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上卿:晋国诸卿家族史(下)》
第22节

作者: 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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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向惊讶不已:“说的好啊,这些我都闻所未闻,国君确实是这样的。”平公听了叔向的转述,赞道:“真是个博物君子啊。”并赠给子产一份重礼。

  (二)医和看病
  随后,秦国的一位叫“和”的名医也应邀来到晋国。
  诊视完毕,医和诊断:“这个病没法医治。属于典型的‘近女色,病如蛊。不怪鬼神和饮食,全是迷惑丧心志。良臣将死,上天不佑国家’。”
  一听还是不让自己沉迷女色,平公颇觉遗憾和不甘心: “难道女人就不能接近吗?”

  医和:“要有节制。比如先王的音乐,是用来节制百事的。所以音乐有宫、商、角、徵、羽五声作为节制,以快慢本末来相互调节。从中和之声逐渐下降,五声降到无声处,就不再弹奏了。因为再弹奏下去就是复杂的手法和靡靡之音,让人听了心荡耳烦,丧失平和的心态,君子是不听这种音乐的。无论什么事情过了头,都需要停下来,以避免产生危害。君子接近女人,应以礼仪来节制,而不能使自己心志沉迷。上天有六种气象,降而产生五种味道,体现为五种颜色,征验为五种声音。上天的六种气象是:阴、阳、风、雨、晦、明,六种气象又分为春、夏、秋、冬四时,产生金、木、水火、土、五节,哪个过了头都会产生灾祸。阴过了头产生寒疾,阳过了头产生热疾,风过了头产生末(手脚)疾,雨过了头产生腹疾,晦过了头产生惑疾(神智不清),明过了头产生心疾。女人是阳物(男人所用之物),而应用在夜间,用过了头就产生内热惑蛊的疾病。现在您接近女色既不节制,又不分时候,能不生病吗?”

  日期:2007-05-31 09:35:44
  三、赵武之死
  看完平公的病,医和又来见赵武,将上述诊断对赵武说了——因为他的诊断涉及了良臣。
  赵武:这个良臣会应验在谁身上?
  医和:就是您啊。您执掌晋国已经八年了,晋国没有发生动乱,诸侯也没有背叛,可谓是“良”了。我听说,国家的大臣,光荣地享受君宠和爵禄,承担国家的重任,有灾祸兴起却不能改变它,自己必定要承受恶果的。现在国君沉迷女色以至于生病,将不会再精力去关心社稷大事,还有比这更大的灾祸吗?而您对此又不能阻止,所以我认为这个“良臣”就是您。我听说,正直的人不能辅佐曲邪的人,光明的人不能规劝昏聩的人,大树不能生长在陡峭之地,松柏不能生长在凹湿之地。你身为执政而不能劝谏迷惑的国君,自己又不能主动引退,还觉得自己干得不错,八年就已经够久的了,还怎么能够长久?

  赵武:您是医生,有能力判断国事?
  医和:最上等的医生给国家治病,次一等的给人治病,这本来就是医生的职责。
  赵武:您刚才所说的“蛊”,是怎么产生的呢?
  医和:过度沉迷于某种事情而引起的疾病,就是“蛊”。从文字上来讲,器皿里生出的虫叫做蛊,谷子生出的飞虫也是蛊,在《周易》,女人迷惑男人、大风吹落山木叫《蛊》。这些说的都是同类的事物。

  万物中无不潜藏着蛊。例如,万物中没有比谷物更好的东西了,但谷物生长的同时,里面的蛊也在生长。所以,凡吃谷物的人,白天选择有德行的男人而接近他们,用以增长智慧,来体现谷物的明;夜间与有德行的女子共寝并加以节制,用以避免谷物中的蛊。现在,贵国国君不分昼夜地沉迷于女色,就如同不是在吃粮食,而是尽在吃粮食中的蛊,把自己当做盛放蛊虫的器皿了。
  赵武:那么国君还能或多久呢?
  医和:如果诸侯今后依然归附,他活不过三年;如果诸侯不服,他活不过十年。超过了这个数,晋国就要遭殃。
  赵武:您真是位良医啊!
  前541年,参加完晋国的烝祭之后,赵武离开国都,来到赵氏封地和祖庙所在的南阳(太行山之南,黄河之阳),准备在温(在今河南省修武县西)祭祀曾祖赵衰。12月1日(甲辰),在温县举行了烝祭,7日(庚戌),赵武辞世。
  别人的判断以及医和类似咒语的预言,对于赵武的心理暗示无疑是强烈的。但更本质的原因还在赵武自己:他太疲惫了,得休息了。
  《新序》记载了赵武去世后发生的一个故事:晋平公与叔向路过九原,不禁发出感慨:“这里埋葬了我多少的良臣啊!如果死者能够复生,我该选择与谁交游呢?”
  叔向:应该是赵武吧。
  平公:是因为你和你老师是同党吧?

  叔向:我给你说说赵武的为人。他这个人,虽然“立若不胜衣,言若不于出口”,但是亲自为晋国推荐的人才就有四十六人,全都被国家任用,成为了晋国的依赖的栋梁。等到他去世的时候,这四十六人都是站在客人的位置上吊唁,这说明他没有丝毫的私心,所以我才选择他。
  平公:说得好。
  ——这个故事明显是套用了《国语》、《礼记》中赵武与叔向在九原称赞范武子的那段对话,而且人物、环境颇有偏差,比如把叔向说成了赵武的弟子,简直有些滑稽了。但其表达的内容与感情,则是大体公允的。
  日期:2007-05-31 16:13:37

  我的一点看法:
  税亩制给井田制的变化
  实行税亩制以后,井田制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至少,田地再没有公田、私田之分了。但井田制是否就此宣布终结了呢?这里想探讨几个疑问:
  (1)阡陌(田间道路)是否已经不复存在?
  之所以称“井田”,乃是因为无数阡陌组成“井”字的形状。春秋中后期,阡陌有没有随着公田的取消而拆除了呢?个人觉得未必。
  第一,前589年,晋、齐两国爆发了鞍之战,齐国战败求和,晋国人提出条件:“尽东其亩”,要齐国把境内的田间道路全改为东西走向, 这表明,阡陌还是存在的,而齐国早在前685年就开始按田亩征税了。

  第二,春秋后期依然车战盛行,有学者认为,战国时期车战逐步式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田间阡陌被开除,行车不便。如果这个说法合理,那么就说明税亩之后,阡陌并没有被拆除,井田的外观还在。
  第三,春秋中后期,所谓邻、里(社)、族、党、州、乡的基层单位还在,说明严整规划的田亩很可能还在。
  (2)土地是否从此可以自由买卖?
  多数学者认为,公田的废除,税亩的实行,统治者从此不必操心地在谁手,只要按亩收税即可。所以土地开始自由流转,土地进入了私有化阶段。
  个人认为这个结论也未免草率。公田的废除和土地的私有可以画上等号吗?按照当时的社会贫富差异,如果允许自由买卖,不用一百年,早就达到富者似田跨百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程度了。西汉时代从战乱到这个程度只用了几十年。让我们看一个资料,也是那些先秦历史学家不断引用的:《汉书-食货志》中“李愧为魏文侯论尽地力之教”的话,这里不作全引,李悝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显然还是受田的规格,而且并没有提到对地主要纳税,只提到对国家的“十一之税”,可见不是耕种地主私人的田地,李愧的计算非常精密,不可能会算漏的。李悝生活在战国早期,距税母制度的实行已经100多年,如果说土地兼并已经进行了100多年,这种情形是万难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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