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实录——一名检察长的办案札记》
第3节

作者: 啄木鸟0901
收藏本书TXT下载
  检委会一共有十三人,持支持和反对意见的各六人,正好六比六,两方都没有形成多数。于是大家都沉默下来,望向居中而坐、一直处在沉思中的李桐。
  日期:2014-09-29 09:20:14
  四、检察委员会(下)
  李桐第一次在检委会上亮相,知道在坐的每一个人对自己都充满了好奇,检委会是检验每个参会人员办案业务理论水平的地方,这让他感到了些许压力。他抬起头,清了清嗓子,环顾了一下与会人员,然后将目光落到列席会议的公诉科案件承办人身上:“小王,我问你几个问题,何东洋行贿的10万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是公司的资金。”小王答。

  “10万元支出公司作了账吗?”
  “有支出账。”
  “据何东洋的口供,他向广电局长送钱,与公司其他股东商量过吗?”
  “他们是一起研究决定的。”
  “好了。”李桐收回目光,再次环顾会场,“何东洋的建筑公司是一个民营的股份有限公司,何东洋的公司无论是承建工程项目,还是接受甲方支付工程款项,都是公司得利,并不是何东洋个人得利,大家同意我的观点吗?”

  众人相互低声议论起来,有人点头表示认可。
  “那么何东洋向广电局索要工程款,也不是索要他个人的债务款项,而是公司的应得款项,只是何东洋作为法人代表,这种事必须由他亲自出面,对吧?”李桐停顿了一下,喝了一口茶,“那么何东洋向广电局长行贿,也不是他个人的行为,而是他代表公司的一种行为。何况事先他与其他股东商量过,行贿资金也来源于公司。”
  众人渐渐开始明白李桐话中的意思,符建辉陷入了深思,而聂伟民若有所悟,忽然点头说道:“我明白了!”
  李桐看了聂伟民一眼,接着说道:“所以,我的结论是,何东洋行贿并不是个人行贿,而是单位行贿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为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本案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

  李桐对案情分析一语中的,切中要害,与会人员无不点头表示赞同,聂伟民等持无罪意见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而符建辉一派的人虽有不甘但也心服口服。对于符建辉而言,自己指挥办理的一起行贿案件,最终作无罪处理,等于办理了一件错案,心里很不是滋味。
  检委会开得很成功,让众人没有想到的是,眼前这位年轻的检察长,并不是他们所想像的只会写文章做报告,是一个对业务外行的领导,不仅熟悉法律条规,而且思维敏捷,眼光开阔,析理透彻,极有说服力,因而众人望向李桐的目光充满了一种敬意。
  符建辉向李桐递来一支烟,神色忧虑地对李桐说:“李检,这件案子是市检察院交办的,如果我们作无罪处理,恐怕……”
  李桐接过烟,笑道:“我去向市检察院解释。”

  符建辉点点头,没有再说话,收拾好桌面上的材料转身离去。
  几天以后,李桐的办公室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来人自称姓何,在河阳市经营一家家具公司。
  见李桐一脸的疑惑,来人笑着解释:“你的同学姚远向您打过电话,介绍过我,你不记得了?”
  李桐想了想,记起来了,几天前在漓水县任工商支行行长的姚远给李桐打了电话,说何东洋的案子请李桐关照一下,并说何东洋的哥哥是河阳市一家家具厂的老板,想来拜访李桐。李桐当时就在电话里拒绝了。
  看来来人就是姚远所提的何东洋的哥哥了。案子都了结了,何东洋的哥哥来做什么?李桐虽然心里迷惑,但还是客气地对其让座。
  来人在李桐的办公桌对面坐了下来,将手中的公文包和一个信封放在桌上,然后满面含笑地对李桐说:“感谢李检,对何东洋的案子秉公办理,为我弟弟洗脱罪名,要不然我弟弟真的蒙受了不白之冤。”
  李桐不以为然地摆摆手:“先别说感谢,检察院办理任何案件都要依法依规,不会放纵坏人也不会冤枉好人,这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你的弟弟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他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你以后要注意教育好你弟弟,千万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
  来人尴尬地点点头,正要说什么,李桐的手机响了起来。来人见李桐忙着接听电话,便站起来拿起公文包,对李桐说:“李检,你忙,那我就告辞了。”
  李桐接听着电话,对来人扬扬手,意思是不送了。打完电话,李桐放下手机,目光落在办公桌上,来人放在桌上没有拿走的那个信封赫然跃入李桐的眼帘。
  李桐心里疑惑,拿起信封打开一看,信封里装的是两梱用纸条扎起的现金,不用数就知道是两万元钱。李桐拿起信封追了出去,来人早就走得没影了。李桐拿起手机,却不知道该打给谁,来人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李桐一概不知。想打给同学姚远,又觉得不妥,这不等于是告诉同学自己收了别人的钱吗,同学要是推脱不知情或者不接受退款,自己还真的说不清了。李桐这是第一次收人财物,没有应付经验,一时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左思右想,李桐来到纪检组长何超峰的办公室,将信封放在他的办公桌上:“何组长,刚才有一个案件当事人到我办公室,放下这两万元现金就跑了,我没追到,钱退不了,就放在你这里交公吧。”

  何超峰错鄂地望着李桐,迟疑半晌,将信封往李桐的身前推了推:“不用,李检,又没有谁知道。”
  “这怎么行?”李桐瞪着何超峰,“你是纪检组长,知道这是什么性质,我能拿这个钱吗?”
  何超峰将信封拿在手里,想了想,讨好地对李桐说:“这样吧,钱放在我这里,算是交公了。钱不入院里财务账,就由我保管,李检平时你个人应酬多,有需要开支的就跟我说一声。”
  李桐心里犹疑不定,但一想自己到漓水县来工作,自己的那帮同学还有亲朋好友隔三差五的就到漓水县来看望他,每次来都用院里的公款接待影响不好,自己的工资又有限,将这笔钱用来作院里不方便的开支,也是一个办法。李桐点头应允了何超峰的提议,但他不知道,正是这笔钱为李桐将来的仕途埋下了隐患。
  日期:2014-09-29 09:23:10
  五、人大副主任
  转眼到了11月,离年底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只有一个月了。按李桐的想法,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还是尽量不办本地的职务犯罪案子,办案就会得罪人,会影响自己在人代会上的选举。现在的任务就是协调好与县里各方面的关系,尽量不出麻烦,以求平衡过渡。但这天,副检察长符建辉来到他办公室,递给他一封举报信:“李检,这里有封举报,反映县水利局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进行私分的问题,我看可以一查。”

  李桐仔细看了一遍举报信,信里内容写得非常具体,2008年以来,县水利局采取虚报项目手段套取国家有关建设资金200多万元,转为局里小金库,三年来除部分用于公务开支和招待费用外,将50多万元集体私分,用于给局机关职工发放福利。根据刑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达10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