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8 15:44:29
13
大姥的真名实姓布娃不知道,对于一个与自己共同生活十年有余的人竟然不知道她叫什么,真是件憾事。小时候妈妈没有交代过,大姥自己也不曾自我介绍过,布娃姐妹们更是谁都没想起问过,好像“大姥”就是这勤劳善良的妇女所有身份的唯一代名词。
大姥到布娃家那年大概四十一二岁,布娃当时四五岁,布娃妈三十四五岁。按布娃的年龄称呼她大姥是可以的,很多接连两代早婚的人四十多岁就做了奶奶姥姥,尤其在农村,很正常。但从妈妈和大姥的年龄差来看,叫大姥就有些不妥了,她们俩只差六七岁,她与妈妈是同辈人,从妈妈这边论,称呼应该是姨字辈的,究竟为什么不顾事实凭空给人家的年龄提高了一个量级升等为姥字辈?不得而知。
笔者曾突发奇想,莫非布娃妈是为了拉开布娃爸与大姥的距离才设法让他们在年龄上成了上下级?布娃妈对布娃爸的花色之心应该是相当了解的,十几年的夫妻嘛。不过,如果布娃爸是来者不拒的那种,你就算让大姥称他重孙子也怕是无济于事的。
总之一定是无奈而颇费脑汁的良苦用心。
在布娃的情感成长史中,大姥应该相当于妈妈,地位举足轻重。布娃记得幼年甚至是青少年时期自己有了委屈都是哭着去找大姥而绝不是去找妈妈。迄今为止,布娃经历过大大小小三次手术,虽都无足挂齿,但毕竟在最需要关爱时都是大姥陪伴左右,而妈妈则从未到场。
大姥在布娃家做到布娃中学毕业。那年夏天大姥把布娃一直送到知青点,回去后就收拾东西离开了布娃家,大概她觉得使命已经完成了,这里不再需要自己了。
布娃最后一次见到大姥是她上大学那年。布娃要到外地读大学,临行前去看望大姥。
那次的记忆心痛而刻骨。
那也是个夏天,那年的夏天特别热。
布娃辗转找到了大姥女儿家。
门敞着,一进屋,布娃哇的一声就哭了,一下扑到大姥身上,用力晃着大姥骨瘦如柴的身体,泣不成声地呼喊:“大姥!大姥!你怎么啦?你怎么瘦成这样啦大姥?你怎么啦大姥啊?……呜呜呜呜呜呜……”
大姥横躺在土炕的边上,一丝不挂,身体瘦得跟一具骷髅没有两样。大姥原本就个子矮小,这样的形销骨立让她的身材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孩子大小。
她身下垫了一个极其破旧的布垫子,垫子上屎尿狼藉,引得苍蝇无数。
此时的大姥耳失聪眼失明,既看不到布娃的身影也听不到布娃的哭喊,仍旧木然地仰脸躺在那里,张着嘴微睁着眼一口一口倒着气。
她不知道布娃的到来。
可是,当布娃大颗大颗的泪水滴落到大姥脸上时,大姥突然一下子像性急吃了热豆腐烫到了心一样,立即伸出两只如树叉一样干枯的双手在空中缓慢茫然地搜寻者。
她感到了布娃的存在!
她想摸摸布娃的脸!
布娃不清楚,科学仪器能不能通过眼泪来区分出不同个体,但她肯定,人本身是没这个功能的。她不明白大姥是怎样通过眼泪感知到她的到来,她只听到大姥用极微弱的声音喃喃对她说:“三娃……你是三娃吗?……好孩子,大姥……好想你呀……别哭,别哭了啊……有人欺负你没?是不是又长高了?……大姥眼睛看不见了……三娃,好好学习,将来挣钱了,带大姥去看看眼睛好吗?我要是能看东西,我还是什么都能干哪……我真想看看我的三娃是不是又漂亮了……”
……
布娃不知道,这是大姥留给她的遗言,这次见面是她与大姥的诀别……
一个当年十八岁半、家庭条件优越的姑娘从没经历过生离死别,她看不出大姥已没有要活下去的信念。
……
布娃哭着给大姥翻了个身,擦拭更换了褥垫,她发现,大姥的尾骨处已经出现溃烂。她打了盆水给大姥清洗;然后,布娃又去翻自己的背包,把给大姥带来的东西拿出来想要喂给大姥吃。
就在这时,大姥的女儿回来了。她没跟布娃打什么招呼,却顺手把布娃给大姥带来的食品一样不剩的收走了,拿到了她自己屋里,关门,再也没出来。
布娃很气愤。
布娃早就认识她,早就看她不顺眼。
大姥一生没有生育,这个女儿是大姥领养的。大姥在布娃家时,每个月这个养女都会准时来拿大姥的工资,从不放过,一直到后来结婚了还恬不知耻地让她那姑爷来取钱,两口子都不工作,就指望大姥这份工资过活。
然而大姥到她家养老这才不到两年,就变成这样了!
