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上卿:晋国诸卿家族史(下)》
第24节

作者: 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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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起在晋国政坛活跃了五十多年,这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不明,按照《国语》的排序,这个故事在“子产说黄熊(前535年)”后面,似乎应在前535年,也就是他执政5年之后了,但是根据《左传》,早在公元前537年,韩氏家族已经占有九个大县的领地了,家族的雄厚实力自不待言,根本不会存在“有卿之名而无其实”的问题。因此,这个故事,应该发生在韩起执政之前,最晚也应在他刚刚执政的时候。在晋国诸卿里,韩氏发达很晚,韩起的父亲韩厥又清廉,家底比其他家族薄是很自然的。从这个故事,我们知道韩起对于自己的贫穷很苦恼,又知道他很明白叔向所说的大道理,并且很会反应,欣然拜服。

  现在的韩起是晋国的执政大臣了,一朝大权在手,他“优贫”的情绪是否还会泛滥,叔向的良言是否真的有如此奇效呢?
  日期:2007-06-11 09:59:32
  (二)州县故事
  1伯石受赏
  前539年——也就是韩起执政的第二年的4月,郑简公来晋国朝见,大臣公孙段(伯石)担任相礼。这次朝见,公孙段的表现非常优异:所有礼仪一丝不苟,举手投足间,满怀着敬意和谦卑。晋平公很高兴,赐给公孙段一份策书:“听说当年你父亲子丰对晋国有功,我知道后至今没忘,现在把州田赐予你,以表彰你们丰氏的功劳。”公孙段捧着策书,兴高采烈退了出去。听到这件事,君子们纷纷感叹:“礼仪啊,你真是人们所急需的好东西!伯石那么骄奢一个人,就因为一次守礼,就能得这样的好处,何况那些终生守礼的人呢?!”

  且住!一向骄奢的公孙段真的是突然地、自然而然地守礼起来了?一向贪婪吝啬的晋平公真的就这么突然地、自然而然地慷慨和有礼起来了?来晋国朝见的小国君臣彬彬有礼应该是常态,为什么就这个公孙段如此幸运地受赏?
  我们先从这次赏赐事件的标的物——州县说起。州县的由来,前面已经叙述,原是栾氏的地盘,前550年,栾氏被灭,士匄、赵武、韩起都想得到它,最终悬而未决,州县也就成为晋国颇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后来赵武执政,并没有利用职权去索取。现在它成为了郑国人的封地,问题似乎彻底解决了。
  然而,人们随后得到风声,晋国的国君这次突然如此慷慨,是出于新任执政韩起的建议。
  于是,人们又联想到,这个公孙段每次来到晋国,不都是住在韩起家里吗?一向无礼的他这次如此彬彬有礼,是不是事先得到了韩起的交代?
  但这个事情很快也就过去了,关注此事的毕竟是少数人,而且,州县也毕竟不是被国内的哪个人拿去的。
  2完“璧”归韩
  人们真正弄懂这次赏赐事件的内幕,是在四年以后。
  前535年夏,郑国执政子产来访。前不久,公孙段死去了,子产这次前来,是替公孙段的儿子丰施归还州县的。他告诉韩起:“当年国君因为公孙段能胜任职务,把州赐给了他。现在他已经不幸早逝,没有福气享受国君的恩德,他的儿子不敢据为己有,但也不去直接敢告诉国君(指晋平公)——那样就等于不给国君颜面了,所以想把它送给您。”

  韩起赶紧推辞,子产接着劝:“老话说,父亲砍柴,儿子背不动(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丰施继承自己家族的禄位都觉得吃力,哪有能力承受大国的赏赐呢?即使在您执政没什么问题,但如果以后贵国有人以州县为借口在边境上找我们的麻烦,敝国就难免遭殃了,那样丰氏家族的罪过也就严重了。您把州拿去,是等于免除了敝国的罪过,同时又扶持了丰氏啊。您还是答应了吧!”
  按照子产的说法,韩起接受了州县,是在尊重自己的国君,是在维护晋郑两国的友好关系,还是在呵护献出州县的丰氏家族,和样一来,真个是一举三得的好事啊!此等助人位乐、与人为善、利国利人的事,韩起执政从来都是勇于担当的。但是,拿人好处的事,韩起执政是难于做出的,但是当不起对方的苦苦请求,韩起也就勉强答应了。
  为了自证清白,韩起还把这事汇报了晋平公,平公也认可了。
  然而,还是觉得不妥,韩起就拿州县,与宋国大臣乐大心的原县(在今河南省济源市西北)做了交换。
  就这样,经过一番漫长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运作,原县就这样成为了韩氏的领地。子产是何等样人,也许韩起根本不用在私下把话给子产讲透,一出好戏就这样精彩上演并圆满结束了。当韩起为自己谦谦君子的作风而自得的时候,也许子产的内心充满了鄙夷和厌恶。
  当然,晋国也有的是聪明人,韩起也知道,这样瞒天过海,不过是在勉力堵塞大家的直接质问而已。但是,比起当年士匄肆无忌惮的蛮横型的贪婪,韩起也许会认为,还是很有理由自我佩服一下的。
  日期:2007-06-11 10:01:03
  (三)玉环纠纷

  事实证明,韩起的贪是一贯的。州县的表演,他能体现出了超乎寻常的耐心与周折,首先自然是他的性格与技术水平使然,但也因为那毕竟是晋国的政务,标的物又是财富之母、最终要的财富——土地。在其他不那么重要和敏感的场合,以及对于其他较次要的标的,韩起对自己的手法和耐心也就不是那么特别地严格要求了。
  话说韩起有一支玉环,但这玉环本是一对,未免心存遗憾。后来得知,这对玉环的另外一支在一个郑国商人手里。
  前526年3月,韩起到郑国聘问,就顺便向找到郑定公,希望得到郑国人的“成全”。不料遭到郑国执政子产的拒绝:“那玉环不是国库的藏品,属于民间财物,寡君不好去强要。”
  韩起是有涵养的,自然也就没说什么,倒是郑国其他大臣被惊得冷汗直冒。
  子大叔和子羽劝子产:“韩起向咱们要一支玉环,也不算太过分,而晋国更是得罪不起的。晋国、它的执政韩起,我们都怠慢不得。您就这么拒绝人家,现在如果有人在中间谗言挑拨,再有鬼神作祟,去助长他的的怨气,到时候后悔还来得及吗?干脆找商人要来给他就是了,您何必因为舍不得一支玉环而惹恼一个大国呢?”子产说:“我并非因为对晋国有二心而怠慢韩起,相反,我是打算长期事奉晋国的,这就需要恪守忠信的原则,所以才拒绝了他。我听说君子不担心没有财宝,只害怕自己没有令名。对于治国者而言,小国事奉大国、大国爱护小国并不难,用礼来确定、规范彼此的关系才是最难的。大国的人对小国提出要求,我们不可能总做到是有求必应,如果前次答应而后次拒绝,或者答应一个人而拒绝另一个些人,那才是最糟糕的。大国的索求哪有个满足,对于无理要求就是要严词拒绝它。再说,如果对他们有求必应,我们就成了他们的一个边地邑县,郑国也就失去了作为一个诸侯的地位。从韩起个人来说,他奉命前来出使,却私自索求玉环,这样的贪心得到满足,难道不是罪孽吗?所以说,我们交出一个玉环不要紧,也就制造了两桩大罪:我们郑国失去了独立国格,他韩起也成了一个贪婪的人,有什么好处?我们拿出玉环来买罪过,不也太不值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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