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传奇》
第49节

作者: 冯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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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1-08 00:27:07

  88.
  我母亲得知情况后,第三次前往武汉。抛开未能解决问题的武汉市的相关部门,直接向更高一级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这时已经是八九年三月。要求立法和司法机关依法监督和纠正青山区司法机关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法不依、超期羁押、超时限办案的问题。
  经湖北省人大、湖北省政法委、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多次向武汉市催办,由武汉市政法委牵头组织青山区公法检司政五家开会协调。虽然青山区公法检三家意见仍有分岐,但在省市立法司法部门要求必须拿出处理意见的情况下,经市政法委多次开会协调,最终达成了虽非皆大欢喜,但各家也不再坚持反对的处理意见(本文作者冯烽,独家连载于[天涯杂谈])。

  1989年5月下旬,我所在监室进来一个新犯子,是湖北浠水县的外马,刚二十出头,就已经三进宫了。看守所内一般不问名字,是哪个地方人就以地名称呼,这个新犯子就被大家叫做浠水。浠水非常懂得监所里面的规矩,刚进来实非常老实。在这个特定的环境下,善良显然不能感化本质就不向善的恶人。浠水进来三天后,看到没人打他,便恶性膨胀,直接把二档的行李推到后面,自己坐到了二档的位置上,由于大家一直和平相处,二档也没与其争斗,大家都往后顺延了一位。对这种没出现暴力的反档篡位,头档是不便制止的。

  浠水篡位二档后,多次要求改变监内不打人的习惯,想做牢头狱霸,均被我制止。他也就暂时没再继续兴风作浪,改为文攻。自己两手空空进来,却想把别人家里送进来的吃、用等物品,由他和我两人独享,同样被我制止。接下来就很不服气,和我比着吃、用,用监所里的话说叫“拚到熬”。看来,一场恶战在所难免,我知道自己很快就能结案,也就没理会他,平静一天算一天。
  2009年6月3日中午,看守所改善生活,吃的是蒜苔烧肉,菜打的数量较多,几乎有一盆,里面放的肉也很多,足有二斤肉。菜打进来后,浠水竟然把肉全挑进两只空碗里,告诉大家要留给“大拐子”吃。我问他,要这里每天没什么油水,一下吃这么多,你不怕拉肚子呀?他说可以多吃几顿。然后就给大家分菜。肉都挑完了,剩下的菜竟然每人只给分一点,留下了半盆菜放在我俩面前。我再也忍不住,决定今天教训这个不识好歹的东西,但我不会直接挑衅,要用一种有理有据的方式激怒他,使大家团结一致,把他打出这个监室。

  我马上把两碗肉和半盆菜分给每个人,到我自己时,竟然没剩下肉,只剩一点菜汤。大家都要把自己碗里的肉再给我一点,我没有接受。浠水脸色铁青的看着我做完这些事,但没敢动武。他应该知道,在这个环境下,大家都缺少营养,对肉的渴望完全能够战胜挨打的恐惧。他只要敢于逆潮流而动,十几个没有暴力倾向的人也会把他吃掉。管教干部了解情况后,就会把他调到其他监室,再没有他的好日子过了。连载地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66714.shtml

  这事就平静的过去了,大家吃完饭接着睡午觉。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三点。
  休息了半小时左右,监室门被打开,值班的陈管教站在门口喊我:“杨兴明,出来!”我被带到了青山区院驻所监督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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