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凶案现场——公安部刑侦局最隐秘部门破案实录》
第16节作者:
绘目 我是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的,文中的末尾,是记者对司法公正的深深质疑。我放下报纸后看到,朱彦的那诸多信件,仍静静地躺在我办公桌上,有时候耳边常回响起他呜咽不知所措而向110报警求助的声音:
“『警』察吗?这里出事了,快过来……”
日期:2015-08-12 12:11:00
第四案,先放上一个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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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04号
(公)刑侦局2005xxx04号备案 备案人:夏山
1.
常常有人问我,作为公『安』部刑侦局十二名捕之一,积案调查处的刑警,侦破过的最满意的案件是什么。我有时还没来得及回答,问我的人就会接过话来继续说,应该是浙江千岛湖二十四名台胞被杀案或者石悦军系列特大杀人案或者其他什么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吧。
我不得不说,这些疑难案件我确实参与并指导过侦破,也的确值得回味,然而这些都不是我感到满意的案件,一直以来,都有个案子让我放不下,这个案件我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而且在当时,它没有被任何媒体报道,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因为在普通人看来,它真的太不值得一提了。但是对我来讲,意义重大。
2.
山东省,M市,某县,某村。
2005年7月14日中午,村东头的一户破败的土房子里有飘出异味,由于天气炎热,味道越来越浓,随后就有人进屋查看一番,发现了破败不堪的屋子里,有一具趴在床上的的尸体,异味就是那具尸体散发出来的。随后查看的人报了警,警方迅速封锁现场。
死者是村里一位孤寡老太太,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亡46个小时了。由于不能确定她的身份,根据法医检验结果,其生理年龄为75岁上下。根据村里人的反映,她有两个儿子,丈夫死的早。儿子们早先在九十年代初从这里离开去外地发展,直到现在也没回来,这个老太太一直是一个人住。警方在调查她的人际关系的时候,村民都纷纷表示和她不熟,她是一个很少出门的人。后来,警方试图找到死者的两个儿子,他们发布了寻人消息,希望能他们看到后能联系警方。然而发布近三个星期始终没有回应。在此期间,法医对死者进行了简单的尸检,他们在死者的脖颈处发现了割裂伤,并且死亡时,她手握着一把剪刀,法医认为她应该是自杀。另外,警方根据死者家中一贫如洗几乎空无一物的生活状态以及她极少与邻里沟通的性格特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决定对此事件不予立案。
当村里的人们都快把这件事给忘了的时候,有一个76岁左右的老大爷突然跑到了县公『安』局,要求刑警队对此事重新立案,他认为死者不应是自杀。当时的刑警听了老爷子的叙述,然后记录在案。
老爷子说死者和他的关系很不错,有什么话都会跟他说。虽然家里很穷,儿子也不管她,但勉强靠着政府的低保也能度日。尽管她不太和别人打交道,但是她本人也并没有什么抑郁一类的心理问题,倒是他们两个人经常聊聊天,喝喝茶,关系还不错。老爷子的原话是,“她好好的干嘛要死呢”,这说明他不相信老太太会无缘无故的自杀。他的来意也非常明确,他觉得这不是一起自杀事件,希望刑警队立案侦查。负责接待他的刑警告诉他,警方都是经过缜密的侦查分析才认定她为自杀,然后慎重的决定不予立案的。后来在我看到这份笔录的时候,叫县公『安』局的局长把这名负责询问的刑警叫了过来,我告诉他,“缜密”和“慎重”这一类的词不可以乱用,一旦加上就等于把自己的人格、别人对你的信任还有尊重给抵押进去了。他没有说话,只是不停的点头。因为在我找他谈话的时候,这起“自杀事件”已经转变为凶杀案并成立了专案组,而他也是其中的一名侦查员。
日期:2015-08-12 22:59:00
然而当初老爷子对刑警队的请求被拒绝了,刑警队告诉他,如果真的对此案有疑议,可以去检察院申请监督立案。这里说一下有关监督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老爷子异常执着,他从县公『安』局离开后又按照刑警队的说法去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说他们正式受理,会对该县公『安』局执行监督立案程序。
“我当时高高兴兴就回去了,我还去了她(死者)的那个屋,我对屋子说,说检察院给受理了,很快就立案给你调查。”老爷子在给我讲述整个过程的时候如是说,然后他又说,结果检察院给的通知是,同意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他很伤心,他说他心里难受,老太太死的冤,但是没人愿意管她。听到这里,我其实心里颇为愧疚。其实他在讲这些话之前,我和他有过一次匆忙的会面,那时候我恰好在M市公『安』局做“足印学”的讲座,该县的公『安』局邀请我去那里听他们关于2003年的一起由足迹鉴定而得以侦破的案件的报告。当时老爷子在我从局里出来后拦住了我,而我因为要赶着回北京主持公『安』大学的一个警务教材编写工作,所以在听了他匆匆忙忙地讲“有人死得冤,希望专家能给看一看”的话之后,我没有任何回应的进了车里,然后扬长而去。回想到这里,即便是案件侦破了许久,执笔记录的现在,我仍然会心中涌起愧疚之感。
在回到北京后,我立刻投入了紧张的教材编写工作。然而我心中总是堵得难受,脑子里总是那句“有人死得冤,希望专家能给看一看”。老爷子的脸我虽然没有看清楚,但是我无意间扫过他眼睛的时候却是很明显的焦急。尽管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想他的态度是诚恳的,也许真的如他所说,有人死得冤。
教材编写的工作大约持续了一个月,我在基本定稿之后就全部了交给了我在公『安』部的学生。之后,我以刑侦局积案调查处刑警的官方身份联系了那个山东省那个县城的县公『安』局,希望能和那位拦住我的老大爷取得联系。他们表示很不解,但还是勉强答应了。2005年8月21日,我坐火车赶到山东,第二天就见到了老爷子。他姓李,表现的有些激动,他问我是不是专门为了听他说才过来的。我说是,你尽管说。他就把自己想说的都出来了。我总结了一下,他提出的疑问并没有多少,或者说只有一点,他只是说以他对死者的了解,对方根本没有自杀倾向,不会无缘无故的就不想活了。我问他还有别的原因觉得蹊跷的吗?他问我什么叫蹊跷,我说就是不对劲。他只顾摇头,他问他说的这个难道不是蹊跷吗?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就问他和死者是什么关系。他说,其实他不知道老太太的名字和姓氏。不过,他们俩都是儿女常年不回来的,所以常在一起聊天。自己还好,有一个小女儿偶尔会来看看他给他些钱让他过得自在一点,那个老太太就不行了,两个儿子从离开村子根本没有人回来过。村里有人说她儿子们挣钱了不想见这个干枯的老娘了,也有人说俩儿子都死了,还有人说他们犯罪被公『安』抓了……总之说什么都有。所以为了排解孤单,他们俩经常在一起喝喝茶聊聊天,而且很聊得来。他还说,他对这个老太太的死这么上心,就是觉得她本来就自己一个人过,家里穷,日子这么辛苦,结果落的这么个下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作为一个老朋友替她感觉特别冤。他还特别小声的说,他害怕这里的公『安』觉得老太太没什么人管,死了就死了,不上心工作。我跟他说不会这样。然而我说话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没底气。老爷子尽管没笑,但表情明显的缓和了,握着我的手说谢谢你谢谢你。我都不知道他谢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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