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凶案现场——公安部刑侦局最隐秘部门破案实录》
第19节作者:
绘目
姓 名:陈栓子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76年9月24日出生
身份证号:53xxxxxxxxxx11
户籍住址:云南省曲靖市xx县xx镇xxx村
简要案情:安徽省A市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故意放火案件中发现,陈栓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认为其在纵火后逃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0350——75xxxx30。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人民币10万元。
通缉日期:2007年10月2日
通缉编号:公缉[2007]xx号
让A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没有想到的是,在通缉令发出的第六个星期,他们接到了与A市毗邻的B市公『安』局的电话,电话中说,B市下面一个村的野地里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那个村正好处在A市与B市之间。经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B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反复认定,此人正是A市警方一直在寻找的陈栓子。这就是说,在逃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然而更令A市警方吃惊的是,陈栓子的死因是头部中弹,他是被人谋杀的。
日期:2015-08-14 16:01:00
2.
安徽省公『安』厅立刻开展A、B两市对此案侦查的协调工作。在省厅的统一指挥下,成立了跨市的联合专案组,两地刑警联手对此案展开侦查。当时我还在北京,听到这个案子后感觉很有趣,但是人家安徽省厅没有发协助函,我们十二名捕不能出动,只好通过新闻来跟踪这个案件的发展。当时派驻在安徽省厅执行局的是我们积案调查处的爆炸专家汪远,但他人在蚌埠,也没有参与那起案件的侦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能不能让我去安徽参与调查那起案子。他说我这样不符合程序,会吓到人家。我说我觉得这案子挺有意思不会吓到他们。他说他回到安徽省厅之后帮我问一问,看能不能走程序让我进专案组。
没多久,安徽省厅发来了协助函,请求公『安』部派遣枪弹痕迹检验的专家来协助调查此案。这个理由很合适,他们目前也确实在案件的弹道检验方面出了些问题,所以我就“应邀”飞往安徽进入专案组。
我直接赶到了B市的发现尸体的那个村里,我和几个省里的专家(都曾一起共事过)会了面,迅速的开展工作。我们整理案件资料,重建犯罪现场。
整个现场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一个精心布置的凶案现场,有预谋的犯罪,亲手开枪的人也许仅仅是执行计划而已。根据照片和刑警们的介绍,尸体倒在了湖边。我去瞧了瞧,这湖水并不干净,还漂浮着许多的垃圾,我闻到了臭味,不知道这边有多少村民往里面倒脏水。尸体发现的位置距离这个村通往镇上的主干道有四百米远,道路全是尘土,我们发现了不属于警车轮胎的车辙痕迹,很快,技术人员拍照固定,并送回实验室做成了石膏模型。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固定足印或车轮印等地面上易随环境改变而消失的痕迹物证的方法。在后面的痕迹分析中,根据轮胎花纹和测量轮距、轴距所得结果,我们认定了这个特殊的车轮痕迹属于一种国产面包车,我们在现场发现了它停留的痕迹和一个大大的U字痕迹,这说明它曾经在那里有过调头。另外,车辆行驶后,我们对轮胎两侧的尘土、细沙等物质形成的扇形纹进行分析和判断。一般情况下,扇形纹展开方向行驶方向相反,并且人字形、八字形花纹的开口方向为行驶方向,据此我们初步鉴定,该车从那条主干道行驶到这里,然后调了一个头重新返回主干道,并从那里向着镇中心驶去。