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秘史——揭露朱元璋不为人知的秘密》
第50节

作者: 山高月阔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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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2-19 08:52:33
  五十、胡惟庸从小树渐至遮天蔽日引杀身之祸
  杨宪和汪广洋身败名裂,胡惟庸却稳步前进,在中书省一干就是十年,期间还独相数年,它的稳健代表了淮西集团的稳健。
  胡惟庸,定远人,在和州归附朱元璋,虽然参加革命时间很早,但表现并不突出,先后出任宁国主簿、宁国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等职,战争年代重文轻武,刘基、汪广洋等人尚且不能与诸将相提并论,作为地方官员的胡惟庸更是微不足道。
  吴元年,胡惟庸的仕途发生了转折,他通过贿赂定远老乡李善长从地方调到中央部委工作,担任太常寺卿,太常寺原本只是个分管礼仪祭祀的清水衙门,没有什么实权,但是明朝建立之初,各种典礼、祭祀、赏封活动繁多,胡惟庸的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主持这类工作的是大管家李善长,这使得两人有机会可以紧密勾结,在工作中,胡惟庸得到李善长的青睐,并逐渐成为他的亲信。

  洪武三年,胡惟庸坐上直升飞机从清水衙门太常寺调入权力中心中书省,这显然是李善长运作的结果,这一动作的用意是让胡惟庸代替李善长参与中书省的工作,这样李善长既可以发挥作用,又不至于因手握大权威胁到朱元璋的地位,是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有了胡惟庸这个替身后,李善长就可以放心退休了,洪武四年,李善长正式退休,而且是“裸退”,不再担任中书省左丞相的职务,转为全力支持胡惟庸,在李善长的指点下,胡惟庸的工作可圈可点,职务也不断攀升。
  随着职务的升高,胡惟庸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原先谨慎做人,勤奋工作,得到朱元璋的肯定(惟庸亦自励,尝以曲谨当上意),时间长了就放松自我教育,不法行为时有发生,犹其是在洪武六年到洪武十年独相期间,有些生杀予夺的大事自作主张,不奏报朱元璋,各部门的奏章胡惟庸都先看一遍,对自己不利的就压下不报(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官场上的失意者和野心家纷纷走他的后门,以求进步。胡惟庸借机大敛钱财(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胡惟庸经济上的腐败与工作上的不法行为并驾齐驱,他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完全是仗着有李善长撑腰。为了使自己更加安全,胡惟庸夯实了与李善长的关系,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李善长的侄子,两人遂成为间接的亲家,胡惟庸还和淮西勋贵其他成员来往密切,巩固了自己的人脉基础,这样一来,胡惟庸俨然成为淮西集团在朝中的代理人,权倾一时。
  这时又有天降祥瑞,胡惟庸在定远的老家的一口井中突然长出石笋,高出水面数尺,一些小人借机大肆奉承,更有拍马屁的人说看到胡惟庸祖父三世坟上夜里放光,象征大富大贵,胡惟庸听后十分得意。
  这些事情都被巨目如烛的朱元璋看在眼里,胡惟庸权势越来越大的时候,他的绳索也越收越紧,胡惟庸一手遮天的日子快要到头了,而他却不自知。
  洪武十年六月,朱元璋开始抱怨他的视听系统不灵,他对群臣训话:“凡是清明的朝廷,都是上下相通,耳目相连;凡是昏暗的朝廷,都是上下隔绝,聪明内蔽。国家能否大治,其实和这点有很大的关系。我经常担心下情不能上达,因此不能知道治政的得失,所以要广开言路,以求直言。”
  一个月后,朱元璋设置了通政司,规定“凡在外之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之,于早朝汇而进之”,这个新的通政使司的横空出世,是朱元璋在制度上削弱相权的开始。

  以往所有奏章都先进中书省,一般的小事就由中书省直接处理了,宰相给出意见后发往六部以及大都督府和御史台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若是大事,再呈给皇帝裁决。所有奏章都不能直接呈给皇帝,什么东西能让皇帝看到什么东西不能让皇帝看到,都由中书省来决定,这就是宰相制度最大的权力所在,也是朱元璋最不能容忍这个制度存在的根本原因。设置通政司后,所有的奏章转由通政使司收纳处理,中书省处理公文的职能被剥夺了。

  洪武十一年,朱元璋又对六部训话:“做皇帝的人深居独处,能明见万里,主要是由于他兼听广览,了解民情。胡元之世,政令都出于中书省,凡事必先关报中书,然后才奏闻给皇帝,元朝又多昏君,所以民情不通,以至大乱。这是我们要深以为诫的。”他下诏,诸司奏事不用同时抄报中书省,直接奏报皇帝即可,这样,中书省的知情权也被取消了。
  除了制度上制约以外,朱元璋还不时对胡惟庸进行敲打,胡惟庸的儿子坐马车不慎摔死,胡惟庸一气之下将车夫杀死,朱元璋得知此事后要求胡惟庸偿命,胡惟庸请求赔偿钱财,朱元璋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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