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帝王的秘籍掀开 — 解读 周易》
第48节作者:
苕木匠 日期:2007-6-4 9:58:17
把帝王的秘籍掀开——解读《周易》(59)
量入而出留有余地
上六(需):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速”:本义为步伐快,引申为快速、招请、招致等义。这里用招请义。
上六爻爻辞字面大意为:“进入室内,有未经邀请的三个人到来,敬重他们,就会有一个好的结局。”
这句爻辞好像与前面的爻辞联系不上。前面的爻辞都是在讲生财之道,现在怎么突然冒出几个抢劫犯出来。要搞清作者葫芦里装的什么药?还得仔细分析。首先我们看“入于穴”的含义。
“入于穴”缺少主语,是什么入于穴呢?传统易学一般认为肯定是人入于穴,其实不一定。我们知道《周易》六十四卦每卦都只有一个主题,《需》卦的主题是税收。《需》卦六爻的前五爻爻辞均是以“需于×”开头,唯有这一爻是“入于×”,可见“需”与“入”之间应当有某种关联,或者说“入于穴”的应该不是人,而是前面所需的财。前面收获的农业税、渔业税、商业税等等,收上来了要入库,应当就是这里所说的“入于穴”。金银财宝入了库才会有人来打主意,才有不速之客来。所以我们说“入于穴”不是指人,而是指物,指税收。
再来看“有不速之客三人来”的意思。“不速之客”就是不请自来的人。“三人”不应是实指,而是喻其多,“三人”为“众”。税收入了库,白花花、黄灿灿让人眼花缭乱,的确是有些诱人。但国王的财产又有几人有胆量去抢劫,即使出几个不要命的毛贼,也犯不着国王来“敬之”,自己不吓得屁滚尿流已经是胆大包天了,可见,这里的“有不速之客三人来”不是实指,也应是一句比喻。比喻什么呢?我们还是循着“入于穴”的思路往下想。
“入于穴”就是税收入库。税收入库是为了使用,从《周礼》的有关记载来看,周朝的财政管理是非常规范的,如《周礼•天官•大府》说:
“大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凡颁财,以式法受之。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山泽之赋,以待丧纪。币余之赋,以待赐予。凡邦国之贡,经待吊用。凡万民之贡,经充府库。凡式贡之余财,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赋用取具焉。岁终,则以货贿之入出会之。”
从这段记载中可以看出,周朝的财经政策是很规范,也是很细致的。但仔细琢磨就会发现这个财经政策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就是过于死板。一个萝卜一个坑,称米的钱不能打油,打油的钱不能买盐。如果周朝的政策严格照此执行,就来了一个问题:如果遇到意外情况怎么办?譬如地震、洪水、蟥灾、战争等等。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这些都是难于提前预料,又可能经常发生的事情,从财政上如何应对这些紧急情况呢?《周礼》这部周朝大法没有详细的规定,而为王者不能不做出思考和安排。
带着这个问题来看“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的爻辞,它应该正是对意外灾难带来的意外支出的比喻。意思是说,国家税收入库后,除了正常的开支外,还会有一些意外的事件发生,这些事件都需要支出,对于这些支出要认真地对待,如果事前不准备,又以没有安排这笔资金为由不管不问,就会引起民众的不满从而造成国家的混乱。这就如某人背着财富回家,有众多打劫者上门时,要恭敬地对待他们一样,弄不好就会把命玩掉。以此,本爻大意应为:
“税收入库后,除正常的开支外,还会有一些意外的事件需要支出,对此要认真慎重地对待,才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这就如发财的人遭遇众多打劫者上门时,要恭敬地对待他们,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一样。”
这句爻辞实际上是在教王子们如何合理地使用国家税收。教他们学会理财,别把税收三下五除二地花干净了,到意外事件发生时没了主意。教他们在平时就要考虑周全,要留有余地。
有人可能会问,作者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讲财经问题,而要打这么多比喻?问题在于《周易》不是一本如《周礼》一样的法律文书,而只是一本教材,是王子们的学习教材,枯燥的政治问题如果不能够生动形象地表达出来,是难于让人接受的,这也正是《周易》的可贵之处。我们现在的小学教材常常有一些图画,其功用一样。其实如果我们现在的政治历史教材能更生动一些,也就不会让学生们如此讨嫌。
上六爻爻象为“”,《需》卦卦象。四、五、六三爻形状像车,一、二、三三爻为阳爻,象三个男人。整个卦象为三人乘战车之象,故有此爻辞。
日期:2007-6-5 9:35:53
把帝王的秘籍掀开——解读《周易》(60)
六、《讼》卦:王者要会当裁判
止讼唯有坦诚药,
谁人闯祸谁人喝。
且莫连累众乡亲,
乱造冤案要下课。
(原文)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上九(讼):或锡之带,终朝三褫之。
九五(困):讼,元吉。
