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秦始皇姓廖,商王姓廖,周文王姓廖》
第10节作者:
皇上帝华
一般认为,“吴”的概念自周朝泰伯奔吴、建立“句吴”起始。更有专家认为,“吴”的概念是泰伯从中原带到江南的。那么,既然是史载泰伯奔“吴”、“入吴采药”,那么,从词义来看,在泰伯“奔”来江南太湖地区之前,这一带就已有“吴”的概念存在了。 见于史籍记载的最早的吴人名叫吴权,他是炎帝的大臣。炎帝战败后,带领所部退守神农架以南大片领土,其中有一个部落顺长江南下,居留在“雷泽”一带。 “雷泽”在什么地方?《山海经.海外东经》说:“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在吴西。”据考,现在中原地区的一些带“吴”字地方的西部,有山地而无水泽,自古至今都没有出现过能与“雷泽”相似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而现在的苏州、无锡一带自古称“吴”,这个“吴西”在古代就是水乡泽国,现在更是烟波浩淼的太湖。“雷泽”在“吴西”,那当然就是在现在的“太湖地区”了。 据《太湖备考》记载,太湖原是平原,方圆千里。平原西南,群山逶迤,树木葱茏,神龙出没其间。一日,众多神龙下山嬉戏,“龙斗于野”,吐水成湖。这一传说指出三点:一是这里曾是平原;二是这里雨水较多;三是这里曾为神农(神龙)的领地或势力范围。从现代气象学的意义上讲,这个地方正好是每年春夏之际南北暖冷气流交汇之处,因而也是雷雨天气很多的地方。这里地势低洼,沼泽湖泊众多,古人称之为“雷泽”是十分确切的。将“雷泽”作为“神龙”的游乐场所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雷泽”这个地方,到了大禹治水时期人们又叫做“震泽”。《尚书.禹贡》就记载说:“三江既入,震泽底定。”“泰伯奔吴”后,人们才将“震泽”改称“泰湖”。再后来人们又把“泰湖”简写成“太湖”。《太湖备考》的作者金有理说:“太湖旧图,其形圆,今则梢椭,肖其东西赢而南北缩也”。 生息在“雷泽”周围的氏族部落尊称“雷神”、或者“神龙”(神农)为“天吴”。“天”是“大”的意思,“吴”是“大喊大叫”的意思,意即“神圣的吴,伟大的吴”;而称自己氏族部落的人为“吴人”。可见,在泰伯、仲雍到来之前,“雷泽”周围的地方就已经叫“吴”了。 史籍记载炎帝手下的那个大臣吴权,很可能就是居住在“雷泽”周围的一位很有才干的人。据资料记载,吴权的妻子名叫“雷枢”。因此也很有可能:吴权夫妇所在部落本来就居住在“雷泽”周围的吴地;吴权是炎帝从“雷泽”吴人部落里挑选出来的能人;吴权奉炎帝之命率吴人部落参加阪泉大战;战争结束后又回到家乡——“雷泽”周围的吴地。
日期:2017-03-03 15:39:19
国风·王风·丘中有麻1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2。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3。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4。彼留子国,将其来食5。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6。[1]
注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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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句注释
麻:大麻,一年生草本植物,皮可绩为布者,古时种植以其皮织布做衣,子可食。
留:一说停留、留住之留;一说指刘姓;一说为借“懰”,美好之意。子嗟:人名。一说对那个男子的尊称。
将(qiāng):请;愿;希望。施施:施予,帮助,有恩惠、惠予之意。一说慢行貌,一说高兴貌。
子国:人名。诗中子嗟、子国、之子与《鄘风·桑中》之所言“孟姜”“孟弋”“孟庸”同一手法,均是刘氏一人数名。一说“子国”为“子嗟”父,“之子”即子嗟。又说“嗟、国”皆为语气助词。
食:吃饭。
贻:赠。佩玖:佩玉名。玖,次于玉的黑石。[2][3]
白话译文
土坡上一片大麻,有郎的深情留下。有郎的深情留下,盼望郎来的步伐。
土坡上一片麦田,有郎的爱意缠绵。有郎的爱意缠绵,盼望郎再来野宴。
土坡上一片李林,有郎的真情爱心。有郎的真情爱心,他赠送佩玉晶莹。[3]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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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历代学者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观点认为是思贤之诗。《毛诗序》阐述此诗时说:“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三家诗都解释为思贤之作。第二种观点认为是私奔之诗。宋代理学家朱熹在《诗集传》中力排众议,肯定此诗是“女子盼望与所私者相会”的情诗。第三种说法认为是招贤偕隐诗。方玉润持此观点。而现代多数学者认为,《王风·丘中有麻》是一首情诗。在《诗经》时代,男女之间的情爱关系,比较宽松自由。特别是农村男女青年自由交往,野外幽会,相当普遍。这并不是后来儒家君子所指斥的淫乱,而是青年男女择偶的一种正常方式。这和中国有些少数民族,近几十年来还保存着的对歌择偶、赛马择偶一样,带有原始民族婚配的形式。《王风·丘中有麻》正是这种原始择偶婚配形式的反映。有研究者对此诗的背景本事作如此设定:一位女子请一位男子帮忙种麻,相互认识,后来又请男子父亲吃饭,第二年李子熟时,男子送女子佩玉,二人定情,于是女子以此诗叙述与男子定情的过程。[2][3]
作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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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赏析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3]
名家点评
宋代朱熹《诗集传》:“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不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者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然而来乎?”“来食,就我而食也。”“贻我佩玖,冀其有以赠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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