的父母为了给孩子治病,卖了家里的房子,千里迢迢地来到京城。这倒可好,房子卖了,孩子却给治死了!家属们当然不答应。
望着那些人抬着的棺材,想着棺材中那个孩子的尸体,看着根来子一瘸一拐的。我害怕起来。根来子骨折后,也是在这里接的骨。来的时候,也是人上人海。医生烦得对谁都没有好脸,好气。一旦根来子断了的骨茬没接好,那就坏了大事啦。我的根来子将一辈子夹着双拐,成了一瘸一拐的残疾人!如果这样,就害了孩子的终身,哥的阴魂将永远不得安宁。
先把办公司缺钱的事推到一边去吧。当务之急是断定根来子的骨茬是不是对准了。如果没对准,必须得打断重接!决不能让根来子靠双拐度过自己的一生。
抬着尸体游行的队伍越来越大。整个医院笼罩着不祥之兆。不能再带根来子在这里复诊了。必须另找可靠的医院。到那里去呢?我想起了在那个狂风暴雨之夜为我安魂儿的张婆婆。母亲当时不是说,张婆婆不仅会安魂儿术,而且医道也特别高明吗?我拨通了母亲的电话,打听到张婆婆家的地址。开着车,径直奔向张婆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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