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侃千古第一相——管仲是怎样炼成的》
第10节

作者: 塞上横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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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项制度叫做“养疾”。
  何谓养疾,养疾有点类似今天的“残疾人补助”。
  具体制性方式如下:
  在齐国的所有城市都设都有"掌养疾官”,对聋、盲、哑、瘸、半身不遂、小儿麻痹、老年痴呆等因疾病而不能生活自理的,官府就在"养疾馆"给他们免费而供应饮食,直到死去为止。估计在两千七百年前的齐国街头,应该不会有那些“身残志坚”的乞讨者。
  所谓养疾者,凡国、都皆有掌养疾,聋、盲、喑、哑、跛辟、偏枯、握递,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官,而衣食之,殊身而后止。此之谓养疾。 ——《管子》
  第五项制度叫做“合独”。
  什么是合独,说起来这可是个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的制度。
  具体制性方式如下:
  齐国的每个城市都设有“掌媒官”,顾名思义,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做媒。由国家政府牵线搭桥做媒婆,专门撮合鳏夫和寡妇。但凡是撮合成了的,国家负责提供房产农田。如果婚后三年男子还没有找到工作,政府会为男子主动提供公职(原来齐国的公务员这么好当)。
  所谓合独者,凡国、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此之谓合独。 ——《管子》
  第六项制度叫做“问疾”。

  顾名思义,问疾就是慰问病患。在齐国的每个城市都设有“掌病官”,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每天巡城,但凡遇到有老百姓生病的,"掌病官"就要代表君主进行慰问。
  具体慰问方式如下:
  九十岁以上的病患,每天一问;八十以上的病患,两天一问;七十以上病患,三天一问;普通病人,五天一问。如有久病未愈者,掌病官就要向上汇报,由国君亲自走基层慰问(这一条真是亘古未有)。
  所谓问疾者,凡国、都皆有掌病,士人有病者,掌病以上令问之。九十以上,日一问;八十以上,二日一问;七十以上,三日一问;众庶五日一问。疾甚者,以告上,身问之。掌病行于国中,以问病为事。此之谓问病。 ——《管子》
  第七项制度叫做“通穷”。
  具体内容如下:

  在齐国所有的城市都设有"通穷官”,他们的工作就是负责将贫困百姓的情况上报中央。若有贫困人家买不起房子的,外来务工人员吃不上饭的,其所在城市的通穷官必须及时报告。工作认真者,政府给发奖金。如果玩忽职守,没有汇报,就会受到惩罚。
  所谓通穷者,凡国、都皆有通穷,若有穷夫妇无居处,穷宾客绝粮食,居其乡党以闻者有赏,不以闻者有罚,此之谓通穷。 ——《管子》
  第八项制度叫做“振困”。振困说白了就是灾年救济工作,国家要在灾年停止征税,并发放救济粮。
  第九项制度叫做“接绝”。所谓接绝,就是国家有义务对在战争中死难的将士的儿女、父母进行抚恤、接济。如果当初齐国就有这项政策,真不知道鲍书牙又该怎样为管仲的临阵脱逃辩。
  再管仲三番五次的大力督行下,这九项惠民政策得以推行。管仲不愧为跨世纪的奇才,莫说在2700年前的先秦时代,就是现代化的二十一世纪,这九项政策也不为过时。如果有一首春秋版的《春天里》,歌词大致可以这样唱: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 那齐国里。
  日期:2014-08-25 19:27:34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下管仲的法治思想,在内容开始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故事。

  话说有一天,桓公闲来无事,外出打猎。在打猎的过程中,桓公误入了一座山谷,正当此时,从山谷深处走出了一位老人家。
  桓公:请问这是什么地方?
  老人:这是愚公谷。
  愚公谷?桓公很纳闷,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齐国有这个地方?
  老人苦笑:这个地方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我就是愚公,愚公就是我。
  桓公诧异道:我看您挺正常的,不像有老年痴呆啊?
  老人说:他们都说我傻,所以给我取了这个外号,还把我住的地方改名叫做愚公谷。
  桓公听罢,更加诧异了:那他们为什么说您傻?
  于是老人给桓公讲了一个故事:很多年前,我养了一头母牛,后来母牛生下一头小牛,小牛长大了,于是我将小牛卖掉,用卖掉的钱买来一匹小马。有天,我遇到一个年轻人,年轻人硬说我的马是偷来的,原因是牛不能生马。我百般解释说:这马是我用小牛换回来的。可那年轻人不信,就硬把我的小马给牵走了。我的邻居听说后都笑我傻,就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愚公,还把这山谷改名叫做愚公谷。

  桓公听后不禁点点头:是够傻的。说完,桓公就走了。
  第二天,桓公在上朝时将这则见闻当做笑话讲给管仲听,说的眉飞色舞的桓公并没有发现管仲愈发凝重的脸色。桓公很奇怪,管总理,您怎么不笑啊。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管仲默默的整理了一下衣服,向桓公拜了三拜。在桓公诧异的目光下,管仲幽幽的开口道:是臣的失职了。
  桓公听得一头雾水:这关您什么事儿?
  管仲说:如果是尧舜在世,百姓有法可依,怎么会有人如此强取豪夺。这是我们的法律不够严明公正所造成的。
  使尧在上,咎繇为理,安有取人之驹者乎?若有见暴如是叟者,又必不与也。公知狱讼之不正,故与之耳,请退而修政。 ——《说苑》
  作为先秦时代的法家代表人物,管仲深深明白,法治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管仲
  于是,在管仲改革下,齐国逐渐走出“人治”的程序,开始步入“法治”的轨道。为了齐国可以迅速步入法制社会,管仲推行了几项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事断于法。
  管仲认为,法律必须公开化,平等化。法律一旦制定,就不能随意删改。不论是谁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国君也不能例外。如果有哪些官吏不能做到依法秉公,就必须处死。真正做到咱们今天所提倡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君一置其仪,则百官守其法;上明陈其制,则下皆会其度。君之置其仪也不一,则下之倍法而立私理者必多矣。  ——管仲
  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则死,益令则死,不行令则死,留令则死,不从令则死。五者死而无赦,唯令是视。故曰:令重而下恐。 ——管仲
  第二,减少赦令。

  再管仲看来,百姓之所以不犯法,是因为君主不会轻易赦免他们。赦令多了,百姓就会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有过失。如果国君总是颁发赦令,那么就如同不给马匹套上缰绳,早晚会出事。
  民毋重罪,过不大也,民毋大过,上毋赦也。上赦小过,则民多重罪,积之所生也。故曰:赦出则民不敬,惠行则过日益。惠赦加于民,而囹圄虽实,杀戮虽繁,奸不胜矣。故曰:邪莫如蚤禁之。 ——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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