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3 15:30:43
离开天沟镇,戚大风并不急着回镖局,重操旧业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并非易事。
他驾马出游,思考这几年与轻功结下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小时从杨扇手里拿到一本盗版的《水上漂》,杨扇对他说,大风,老头说这书是盗版的,你留着打发时间吧。
从接手《水上漂》开始,轻功便成了年少的戚大风最大的精神支柱,直到他进入镖局,成为江湖上鼎鼎有名的飞毛腿。他才开始明白,他这一生,除了玩水上漂,除了飞檐走壁,除了待在这个对大侠有过多身体限制的逼仄的圈子里,别无他法。
成名对于他和江小学来说,都是水到渠成的简单事。练轻功的大侠不少,但练得好的人不多,练得好又像他们一样有着接近完美的身材比例,可以进入轻功时尚圈的大侠,凤毛麟角。
为了漂得更快,飞得更高,他有十几年没有接触过面食,油炸类食物,前几年,靠着自身对理想不懈的追求,才完全克制住不暴饮暴食。后几年,身体对面食已经产生了本能的厌恶和躲避。他变得越来越瘦,也越来越出名。他飞毛腿和戚大风的名字已经成为轻功时尚圈的标志。
一场滑稽的意外,让他缺了条腿,他终于有机会好生休养,改变过去苛刻不人道的饮食习惯,重新定义欲望对身体最直接的帮助和伤害。他治好了厌食症,他明白人生苦短,需及时行乐。他曾把大部分的青春献给了理想的欲望,未来他要腾出一点时间,献给人性的欲望。
他驾着马车,决定周游全国好玩的地方,吃遍全国好吃的美食,如有可能,他会和费仁一样,构建不一样的精神世界。费仁有自己的江湖世界,他应该也有自己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要补偿过去对于身体,对于生活,对于美食的亏欠。
他进出每一个当地的特色酒楼。当他开始无所顾忌的细嚼慢咽盘中的食物时,他的眼泪差点夺眶而出,上天给了他一个吃货的胃,却让他遭受了像飞毛腿这般如此骨感的勋章。他开始自责,这几年都错过了什么。
其实戚大风也无需自责,因为生命本来就是一个得失守恒的过程。
日期:2015-01-24 14:39:00
戚大风认识了周简兮。
周简兮在苏州开尚食坊,她祖宗是南宋尚食刘娘子。尚食位居五品,专门负责皇帝饮食。周简兮说,北宋末年,金国大举侵犯北宋领地,宋高宗赵构一心想着投降,金国不同意,赵构就向南逃窜,在他三年的流亡生涯中,随身大厨刘娘子一直为赵构烹调美食。原本,“尚食”之位应由男人担当,基于感情色彩在内,赵构就把“尚食”册封给了刘娘子。
说起这段故事,周简兮就像作任何一个例行公事的酒楼介绍一样,并不见她对这位刘娘子的尊敬和崇拜。他甚至用绿茶婊这样的称呼来形容刘娘子。
“就是个绿茶婊嘛,”周简兮边说边搅动手边的糖浆,把花生粒掺进去。
戚大风误打误撞地认识了美食家周简兮。周姑娘有点臃肿,肥而不腻,五官也称得上标致,走路慢,说话慢,吃饭慢,做任何事情都慢腾腾,把一切都融进了生活的细节里。
她的尚食坊是家传的,在他父亲手里的时候,尚食坊还没有“小周”糖这样的甜品,到了她手里,她既做掌柜又做点心师,每天在后厨汗流浃背地准备食材,制作点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心都被裹上了一层馥郁的甜香。
镇上的百姓没人吃过这种“小周”糖,为了推销产品,她裹着点心在店外请求尝试。戚大风是第一个给她面子的顾客,戚大风牙口不利索,他说,有点硬,但是味道很好。
这一夸把周简兮高兴得,当即表示要在尚食坊宴请戚大风。
戚大风看着身前周简兮臃肿而温暖的身体,缓慢且扎实地踏在这片土地之上,内心都忍不住自嘲,要是换作几年前,看到这样的姑娘,肯定会嫌弃吧,这是怎么了。
戚大风见证了周姑娘制作“小周”糖的全部过程。“小周糖”是“小糖”的还原与再造。说起小糖的发明者小宛,周姑娘可比介绍刘娘子时激动多了。
“这小糖啊还有一段故事,”周姑娘揉着面团,扬起脸冲戚大风笑。
“时代忘了,小宛你知道吗,女食神,我偶像。小宛他丈夫是个才子,叫阿襄。”
大风略皱眉,“你编的啊?”
