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凶案现场——公安部刑侦局最隐秘部门破案实录》
第17节作者:
绘目
日期:2015-08-12 23:04:00
积案调查处有一项职权就是可以在没有任何犯罪迹象的情况下,不通过任何地方公『安』机关,不需要写《呈请立案报告书》而直接对任何一个地方的事件立案侦查,地方公『安』必须无条件配合侦查,即便不存在任何犯罪事实。
所以,在老爷子走后我迅速要求刑侦局出具了积案调查处专有的《立案决定书》,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立案决定书
公『安』部(刑)立字【2005】00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山东省M市xx县xx村无名氏老人非正常死亡事件立案侦查。兹遣夏山同志为我处派驻你省公『安』厅执行局执行专员,望你省公『安』厅各直属部门全力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零零五月年八月二十三日
很快,这份特有的《立案决定书》被送达该县公『安』局,另有一份交给了那个来报案的李老爷子。送《决定书》的刑警回来告诉我说,老爷子很高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在准备了一下后,第二天就进入了发现老太太的现场——也就是那个破烂不堪的“家”——进行勘察。
委实说,那里能否称为“家”都难以确定。整个屋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建造的,破烂的砖瓦和屋顶的厚厚的一层稻草,就组成了一个不到二十个平方大的屋子。屋里只有一张硬板床,一扇窗户,还有一口大锅,角落里有一个轮子,类似于马车的轮子,很大。我进去一分钟后才察觉到没有电灯,即便有窗户而且实在白天,屋里也颇为昏暗,我们勘察现场的时候不得不开着手电筒。我问当时的一名刑警,他们第一次勘察现场的时候有多认真。他说挺认真的。我心里沉了一下。
现场很简单,我对照着照片,死者当时就躺在了那张平板床上,手里握着剪刀,脖子上有很明显的机械性损伤,是致命伤。我对负责勘察的几位技术人员说,重点排查屋外,窗户下面,门外,看一看有没可疑的、不寻常的足印。在近三个小时的勘察后,我们在屋子的门框旁,屋外窗户下面和屋子所在的胡同角落里发现了两组出自同一人的足印。这三处地点在足印侦查中都比较敏感,一般图谋不轨的人的足迹在这三处出现率极高。根据初步分析,此人的穿四十五码的鞋,脚偏大,并非一足重一足轻,所以不是跛脚。穿的鞋的鞋印是普通的运动鞋的花纹,我们在日后的排查中,证实为某国产的新款运动鞋。
另外,我们通过足印判断出此人的年龄。一般来说,从足印判断人的年龄方法比较多,一般我们采用的是,以掌与后跟其落脚力量的轻重判断年龄阶段。此方法的一般规律是:少年起落脚低,后跟压力轻,多擦挑痕;青年落脚起脚重,后跟压力轻,;落脚部位有虚边,前掌前边沿多见蹬、挖痕;而壮年起脚落脚则稳健有力,前后压力轻重均衡中年落脚力量重于起脚,后跟多擦痕,起脚多挑痕;最后,老年落脚重,起脚轻,后跟擦痕加大,起脚时期前尖出现虚边,挑痕加大。重压面是足印最重要的一个因素,重压面确定后,常用的计算年龄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年龄——重压面全长×5
第二,用回归公式法计算年龄。
青年阶段的年龄=压力面长×3.3+7.9
壮年阶段的年龄=压力面长×2.1+19.0
中年阶段的年龄=压力面长×3.1+18.4
通过这些方法,我们进行了综合分析,最后确定了此人为年龄在四十到五十岁左右的男性,身高180到185之间,体重在150kg到180kg之间,双腿很直,几乎不弯曲,没有跛脚,动作简洁,不拖泥带水。
我们带着这份报告回到县公『安』局,紧接着我从山东省公『安』厅申请了一位资深的法医赶过来重新进行尸检。我越来越确定死者的死亡不是简单的自杀,因为现场出现了除了死者和警方人员意外的其他的可疑足印。
日期:2015-08-12 23:12:00
尸检报告出炉用了一个星期左右,法医检验,该名死者脖颈处的伤痕与手握的剪刀不一致,因为脖颈处的机械性损伤是刺创,并非剪创。刺创是指用具有锋利尖端的锐器沿纵轴方向刺入体内所致的损伤。刺创由刺入口、刺创管和刺出口组成,其特点是创口小、创管深,常伤及内脏器官或者大血管而危及生命。法医根据刺入口的形态分析为单刃刀所谓,绝非剪刀。一般来说,剪刀形成的为剪创,剪创则是指由剪刀两刃缘绞夹或尖端刺入人体组织而形成的损伤。法医说,死者肯定不是夹剪创和剪断创,难以分辨的就是刺剪创和刺创。剪刀尖端合拢后的横断面呈不规则菱形刺入人体形成的刺入口特征与其横断面的形态相吻合。即便双叶片分开后仅一叶片刺入,它所形成的单刃刺器刺创的特征与单刃刀也不太一样。另外,他们使用了化学增强试剂也没有在剪刀上找到任何的血迹。也就是说,这个剪刀根本不是刺入死者脖颈的致死物,而是一把单刃刀。
到此时,此案正式由一起自杀事件,转化为凶杀案,并成立了专案组。
专案组在分析会上讨论认为,死者并不非有钱人,反倒相当穷困。另外她很少和村里的人交流,结仇的可能性也很小,排除种种可能后,我们一致认为,她的死亡和她的两个孩子有一定的关联,因为不管怎么想,这个老人在这个世界上只和他们有联系。
2005年9月9日,专案组在山东德州抓获犯罪嫌疑人胡志(化名),胡伟(化名)。他们是死者的亲生儿子。
3.
审讯工作开展的很快。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他们生活的异常优越,属于成功人士,有自己的事业。但是有一天遇到了老乡,同是一个村里的,他提起了他们贫穷的老娘,结果让他们突然想到,成功的人士不能有一个这样的老娘,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不能毁在一个穷老太婆身上。所以,胡志和胡伟商议,决定杀死自己的母亲并且伪装成她因为太穷而不能继续生活下去选择自杀的样子。由于胡志动过手术,行动不便,只好由胡伟来做,他们之间立下了协议书,一切责任共同担,不管谁被抓到,都可以供出对方。
我们很快的把这个消息传达给了李老爷子,告诉他案子破了,凶手是死者的两个儿子。李老爷子没有像收到《立案决定书》那样开心,相反,他眼神异常暗淡,默默的一直没有说话。只是在我们走的时候,他低声连说好多声谢谢,好像我们做了什么好人好事一样。我没有回应他,反倒是在场的所有县公『安』局的刑警,对着老人深深地鞠了一躬。
事后我才知道,那个老太太穷成那个样子,没有领到低保,她在民政局那里没有任何登记备案,最基本的生活条件都没有,完全是靠着李老爷子的一点点接济在活着。
即便是她的两个残忍的儿子也都不知道她的姓名,其实我们到案件侦破也不知道到底帮谁伸了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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