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传奇》
第37节

作者: 冯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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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0-20 20:43:17

  71.
  为了补充人员,我安排小刘临时带班,自己坐夜车去河南找郑小山介绍工人,因不是农闲时间,只带回了七八个人。我亲自带班,安排吴国正半脱产做饭,在工业港变电站工地干了起来。一开始就赶上浇灌四楼楼板,我们的任务是把三公司搅拌站运来的混凝土装上手推车,推进提升机。由于浇灌楼板必须保持连续性,中途不能停止。我把人员分成两班,每班8小时,换班工作。我一直坚持在工地上,现场调度,随时处理施工和电路问题(操作卷扬机和夜间照明都由我们自己负责)。困了就倒地睡一会,醒了接着干,连续七天七夜没回宿舍。

  四楼的楼板(即五楼的地板)成型后,我们的工作就转到了五楼。这栋楼是框架结构,主体起来了,楼梯尚未施工,上下楼都是通过脚手架,脚手架距离楼体约一米远。有一次我下楼,站在五楼的窗台上俯身去抓脚手架,手刚触到钢管,一股强大的电流穿过手臂!按照人的本能,第一反应肯定是松手。这时上半身已经在楼体外面,身体的重心集中在上肢,仅双脚尚未离开窗台,如果松手,绝无可能回到窗台上,必然会失去重心,从五楼坠地,后果不堪设想。危机时刻,我刚刚通过函授考试的《电工基础》帮助我做出了正确的判断,脚手架带电而墙体不带电,是他们之间的电位差通过身体形成回路,导致触电,而脚手架虽然已经带电,但钢管良好的导电性决定了脚手架自身不会存在电位差,跳上去反而安全。仅0.01秒的时间,我瞬间就做出了上述判断,咬牙抓紧钢管,纵身一跃,跳上了脚手架。关键时刻,学过的专业知识又一次助我死里逃生,绝不像宋开玲想的那样无用,甚至“知识?知你娘的*!”

  站在脚手架上,果然没的触电的感觉了,这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向五楼喊话,通知我的民工暂时不要通过脚手架下楼,查明原因再通知他们。我顺着脚手架下到离地面一米时,从脚手架远远的跳到地上,避免再次形成电位差(本文作者冯烽,独家连载于[天涯杂谈])。
  下来一看,人们都朝着楼的另一侧跑去,出事故了!尽管我第一时间发出了危险信息,但还是晚了一步,几乎在同一时间,因同样原因,三公司的一个工长从另一侧的三楼坠地。万幸的是,地面堆满了准备回填地基的石屑(即米粒大小的碎石子),救了他一命,经住院检查,没造成骨骼和内脏损伤,所有受伤的部位都是擦刮造成的皮肉损伤,半月后就上班了。
  由于人员太少,在工地上难以调度开,我个人收入也不太多,河南那边未到农闲时间,暂时也找不到更多的人。为此我找到“神经吴”,让他同丨居丨的王姐去云南帮我带工,我负责一切费用。王姐也愿意回家看看,一拍即合。我当即出资给她,让她马上动身。连载地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66714.shtml
  十天后,王组从老家云南大姚县带回九个人,多数都是她娘家村里的。八个男孩,有一半姓王,还有一个17岁的女孩,叫芳芳,是她娘家侄女。
  本来我在工地旁边的胡家寨租了两套房子,一套三间无隔墙的大屋做民工宿舍和伙房,另一套两间较小,分内外间,每间八九平方。里间做我的宿舍,外间做办公室。来个女孩不好安排,也没必要为一个人再去租房,我就从里间搬出来,在办公室住,让芳芳住里间。
  秋天种完麦子后,郑小山又从上蔡县带来十几个民工,他把人送到武汉就回去了,并未留下一起干。这样我就彻底脱产了,原来的一班人由小刘当班长,河南新来的一班人和云南的一班人各自自成一班,自选班长。我把自己应得的三个班长的管理费全部转发给他们个人,做为他们的管理报酬。
  云南的一班人好象不会干活,不会用铁锹。他们自己跑到离工地半公里的建设乡找铁匠定制了几件类似锄头的工具,装土时先用“锄头”扒拉到竹筐里,再端起竹筐倒进手推车。手推车也不会用,本来一个人推就行,他们却要三个人才能推。这样的劳动效率在计件工资下收入必然受到影响。
  河南的两个班人均月工资都在200元以上,而云南班只有五六十元,我连自己应得的管理费都加进去,每人也只有六七十元。也就相当于这班人由我提供工作和住宿,却不能为我创造效益。
  当然,我个人收入并不全靠管理费。与甲方互签工单时,在工作量和定额方面都有一定的潜规则浮动余地。给民工发工资,是按照每天我与班长共同签字的工单,计算实际的工作量。浮动部分与实际工作量无关,是我个人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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