然而我们不敢确定这辆车到底和陈栓子的死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尸体趴卧的四周发现几组足印,根据花纹,确实属于死者脚上的一双旧运动鞋。但是和其足印重合的另一组足印则不是很明显,虽然能证明确实是有除陈栓子以外的人和他一起来过,然而我们无法确定到底是怎样的鞋子和怎样的人。可以说,站在刑事侦查的角度,这起案件刑警们根本毫无侦查方向,而侦查方向则决定着一起案子到底能不能顺利侦破。专案组认为应该把这起案子和之前陈栓子纵火烧楼的案子结合在一起研究,他们认为两案有并案侦查的条件,遂决定并案侦查。其实,并案不并案对于两起案件来讲具有极大的影响力,直接影响了刑警们办案的质量和最终的结果。
当然,对于警方锁定的犯罪嫌疑人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所以这个我之后再叙述。我在这起案件中的主要任务是和其他枪弹专家一起,对现场找到的枪支进行弹道分析。没错,我们在距离发现尸体一百四十米的杂草丛里找到了一把没有弹匣也没有子『弹』的五四式手枪,我们很快正证实,这把手枪就是杀害陈栓子的手枪。
手枪证实的过程后面我会详细说明,在这里我要讲一个插曲。安徽省厅对于陈栓子被杀一案没有任何隐瞒,然而媒体的报道对于舆论导向起到了消极的作用,人们认为警方不应该对一个放火烧死二十几条人命的杀人恶魔的死亡这么上心,还成立了跨两个地级市的联合专案组。他们有人认为警方应该放任不管,不明事理的社会舆论甚至公开发表言论支持杀害陈栓子的凶手——尽管他们并不知道他是谁。我们感到有些压力,这案子棘手不说,我们还面临着失去广大人民支持的大问题。有一个曾经采访过我的记者朋友打电话给我,她问我是不是在不遗余力的侦查破案。我说是。她说我这样拼尽全力是否想过那些被活活烧死的无辜的上班族和他们痛苦的家人。我说想过。她又问我是否害怕自己的行为失去民心,是对正义的不公。我没有回答她,挂了电话。我该怎么说我也不知道,而我只能埋着头苦干,因为有一个人的死还没有弄清楚,尽管他夺走了更多的人命。
要知道,涉枪案件一般是重大刑事案件,这起案子由安徽省公『安』厅上报到公『安』部,成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大案。刑侦局抽调了夏山,罗世杰和李敖,连夜赶到这里协助我们破案,这一次,十二名捕形成了四人联手办案的格局,此案在公『安』部领导看来,严重程度非同小可。枪弹痕迹检验是刑事科学技术领域里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它的作用在此案中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来说,枪弹痕迹专家主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枪支的同一认定
2.子『弹』比对
3.弹壳比对
4.弹壳运行轨迹分析
5.射击目标距离的判定
对于该案中枪弹痕迹的检验,我们做了以下的工作。首先是手枪的同一认定。这涉及到了对膛线和射入陈栓子头部的子『弹』类型以及弹壳痕迹特征进行分析。膛线在日常生活中并不为大众所知,它可以说是枪管的灵魂, 膛线的作用在于赋予弹头旋转的能力。膛线分为左旋和右旋两种。子『弹』发射之后,由于火药爆炸产生的高压气体从两方面作用于弹头,使弹头在枪管内高速推进,出了枪管后仍能始终绕着弹道作锥形运动向前飞行。另外,膛线又分阴膛线和阳膛线。阴膛线是指枪管内壁凹入的来复线,凸起的则是阳膛线。而对于出现在现场的国产五四式手枪,其膛线数量为四支,右旋膛线。其阳膛线的宽度2mm,阴膛线宽度则为3.8mm,膛线深度0.15mm,膛线倾角为5°42`,我们经过现场的实地勘查和测算,陈栓子头部内的子『弹』基本符合这一条件。另外,由于五四式手枪机针头痕迹特征是,呈半球状,直径大概1.8mm,深在0.4-0.5mm,痕底较为光滑,它与五一式手枪最大的区别在于痕底的不同,五一的痕底凹凸不平。至此,对于手枪的同一认定我们达到了两个最初的目的:第一,现场找到的手枪确认是五四式手枪,不是五一式或六四式的改造;第二,杀死陈栓子的手枪就是这把五四手枪从弹头痕迹来看,膛线数量、宽度、深度和旋转方向都是一致的。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