此时大姥已经再度进入昏睡状态。
看着大姥干裂的嘴唇,布娃想给大姥喂点水,可大姥的嘴紧闭着。布娃找来小碗,喂不进;又找来勺子,还是喂不进。急中生智,最后布娃把头上扎马尾辫的粗塑料绳解下来,那根塑料绳实际上是一个空心的软管,布娃用剪子斜着将前端剪成撮箕状,用它每次盛一滴水,轻轻伸进大姥的嘴角,润进嘴里。很成功。布娃甚至心里有些小高兴,管子软,不怕扎破嘴;一滴水,不怕呛到人。布娃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忘记了一切,专心致志的一滴一滴喂着。
在将近黄昏的落日下,布娃散着长发跪在地上喂水的倩影极美,真真如仙女下凡一般,把大姥的养女也都看傻了。
不知过了多久,养女下了逐客令:“三娃,回去吧。”
……
十八岁的布娃遗憾终生的就那么草草离开了大姥,她不知道,身后,那低矮的平房里,世界上最疼她的那个人,去了……
日期:2014-11-28 15:45:03
14
布娃在那一年离别大姥后就去了外省读大学。
大学的生活是个全新的生活,是无比吸引和打动布娃的生活。布娃喜欢在荒野中如花绽放;喜欢在旷世中鹤立鸡群;喜欢在学海中无涯漫游;喜欢在风华中挥洒青春。
布娃忘记了其他,甚至假期也不怎么回家。弄得老爸不得不到学校来看她。
是啊,每个人都年轻过,每个年轻人都有过那种激情四射、醉生梦死的发育期。如果日后每个人的人生大不相同,那一定是这段青春期醉的不是一种酒、梦的不是一种境。
所以,原谅布娃,她四年中没有回去看望大姥。只是委托嘱咐爸爸经常去看望一下,也曾认真地和爸爸讨论过是否把大姥重新接回来或者送进医院给她治疗。爸爸满口答应,还说大姥现在很好,让布娃不要操心,布娃真就没再怎么过于挂记。
笔者应该替布娃说句公道话,不是布娃不善不是布娃不孝,应该说这个年代那个年龄的人大多心无旁物,好的只照顾自我、自尊、自爱;不好的只知道自残、自恋、自毁……客观地说,布娃这样,就算不错啦。
布娃毕业那年,回到家乡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大姥。可她找不到住址了。不是忘记,是旧址已经不存在了。相信三分之二的中国城里人都经历过找不到地址的困惑,在那个改革开放的发情期、在那个日新月异的魔幻期、在那个人心思变的狂放期……找不到地址,甚至找不到自我,都很正常。
爸爸没给出任何解释,那这件事也只好就这么算了。
布娃把大姥埋在了心底。
埋藏大姥的尘土自然是那些络绎不绝、穷追不舍、形形色色的男人们。
男人,“英雄本色”是与生俱来的;见色起意是理所当然的;不醉不归是天经地义的。何况,布娃是个秀色可餐、外姣里嫩、才品俱佳的绝版,应接不暇实在是情理之中。
布娃被动的、古板的、审慎的应对着各色男儿,那之中也是几多欢乐几多愁,尤其老爸总是棒打鸳鸯横插一棍,弄得布娃那两年的情绪总在起起落落中,直到认识刘贵富。
一想到刘贵富,布娃的心总像被老鼠咬了一口,既痛又恐外加恶心,说不出来的五味杂陈。
自从结婚,刘贵富——被辱——离婚这三个词汇通常会并列存在,甚至在布娃心里他们是可以高度重叠的近义词。每当此时,布娃脑子里还会不由的牵连出“找回清白”这桩心事,于是她不分白天黑夜地打听一切可能知道大姥下落的人。终于,她在一个大姥女儿前邻居的口中得到准确消息:大姥在她上大学那年就不在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布娃正在菜市场买菜,她没有跟告诉她消息的人道别,拿上手里的菜就走了。还是那位知情者替她付的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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