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凶案现场——公安部刑侦局最隐秘部门破案实录》
第15节

作者: 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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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8-11 13:57:00
  我们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法医和刑事技术人员一同进行第二次复勘现场的时候发现了许多重要的线索。在此次勘察中,我们做了侦查实验,认定凶手所使用的,是一种类似于锤子的钝器,结合现场没有凶器的事实情况,我觉得这是一起蓄意谋杀而且凶器就是死者自己带来的,他不想留下痕迹故而把凶器带走。然而接下来我要提到的,就是本案的关键点,也是本案得以最终锁定凶手的原因所在。

  有技术人员在这栋房子的大门后面找到了一双很浅很浅的血足印,这里的门框也曾得到过勘察,但因为只有少量的血迹而几乎被忽略。我在第一次的勘查中也把重点放在了楼梯上没有注意到这里。我们使用了化学增强血迹的方法使得这一双血足印变得清晰起来。夏山看到了足迹变得兴奋起来。

  足迹学一直是刑侦领域举足轻重的一门学科。它所能反映的,是在现场逗留过的人的身高,体重,年龄以及其他身体特征。人行走或站立,足接触地面或其他物体,两者之间产生一定的作用力,在作用力的作用下,地面或其他物面必定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而留下痕迹,即足迹。而足迹的行程必须具备造痕客体,承痕客体和作用力三个要素,这个案件中,血迹作为中介质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使凶手的行踪暴露在了承痕客体(地板)上。

  夏山拍照固定了证据,他还发现,在两只不太明显的足迹的后跟处,有几滴低落的血迹,他分析应该是死者的,当时凶手站在这里,把手里的凶器往下垂,血滴落下来。那这么说,这里是凶手杀死龚艳后才站的地方。也就是说,朱彦抱着龚艳无所适从的时候,他还站在这里看着?我们推测,在他杀死龚艳后,朱彦恰好从花园里进了屋,凶手一时没有地方躲藏,只好在现在屋后面藏着。为了保险起见,我将这几滴血先进行了检材取样,拿回去和死者的血型以及DNA进行比对。这么做虽然麻烦,但为了使得证据链完整, 任何的证据都需要固定和确认,一是为了得出正确的结果,不能靠主观人为的猜测;二是要符合法律,必须有准确科学的检验报告做支撑才能敲定犯罪事实。

  根据足印的痕迹,夏山说,此人穿着袜子进屋,没有用穿鞋,他的前脚掌的前缘形态是平直形,前掌内、外缘形态为弧形,没有显著的特点,这些都是普通人常有的脚印形态。对于此人的足弓部分,夏山说应该为中等弓形。足迹的最窄处的弓内缘超出了窄弓形的范围,但未超出足迹中心线到跖内缘和后跟内缘公切线距离的二分之一。这种足形的出现率最高,一般左脚63.2%,右脚64.8%,所以仅凭这两点仍然无法锁定此人身体特征。技术人员马不停蹄,他们相信,凶手既然在这里留下了足迹,那么其他地方也一定有,因为单个足迹能反映足的外表特征,却无法直观、全面地反映人的运动习惯特征。此刻,我已经返回实验室,准备对血迹进行化验比对,所有的一切都是后来夏山告诉我的。

  他说他们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勘验和提取,在楼梯(龚艳死亡处)到大门的短短五米左右的地板上找到了两处连续的血足印,可能因为比较浅而一直被侦查人员忽略,加之还有当年闯入进来的巡警、刑警们留下的模糊脚印,他们的分析提取工作很艰难,具体怎样艰难我可以理解,但是无法切身感受,只能认为和我曾经化验分离线粒体DNA的时候一样。
  总共提取了五只足印,夏山依据这些给出了结论,凶手是一名身高在170到175的男人,体格健壮,双腿呈较轻的O型腿,走路时双腿微曲。尚雯雯则通过我们得出的现场分析报告,推断凶手有负债在身,性格暴躁,有反社会人格的存在,对死者龚艳恨之入骨。
  在这里,我需要公布出我对血液提取所得到的检验结果,我发现,在那个发现足印的地方发现的血滴中,存在并不属于龚艳也不属于朱彦的DNA,并且这个第三者的DNA引起了我们所有人的警觉,我们感到很吃惊,因为这个第三者的DNA反映了一条很重要的信息,这滴血液和朱彦具有父子亲缘关系!我们感到特别的意外,内蒙古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要求我们重新检验,我答应下来。我和十几名法医在实验室熬了一周,反复利用DNA指纹和STR检测进行分析,最终得出的结果与我在之前的结果一致,而且朱彦没有任何兄弟姐妹,他是独生子。

  刑警总队迅速部署N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各分局刑警大队的警力排查搜索。终于,朱光雷(化名),朱彦的亲生父亲,龚艳的公公,在2001年2月21日在呼和浩特被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警方抓获归案,他对他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这距离他的亲生儿子朱彦被判死缓,相隔近三年。

  我们三个在人被抓后就离开了内蒙古,我去了深圳,夏山去了湖北恩施,尚雯雯返回北京主持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的讲座。对于朱彦为何杀害儿媳妇并且面对儿子被冤枉无动于衷仍逍遥法外,我们时候来听内蒙古的那位检察官说的。
  他说,朱光雷的公司资金链出现短缺,加上他沉迷于赌博,当年欠下了很多的债,还借了高利贷。而且他知道儿媳妇在一家大公司做销售总监,家里总有些积蓄,所以曾经去找过她借钱,想借五千万。但是儿媳妇没有答应,她说她们家没有那么多钱,也不会借钱给一个赌徒。朱光雷很生气,他本来就没读过几年书,当兵也因为违反军纪被开除,都是因为脾气火爆易怒,总是一副任何人不能违抗他的命令的心态。他供述说,他回家后越想越气,只好去找儿子借钱,但是朱彦也说没有这么多钱,他就立刻挂了电话。这件事过去很久,朱彦夫妇俩都没有再提及(朱彦在无罪释放后对检察官说,他们夫妻俩一直在盘算借给父亲多少钱,他们不想他沉迷于赌博,想让他趁着没钱戒掉这个恶习),朱光雷赌瘾难耐,手头没钱,他觉得儿子已经背弃了他,所以他将所有罪都归咎给了龚艳,据他自己交代,就连自己赌博总是输光也赖在她的身上。遂拿起家里的一把铁锤就冲去了朱彦家,最后引发了那场惨案。他在那个家里所做的一切都被我们通过证据一一证实,所有的伪装都没能逃过刑事科学的技术手段,包括他故意脱掉鞋子进屋杀人的诡计行为。

  事后在得知儿子朱彦被当做凶手判死缓的消息,朱光雷并不感到惊讶和愧疚,他却告诉自己,这个不孝的逆子就该替自己被这个黑锅,他必须偿还对自己的不孝的行为。
  检察官说朱彦很想见见我们,他想对替他伸冤的人道谢。我们婉拒了这个请求。在警方错抓了他并采用所有卑劣的手段致使他招供时,整个案件不再和死者还有真凶有关了,警方必须赢下这个案子,他们必须让朱彦有罪,真相在这其中彻底丢失,这注定是一场戏。
  2001年,媒体报道了这个案件,朱彦被判无罪,2001年末释放,获得巨额的国家赔偿。当年的专案组组长,主办侦查员以及主审此案的法官全部被撤职接受组织调查,另有一批参与刑讯逼供朱彦的警务人员已经移交给最高检反渎职侵权局侦办。有人问朱彦被释放是什么感受,他说,来得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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