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凶案现场——公安部刑侦局最隐秘部门破案实录》
第24节

作者: 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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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这一步,专案组就再也走不动了,他们一直难以确定被害人所处的玉米地究竟是不第一现场。如果这一点不能弄明白的话,他们就始终无法确定侦查方向和划定犯罪嫌疑人范围。他们只好兵分两路,但是这样的排查将会非常耗时间,直到案发后第十个月,他们仍然没有排查出任何用价值的线索。
  3.
  我在2005年被派驻在江苏省公丨安丨厅执行局,由于从2001年至2003年,广东省公丨安丨厅连续三年发布的命案破案率都在97%左右,所以2004年的时候,积案调查处没有在广东派驻执行专员。而我是在江苏的徐州侦办一起系列抢劫杀人案时接到的公丨安丨部通知,随即把剩下的工作交给顾常海(公丨安丨部刑侦局十二名捕之一,湖北省公丨安丨厅刑警总队刑侦顾问,中国刑警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客座教授),就动身赶往广东M市,他们早在一星期前就向积案调查处发出了协助函。

  后期介入对于我来说已经习以为常,虽然总是在“吃夹生饭”,但也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把这个案子拿下。我重新梳理了案件的经过,我发现,如果想要认定被害人所处的玉米地究竟是不是第一犯罪现场,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勘查,我们目前所掌握的证据链不足以认定犯罪现场次序,这就意味着现场的勘查存在不应该存在的疏漏,毕竟刑侦业界里有句老话,叫做“现场要走百回”。
  2005年3月2日,我们再次进入易淼被杀的现场。那里本来就偏僻,即便是玉米地的主人也很少涉足那个地方,所以除了自然地不可抗力,现场几乎没有遭到过人为的破坏。经过四十多人拉网式排查搜索,我们在距离当初尸体趴卧的位置十米远的地方找到了一把刀的牛皮刀鞘,已经有明显的破损。另外还在更远的一条被枯枝败叶填满的干枯水沟里找到一片卫生巾。期初刑警们觉得毫无用处,根本不知道在这十个月之久的时间里,是哪一个人随便乱扔然后被大风刮来这里,这和案件的牵扯应该不大。这里要提出一个刑事侦查领域里最重要的思维方式,就是联系思维。犯罪现场是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才形成的,如果不是这个时间就不能算是犯罪现场了。我们现在所勘查的现场严格意义上是在勘查2004年5月6日那天所留下的现场,在那个特殊时空里的一切必须在今日进入现场的时候牢牢记住,然后对现在发现的所有事物与那个时空下的事物相联系,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我提议将那片皱巴巴且使用过的卫生巾连同刀鞘一并带回去。

  日期:2015-08-18 10:54:00
  接下来,我组织了专案组的刑警们对被害人进行了一次详细的危险评估,也就是对她遭到毒手的可能原因进行罗列和筛选。以下是专案组做的《五?零六**杀人案被害人危险评估分析》:
  1.被害人女性,年龄22岁,xx大学金融会计专业大学生,外貌姣好,属于易遭受性侵害的对象类型。
  2.被害人脾气温和,待人接物温婉有礼,几乎从不生气,不论对任何人都很有礼貌,据说尽管她有男友曹小东,却仍然有不少男生暗地里喜欢她,但是无越轨性行为,洁身自好。另外,死者交际面不算广,不属于学生会成员。
  3.被害人在家中孝顺长辈,尤其爱她的姥姥。她曾在市里拿过“新时代孝顺好青年”的称号。在家也是一个比普通城里大学生勤劳的孩子,经常会帮着父母洗衣服做饭,属于很懂事的大学生。
  综上所述:被害人虽然易成为遭受性侵害的对象,却不具有较高的风险。因为她洁身自好,不滥交朋友,所以和校外一些行为不正的人接触的几率很小。她待人接物很懂礼貌,与人结仇的可能性也不大,基本排除了女性同学雇人施暴的可能。
  在《被害人危险评估》的最后,我们一致认为,凶手是外人的可能性逐渐降低。之后,又有一项重要的鉴定结论使得我们直接排除了这一点。
  法医在那片我建议带回去的卫生巾上准确找到了大量的精斑,当然,也确实有被害人的DNA,这说明被害人的确是用过,她在被杀害时处于生理期。而精斑只有一种,所以作案的只有一人。
  一个被使用过的卫生巾上面沾有大量精斑,并且这片卫生巾被随意的扔进了距离尸体不算远的一条废弃水沟里,覆盖了很多的枯枝败叶,这是否可以认为,在凶手使用过后就随手扔进里面,进一步的推理,被害人当时还活着,她不是被人杀害后抛尸。在确定了这一结论后,我们继续分析。被害人穿着高跟凉鞋,这意味着她不可能一个人走远路,所以她是被人带过去的。至于如何带过去,这一点还需要继续侦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被害人对凶手应该是熟识,并且有极大的信任。因为一个不太热衷于广泛交友的女生是不可能对一个不太熟悉的人,特别是不熟悉的男性这么的信任。另外,法医在尸检时没有发现被害人口鼻内、脏器内发现乙醚等使人昏厥或让人神志不清的药物残留,说明凶手作案没有使用这些东西,是在被害人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和她一同离开学校。

  分析到这里,我们得出了以下的结论:
  1.凶手和被害人熟悉,所以不是随机选择作案目标,而是有目的的作案,所以可能是对被害人心怀爱慕的追求者。
  2.凶手对**的渴求程度过强,他作案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这么说的原因在于,凶手不顾被害人处在生理期,仍然强行施暴。至于为何杀死被害人,极有可能是害怕被她说出去而灭口。但是从准备了单刃刀这一行为来看,他早就已经做好杀死被害人的准备了。
  3.凶手有可能是被害人不广为人知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但是我们不排除其男友曹小东的作案嫌疑,因为案发时他没有不在场证明。
  4.凶手使用单刃刀且手法残忍,可以看出凶手对被害人存有怨恨。
  对于曹小东的嫌疑,这是很大的争论点,当时有专案组的刑警提出,曹小东当天一个人在宿舍,其他舍友都去上课了,另外他中午也没有回宿舍,所以没有不在场的证明。而最重要的是他是唯一一个可以让被害人易淼完全信任的男生,他的嫌疑最大,不能排除。随之就有反对的意见提出,他们把电脑打开,从网上找到了曹小东做的一个纪念女友的视频,这个视频我在开篇有描述过,的确很感人,我们专案组的人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从头到尾看完了一遍,心里都很不是滋味,特别的难受,压力也空前的大。找到这个视频的刑警说,他是从曹小东的同学口中得知的这个,前几天才放到网上,他如果是凶手的话,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作案动机。专案组的组长,M市公丨安丨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问我是怎么想的。我说曹小东不是没有作案嫌疑,而是作案嫌疑很小,我希望能提取到他的DNA信息,和留在卫生巾上面的精斑做比对。副局长说这个有些麻烦,恐怕曹小东不会配合,他很可能会认为我们在怀疑他。我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如果他没有犯罪,他即便是生气也会把DNA数据提供给我们。副局长思考一下点点头。随后,专案组的几名刑警就赶去学校告知曹小东警方想要提取他的DNA信息的事情。根据那几名刑警的话,当时曹小东听到这个消息是有些震惊,但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生气,反而很配合的用带齿的DNA小棍按要求在口腔内壁刮下了自己的皮肤组织。

  “没想到这么顺利,以为要费一番口水才能把他说明白。”其中一个刑警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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