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祖都说了些什么》
第11节

作者: 林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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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判都当不了清官。

  这是因为人都是自私的。
  两家为钱打架,都觉得自己应得多的那份。因此无论官老爷怎么判,都最少有一个人不服。
  衙门是用来维持秩序的,结果每次断案子都有人不服,那要你这衙门是干什么吃的呢?
  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之所以大部分人都服从法庭的判决,是因为有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有竞争激烈的律师行业。因为竞争激烈,所以我们雇到的律师都是水平较高的,都尽力为我们打官司。这样我虽然不懂法律,但我相信没有因此吃亏。
  第二,现代社会还有一套复杂的程序尽量减少法官舞弊、保证法官的断案水平。打官司的人如果不服法庭的判决,还可以上诉到更高的法庭,找新的法官审。这样就把遇到坏法官的几率降到很低了。
  因为以上两点,在今天的社会里打官司,大部分人会觉得,律师也尽力了,法官既公平也不糊涂,因此相信审判的结果大致是公平的。

  但这一切,能在古代实现吗?
  以上两个条件,说白了,就是需要大量以司法为专业的律师、法官,还要有培养他们的学校,监督、考核法官的机构。而且辩论、取证和上诉的审判过程,让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非常缓慢。
  中国古代的文盲率大于九成,怎么可能让两户农民为了一只羊一棵树的归属,还能找来俩律师俩法官一个书记员陪着他们辩论上一个礼拜?
  古代生产力极端低下,就养已有的文人还经常让百姓陷于生死边缘,怎么还能再养得起那么多的司法人士呢?
  日期:2012-07-12 16: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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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中国古代处理案件,从来不是依法办事,而是依儒家道德办事。
  表面上,中国每朝开国的时候都会制定厚厚的法律,什么《大明律》啊、《大清律》啊。其实,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都是以儒家道德为中心的。是否遵守法律条文不重要,讲不讲儒家道德才是最重要的。

  那讲儒家道德的古代社会,是如何解决百姓不服气的问题呢?又如何防止官员以道德的名义徇私枉法呢?
  我们来说道德治国的第一个好处:
  道德治国,更利于地方的司法公正。
  在古代中国的基层,负责决断民事纠纷的不是政府委派的官员,而是从百姓中推举出来的家长、族长。这个职位大多由未被委任官职而在家闲居的举人、秀才,或者退休回家的官员担任。因为科举考试都以儒家作品为大纲,所以这些族长都是儒家道德的代言人。
  就算是基层官员,也带有浓浓的家长色彩。
  科举考试从来不考法律,只考道德文章。所以中国的基层官员都是道德学家,而不是法律学家。
  基层官员被称为“父母官”,被要求“爱民如子”,官员对百姓的管制叫作“教化”、对百姓的帮助叫作“恩情”。中国古代百姓从不跟县老爷讲什么权力和义务,有诉求的时候,只会拦轿喊冤、长跪不起。
  官民之间是类似父与子的伦理关系。
  那怎么靠道德来处理民事纠纷呢?

  日期:2012-07-12 16: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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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是这样的。
  当两户人家为了一棵桑树争执不清的时候,族长不必钻研法律条文判断其产权归属。而只需要按照儒家的道德标准给两人在案件中的行为打分,分高者可得。假如两个人都没有犯明显的道德错误,那么儒家还有另一套礼让标准:幼从长、富让贫,一样可以妥善解决此事。

  只要裁决者遵守了儒家道德,那么当事人就不能不服从。假如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进一步申诉,根据儒家道德,他就是一个自私贪财的人,在道德比试中完全处于下方,也就毫无申诉的立场了。
  道德审判解决了“百姓不服”的问题。
  道德的妙处在于,一个完全没文化的老太太,也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懂得什么是“有规矩”,什么是“不三不四”。
  也就是说,任何人都能看懂道德法庭是怎么断案的。

  在道德社会里,族长或者官员断案的依据都是儒家道德:某某伤风败俗,所以决定惩罚。判完后还说,这么判决是为了宣扬道德,维护社会风气之类。
  我们今天听了,会觉得这县官真是卫道士,让人讨厌。但是,这个审判过程、审判理由,任何人都能听得懂。只要审判结果真的符合儒家道德,百姓就会心服口服。
  日期:2012-07-12 1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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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审判也解决了执行的问题。
  在今天,法院判了以后,还需要有强大的丨警丨察力量去强制执行。否则审判就没有意义。

  而中国古代的道德审判,自身就带有强制执行的能力。
  这是因为老百姓对维护道德有着天生的、极高的积极性。百姓生活的一大乐趣,就是指摘别人的道德过失。比如我们今天的电视里展现家庭矛盾的真人秀,卖点就是让观众有机会对着别人的家事指指点点。
  所以只要一件事违反了公认的道德,老百姓自己就是天然的司法执行者。古代农村非常闭塞,很多人住一辈子也出不去这个村,因此村民的道德压力几乎就是强制的。
  我们在电视剧里,常看到古代乡村里,违反道德的女人动不动就自杀。以我们今天的观点看,觉得这女人太脆弱了。实际上,是因为这个女人一辈子也没机会离开村庄,所以对她来说村里的道德压力比监狱还恐怖,不得不屈服。
  在这样的社会里,道德法庭执行起来也就比国家机器还高效了。
  道德审判还解决了官员徇私枉法的问题。

  如果县官、族长为了私利操纵审判,那就意味着案件的判决不符合儒家道德规则。
  我们前面说了,在道德审判里,所有的百姓都能看出其中的不公。
  我们刚才又说,老百姓对维护道德有着天生的积极性。对公平的追求是人的本能,因而在明显非正义的事件上,百姓很容易达成共识,产生共同而强烈的情绪。这就是所谓的“民愤”。
  如何官员如果舞弊得过分,百姓就会拉帮结伙、写签名信按手印,一起去更高的部门检举。因为上级部门也在用儒家道德要求自己,所以这种基于道德情绪的检举,总能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从而拨乱反正(当然,是儒家道德上的“正”),完成制度的一次自我修复。
  日期:2012-07-12 16: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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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基层秩序还是一件小事。对于皇帝来说,更重要的是:
  如何防止地方政权造反?
  这件事听着简单,其实很难。
  这是因为在古代,通讯和交通都很不发达。
  我们前面讲,中国朝廷为了保证地方税收,使用了大量的文官。但这仍旧给舞弊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因为交通不便,地方政府大可以谎报灾情,骗取免税。
  因为通讯不便,地方部门很容易在文件上做手脚。反正也没有电报电话,朝廷查证起来太麻烦了。

  户籍制度虽好,但只要政府稍稍疏于管理,就会有百姓争先恐后的脱离户籍。这些人口给地主打工,不给朝廷上税,借此少交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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