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清朝--继续当年明月没讲完的故事》
第37节作者:
旧时清风 日期:2013-04-03 22:09:24
02无处可逃的悲哀
当然清朝政府也考虑到了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会变得很危险,流民问题处理不好搞不好又能弄出个李自成。毕竟,此时的中国不是英国,英国农民失去了土地可以进城在手工作坊里面做活,而中国的农民除了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在地里刨食之外几乎没别的谋生手段。
多尔衮为此特意签发命令,要求圈地之人要一并收留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官方的文告说的非常冠冕堂皇:“为贫民衣食开生路,乃允其投充旗下”,这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投充法令”。
如果用我前面所说过的话,投充法令其实质就是一句话“沦为披甲人为奴!”这些投充的农民原来的身份都是雇农,虽然也经常遭到地主的剥削,可是都少还是有点自由的,不高兴了明年还可以不租地主地了。再说一般雇农也和地主有点亲戚关系,地主对雇农还算不错的。可是在投充法令之下,所有投充之人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农奴,是彻底的奴隶。这些投充之人的子孙还都是旗人的奴隶,世世代代为旗人主子耕田,从身体到灵魂都是属于旗人的。旗人可以任意惩罚这些奴隶,甚至将他们杀了也不算犯法。
旗人们自己是不从事农业生产的,这也是他们需要这些奴隶的原因。多尔衮的投充法令真的可以说给了旗人永远的保障,他让圈地得到的土地有人无偿耕种,旗人所要做的就是躺着等收入就行。这是一群真正的大爷,全都不劳而获。
当然在具体执行的时候,这些旗人那自然也是如同跑马圈地一样,肆意发挥政策。他们投充的时候也不管是不是贫民,只要是人他们就强行逼迫其投充,毕竟奴隶是不嫌多的。他们还诱骗那些地主,说你将土地投充在我的名义下吧,我们旗人的土地可是免税的,你只要每年孝敬点钱就行了,土地上的事情我们不管。结果那些地主们一算计,发现这样每年能多得一大笔钱,就求着旗人允许其投充。这叫做“带地投充”。可是等到把土地转到旗人名下之后,这些旗人马上拿出法令说,现在你们都没有土地了,属于贫民,朝廷为你们着想,特别允许你们投充在我们旗人名下做奴隶,快回去收拾收拾给我们做奴隶去吧。地主们瞬间傻眼了。
最后这事情越闹越大,汉官再一次开始进谏。这一次多尔衮非常宽容,他第一时间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开会,最后拿出结论说从现在起按照级别规定投充的人数,不能够超出。这主要是在议政王大臣会议上,大家都表示投充工作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旗人们的投充奴隶确实很多了。
当然多尔衮的这一道法令基本属于废纸。他自己带头违反,按照投充法令他的投充奴隶已经满额,可是他还是以他4岁儿子的名义给自己接受了680多人的投充。还是那句话,奴隶永远不嫌多。投充的事情拖的时间非常长,一直到乾隆时期还发出命令强调禁止汉人带地投充。
从中国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投充法令是极其落后的,将人变为奴隶也是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应该算的上是一种历史倒退。这主要是当时满族落后制度所带来的结果。我前面也多次说过,此时的满族还刚刚摆脱原始社会进入封建社会,很多制度还带着原始社会的落后色彩。
但是投充法令还不是最残忍的,最残忍的是投充法令的补充法令——逃人法。
投充只是旗人获得奴隶的一个方式,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奴隶来源,那就是频繁的战争。在清军入关之前和明朝的历次战争之中,他们就大量地掳掠人口,像著名的范文程就是被清军掳去的。这些被掳走的人可不是每一个都有范文程那样的好命,他们更多的还是“沦为披甲人为奴”。那些旗人对这些奴隶基本上就是不当人看,大冬天的叫这群人还要出去干活,那可是零下二十多度的东北啊。这些被掳来的汉人基本上就过着牛马一样的生活,而事实上旗人们也是把他们当做牛马看待的。更悲哀的是,这群人的子孙也将世代沦为奴隶,这就像一条看不到尽头的黑暗之路。
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当然同样是反抗,也分很多种。有人实在无法忍受旗人的折磨,自杀了,这是无声的反抗。也有人开始策划逃跑,甚至还有人联合起来抵抗旗主。
面对反抗,清朝采取了无情的镇压。他们要通过武力让那些反抗者认同自己的奴隶地位,多尔衮甚至认为这是一切重中之重,他说:“捉拿逃人一款,乃清朝第一急务”。因为连一群奴隶的抵抗都搞不定的话,清军真的可以回家歇菜去了,谈何治理天下。
为此清朝制定了异常残酷的逃人法,议政王大臣会议也多次强调捉捕逃人的意义,因为逃人问题已经触动了满族人的核心利益,他们可以对一切不管不顾,可是对于和自己利益攸关的事情他们一定要全力以赴。
逃人法规定奴隶们一次逃亡被发现除以鞭笞之刑,第三次发现立即绞死,毕竟事不过三嘛!更残酷的是,凡是收留逃人的,当时称为窝逃,发现了立即斩杀,并且连坐处理,地方官也一起受罚。
这招实在太狠了,逃人们即使九死一生逃了出来,可是却发现自己无处可逃。就像盗窃集团无法销赃一样,盗窃的再多都没有什么意义。可以说,这一招是从根本上将逃人的希望扑灭了。
当时仍然有一些大胆之人敢收留这些逃人,这主要是特权之人,包括一些投降的汉大臣。看着自己曾经的门生故旧沦为奴隶,他们实在是不忍心啊。可是他们实在是太大胆了,认为自己位高权重,完全可以搞定,清政府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
他们错了,因为他们不知道逃人是旗人的一块禁脔,谁都不可以动,谁动谁死。很快清政府彻查逃人,发现吴三桂藏匿逃人500多人,耿忠明也藏匿300多人,只有孔有德比较老实没有藏匿现象。为此多尔衮大发雷霆,清廷震动。
最后的结果是耿忠明畏罪自杀!吴三桂也被罚款上万两白银。耿忠明可是清初的汉人王啊,连王都需要为藏匿逃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可见清朝对于缉捕逃人的惩罚力度。
多尔衮在逃人问题上毫不退让,他多次以小皇帝的名义发布命令强调:“大臣们谁敢议论逃人之事,立即治罪。”在一次命令中他直言不讳地对那些劝诫的汉人大臣们说:“没有这些逃人,我们满人有何以为生呢?”
逃人法最后甚至达到了变态的程度。例如河北有一年发生水灾,按照以前的惯例,那些受水患影响的的人自然是向山东流亡就食,可是由于逃人法的规定,山东地方官立即将这群人驱逐出境,这些人的结局大多是无奈地死亡。因为这个变态的逃人法甚至将他们讨饭的权力都剥夺了。每次读到这里,我只能想起在信阳架起的那些用来封锁道路的机枪。
我觉得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无处可逃的悲哀,我们可以四面碰壁,可是最后总得给我们一条路啊?那些逃人们看不到路!一个逃人的被捉,结果往往是牵扯好几十人,甚至几百人。
将自由人变为奴隶,想想都觉得可怕。
在逃人问题上,清朝从来没把这些人当做人看,虽然这部法叫做逃人法,其实叫做逃畜生法也许更合适!
云胡不归兮?穷极天涯,何处是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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