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传奇》
第36节

作者: 冯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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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0-19 22:15:27

  70.
  1986年的冬天,武汉经历了一场罕见的寒潮,所有冬季蔬菜几乎全被冻死,整座城市笼罩的菜荒中。虽然市政府紧急采取措施,从外省调运蔬菜保障市民的菜篮子,最早提出并实施了“菜篮子工程”和“绿色通道”,但远水难解近渴,数量有限,对六百万人口的大武汉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市场上能见到的仅有的几个蔬菜品种,零售价格均在一至三元之间,大大超过了当时每斤一元二角的猪肉价格。

  在蔬菜价格严重背离价值,政府偶尔还会用行政手段干预蔬菜零售价的形势下,除了有固定摊位的几个当地经营户外,流动摊贩无人再敢染指蔬菜。经常在厂前摆摊的几个老乡,几乎无一例外的改卖生姜、大蒜。
  生姜大蒜本属调料,用量不多,现在又有这么多人都在经营姜蒜,人均销量就更小了。好在受高歧的菜价影响,利润尚可,勉强维持了一个冬春。
  靖靖离世后,我和宋开玲一直沉浸在伤感之中不能自拔,为了缓解这种悲痛,我决定再要个孩子,以转移对靖靖的那份疼爱。八七年的春天,宋开玲又怀孕了。
  八七年春节前后,原来在柳州的江湖上的同门弟兄“今兰”也来到了武汉,还带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云南女人同丨居丨(在外流人群中,与有家庭的女人同丨居丨的现象很多,俗称“搁伙计”)。我帮他们找了一间与我相邻的出租屋住下。
  “今兰”是安徽人,姓吴,外号“神经吴”,以卖草药为生计,四十岁了还是单身,不知在哪里遇到这个云南女人,两人就“搁伙计”了。
  整个冬春季生意很难做,只能维持生活,我们全家没吃任何青菜,只吃价格相对便宜的四角一斤的豆腐,四角一斤的生猪头,五角一斤的鲢子鱼,生活还挺好,每天大鱼大肉。连载地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66714.shtml
  生意不好做,闲暇相对就多些,有更多的时间攻读我的函大学业,一年时间,已经完成《大学语文》、《电工基础》、《政治经济学》、《电子线路基础》、《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高等数学》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一天上午九点多,厂前市场早市已过,午市未到,我正在摆位上看课本,卖绿豆芽的河南老乡小刘来找我聊天。我问他:“这一段时间怎么不见你摆摊了?”

  小刘回答:“生意不好做,去打工了。”
  “今年缺菜,别人不好做,你的绿豆芽正好填补空缺,应该好做呀”
  “别提了,一个冬春没有菜,这绿豆芽把人吃的眼都绿了,现在春菜陆续上市,谁不是看见绿豆芽就想吐?”
  聊了一会,得知小刘在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简称一冶三公司)施工的武钢工业港工地干活,每月能收入150-200元。来找我是想让我和其它老乡也去干,以便有人做伴,干活也免得受别人的气。
  正好生意不好做,没什么出路,我和吴国正及别一个小老乡就跟小刘去了工地(本文作者冯烽,独家连载于[天涯杂谈])。
  干了一天,了解了一些大体情况。这个工地是一冶三公司承建武钢的工程,由于工人不够用,又分包部分劳务给鄂城县华容镇的一个建筑包工队,队长姓夏。我们几个人是跟夏队长下面的一个施工班打零工。班长也是华容的,班里的民工多数是他从家乡带来的,与夏队长是松散的劳务合作关系,夏队长给班长按全班工资总额的20%计发管理费。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我想不能替班长干活再让他剥一层,因此决定自建包工队,直接做工程分包。因一冶总公司在厂前,鄂城队部也在厂前,第二天我就到厂前找夏队长,与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由我做为独立的工程队,组织民工在工地干活。直接接受一冶三公司的工作安排,自已计算工程定额,自行与三公司结算帐目。因不具备法人资格,名义上算鄂城队的人员,劳务费由鄂城队与三公司代为结算并足额转付给我,三公司另行支付的30%管理费,鄂城队提取10%,其余20%为我个人收入。

  签下合同后,我就去工地把小刘、吴国正等四个河南老乡带出来单干了。我这种劳务包工头,不存在材料、施工等总额预算的利润,全靠人头挣钱。就我们五个人,我这个队长即使不脱产也赚不到多少钱,而我的目标是做大做强,自己只管工程定额和工作量的结算,为此,必须有一定规模的施工队伍。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招集民工,我自然想到了河南上蔡县的郑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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