九四(解):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六三(师):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二(升):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初六(谦):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以和为贵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需”是获取的意思。在获取自己所需的时候,最容易引起纠纷,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所以在《需》卦后接《讼》卦,讲述如何处理这些问题。
“讼”的本义就是争论、争辩。双方发生争执时,需要有人来调解、仲裁,故引申出诉讼、责备等义。在卦爻辞中本义及引申义均有使用。
“孚”:诚信、守信。
“窒”:遏制、阻止。
“惕”:警惕、戒惧。
《讼》卦卦辞的大意为:“当争执出现时,只要当事双方都具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就可以消除相互间的不信任。但即使是矛盾在发生的过程中得到圆满的解决,最终的结局也还是会不好。利于见到德高望重的人。不利于完成重大的事业。”
这段卦辞由四句话组成。“讼,有孚窒惕”是第一句。“讼”字提出了发生矛盾这个问题。“有孚”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也即双方均要带着解决问题的诚意,有了这种诚意,就可以“窒惕”,遏制戒惧心理,也就是消除相互的不信任。
第二句话是“中吉,终凶”。什么是“中”呢?“中”是针对“终”而言的,指中间阶段。矛盾解决之后是“终”,矛盾发生之前为“初”,矛盾从形成、发展到解决的过程就是“中”。“中吉,终凶。”是说虽然矛盾发生后可能会被处理得很圆满,但最终的结局还是会不好。为什么呢?作者没有说,但是由现实中的例子可以想见到,矛盾的发生将会或多或少地给双方留下一些过去所没有的意见,从而破坏掉曾经有过的和睦。正如伤口好了还会留下疤痕,这个伤疤一遇到变天就会疼痛复发一样,曾经发生过的矛盾将会对今后的关系留下负面的影响,所以作者说“终凶”。这句话清楚地表明了作者对争讼本身所持的否定态度,那就是以和为贵,不要轻易争讼。
第三句话是 “利见大人”。“利见大人”是说如果能够有德高望重、公正贤明的人在发生争执时出面调停,就有利于问题的圆满解决。反之,遇到解偏跤的“小人”,或者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调停人就麻烦了。“大人”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他既要有辨别是非的才能,又要有公平裁决的品德,还要有使裁决得于执行的实力和众人信服的威望。《史记•周本记》载:“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四方诸侯都请周文王来裁断他们之间的争执,就是将周文王视为这样一个“大人”。反过来说也一样,只有一个善于调解解讼的“大人”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戴,才能成为一个好王。
最后一句话“不利涉大川”,是进一步强调了“讼”的危害,也是对“终凶”的进一步解释。因为双方发生争执而造成不团结,由于不团结就难于完成需要全民支持的重大事业。大家想起点什么没有,是不是想起了“团结就是力量”那首歌,对,这正是“不利涉大川”的意思。因此,《讼》卦卦辞可译为:
“当争执发生的时候,如果双方能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就可以遏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达到消除矛盾、解除双方紧张状态的目的。但即使是使纠纷得到圆满地解决,最终的结局还是会因为这种争执留下的结蒂而不好。在处理争执的时候,利于由公正贤明、德高望重的人主持调解。而争执的出现将因为影响团结而不利于重大事业的完成。”
提醒一下:《周易》是一本王者之书,卦爻辞所指的讼事都是指事关国家的大事,相当于以巴关系之类的问题,不要把楼上的小子深夜回家时脚步声大大,吵了本小姐瞌睡之类的鸡毛蒜皮事拿来套。当然,这样套也不是不行,不是没有用,只是不是《周易》的内容了。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永”:久远、长久、永久。
“所”:代词,相当于“此”,指引发纠纷的事。
“不永所事”就是所发生的事不长久,什么事呢?要结合卦的主题看。本卦的主题是“讼”,也就是与人争执。爻辞省略主题是《周易》的常用手法。因此,初六爻爻辞可译为:
“所发生的争执如果能很快结束,就只会引起小的言语之争,最终的结果还是好的。”
初六爻爻象为“”,《谦》卦卦象。“谦”有谦让的意思,争执双方在发生冲突时,都能够相互谦让,矛盾自然会很快解决,故有“终吉”之辞。或者说,这句爻辞也可以译为:
“发生争执时,如果双方都能够退后一步,就可以很快地解决矛盾。虽有一些言语冲突,但最后的结局还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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