“不是的,真有这样的故事。阿襄是个吃货,途经苏州,因为嘴馋,拜访小宛。可是小宛正好外出游玩。等到小宛回来,阿襄已经离开苏州了。小宛觉得特别惋惜,亲自下厨,用白糖,黑芝麻,加上面粉,做成一种酥糖,托人带给阿襄。这种酥糖酥松香甜,入口即化,就叫作小糖。我在这个糖上做了点改动,加了花生,我叫它小周糖。”
小周姑娘把未定型的小周糖扯下一块塞进大风嘴里,喜笑颜开,“好吃吧。”
大风观察整个厨房,窗前栽种着绿巨人,兰花和腊梅等不同植物。周姑娘说这些花可以吸附油烟。
墙上还贴着各种美食图,上了色的,颇有画风和食欲感。周简兮的私人厨房隔绝于世一般,只因她的存在而存在。
“你这么揉面团不累吗,你可以让他们给你揉啊。”
“不累的,我觉得很开心啊。”
“为什么不喜欢刘娘子?”
“她把美食当成一种投机的手段,不喜欢呀。”
日期:2015-01-24 21:32:39
达摩和杨扇成婚当日,麻烦频频。杨扇不满自己的嫁衣,说是宽松版嫁衣把身子衬的一马平川,她让达摩评价,达摩的性子,看什么都还行。杨扇挑着细长的丹凤眼,不乐意了,唉呀妈呀,幸亏有你的存在,要不还真衬托不出老娘的美丽。
“哥,这嫁衣谁给我买的呀,穿身上一点体现不出我大方高贵的气质。”
“唉呀妈呀,你还气质,你凑活穿不行啊。这嫁衣是你婆婆给你做的。”
“你不扯淡呢嘛,这咋能凑活嘛,结婚就一次,哥,”杨扇拉着杨戈的手撒娇。
嫁衣的事情刚解决,随之而来的更多琐事也让杨扇烦透了心。头饰不搭她的发型,乐队水准太低,总之一句话,婚礼的一切安排都赶不上她预期的美好和浪漫。而更不及她预期美好的还有达摩。
达摩同意和她成婚。同意,就是可进行可不进行的随便。而对于杨扇来说,她热爱达摩,这种热爱并没有那么随便。当杨扇的热爱遇到达摩的随便,前者明显吃亏了不少。
杨扇顶着巨大的头花,这头花都遮住她眼了,她问达摩,那啥,你到底愿不愿意和我过日子。
“愿意。”
“愿意你这副要死不死的德性干啥,”杨扇急了,头花掉地上,珠子散了一地。达摩欲捡,杨扇拦着他。
“扇,都到这节骨眼了,那小子还一副不争气的怂样,让他滚犊子,咋样?”杨戈开导杨扇。
“你边儿去,我都想好要嫁他了,就算滚犊子也得等结完婚再滚。”
“那还能再滚啊。”
“我乐意。”
杨扇换了顶头花,梳妆打扮得正常了,眉眼里都是新娘子的喜庆,她进了达摩的屋,帮达摩打扮拾掇,拾掇好了,牵着达摩的手。达摩看着杨扇,眼里都是一团一团的光晕,不过这光晕无法对他造成永久的迷惑效应。杨扇说,婚礼简陋些,双河寨的人不稀罕这虚的,反正我就是你媳妇了。
杨扇说,你虽然臭不要脸,但是我稀罕你,你暂时逃不掉。
像杨扇说的那样,他和达摩的婚礼特别仓促,仿佛就是预料到这段婚姻不会长久,不够充分的准备可以降低由期望带来的失望。杨戈说,我有预感,他们俩过不久。毒螳螂说,呐,其实我也有这样的预感。
仓促的婚礼并不能打消寨子上下兄弟对喜事身体力行的关注和欢度。他们喝酒跳舞,闹到半夜,被酒精灌得迷迷糊糊的兄弟们依旧没有睡意,吵着要闹洞房。
在他们预备着怎么闯进洞房,怎么在洞房外偷偷窥探时,杨扇掳着头花,气急败坏地出来了,“这傻啦吧唧的,老娘讲那么多冒酸的话,他一点反应没。他真能将就啊。”
杨戈把头花搭在杨扇头上,“之前不提醒过你吗,还结不呀,不结就当今天过青年节。”
毒螳螂也过来安慰杨扇,“呐,如果你后悔了,就算了。”
“扯淡!老娘能后悔啊,这婚我就结了,他不无所谓嘛,老娘得让他感受到春天般的灿烂,”杨扇撂了头花,直奔里屋。
听寨子里的兄弟说,那晚,有天沟镇女霸王之称的杨扇估计很疯狂,而达摩,估计很被动,因为杨扇整个晚上都在发号施令,那不是妩媚的春叫,也许有春叫,但并不妩媚,主要是,你给老娘把衣服脱了,把裤子脱了,听到没!害羞个啥呀,你不是无所谓嘛!过来,过来!再靠近点!插你不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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