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8年灵异记录集-“吹万楼日记节钞”繁体转录简体版》
第13节

作者: ufo_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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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有判定人送(鬼卒押送)。

  问:尔送他去后,回来时又到松(松江县,今上海松江区)否?
  答:松到即回。
  问:然则此次何时到松?
  答:昨早。

  问:昨早到松后至夜间十时回家,则日间尔居何处?
  答:松风堂。
  日期:2017-04-27 22:08:00
  第十七页下
  屋主竟来受食
  婶婶问:小姐在家时顿顿搬饭,今多日往松,不知亦吃饭否?
  答:夏至英拖共食。
  盖吾女以十一日往松,居垣儿家,垣家以十四夏至日祭祀,时英官尚未投生,故拖以共食,宜也。

  其母因问:尔与英官共食,时亦见尔三姨母乎?
  答:不见。
  然则街见何人?
  答:屋主,名张良哉。
  盖垣家祭祀,仅及其妻母与其亡女英官。又张氏屋主,今内人所问之三姨母即为内姊适蔡氏夫人。亦二媳之母也。
  垣儿住宅系数年前得诸张氏。为温和公故第之松风草堂。
  故祭时兼及屋主耳。
  问:尔学佛勤,今回后。想又欲用功矣?
  答:照常做功课。
  问:然则在松时如何?
  答:亦念佛,惟不参经义。
  又云,儿在松,随母往杜家看杜小姐念佛。信心虔,功课深,精进修持,儿不如,若能一意静修多行善愿,勿参外惑,最为上乘。儿喜学诗分心,有碍佛经参考,以后少作,多看经典。
  至此即移入中间去。(请碟仙碟子移入中间圆圈,表示结束)

  盖杜小姐为杜君诗庭之令妹,立志不嫁,奉佛最勤,用功亦密。
  余夙所知者,吾女殆因前日其母至杜家而亦随往一看。见其精进修持而自以为不如。故欲减少其学诗之工而多研经典也。
  后续第二年补记***********
  按吾女所言去年夏至节在松江其兄家祭祀时,见有屋主名张良哉。惟良哉之名,则无人知之,亦不
  须深考矣。
  至今年余等避难在申,偶询耿君君标,君标于张氏为旧戚,因知张良哉即温和公【张详河】之长子而早世者。
  补记结束***********
  小标题:作诗无碍及功课
  廿二日即六月卅日 晴 风
  午后朱弥甥履仁邦屏昆仲来。
  夜间内人又与大媳扶乩,在旁看者有履仁邦屏及孙壬官小官,女至。
  呼母嫂照健壬。
  照健者,履仁邦屏之小名也。

  又云:小弟常供食物。
  问:何物?
  则云:李瓜无花糖。
  盖小官每持物来,供于吾女之前。

  此小儿真可爱,故吾女一见又即言及此也。
  问:前尔言所读法华,与法藏寺中所讲之本及余所藏之本文义字句
  日期:2017-04-27 22:48:00
  第十八页上
  有不同,尔试举出不同在何处?
  答:题同。意义少异,若比喻化城品有异,若如来寿量随喜功德品同,安乐行品亦同,从地涌出品少异,多不能细告,凡此云云。
  扶者二人茫然不知,当命其勿再言经,可随便闲话他事。
  云:望玉姊来伴母悦,芬惟求父身心快乐,早忘儿,勿思往事。哥辈如能常来解闷闻谈最妙。
  案女于朱氏照健昆仲为表侄,其令妹玉小姐,为表姪女。皆长于女多岁。往时朱氏曾居吾家,时吾女尚幼孩,故皆以哥姊呼之。往时本如此称。今吾女见他即云望玉姊来伴母悦,又谓哥辈能常来为父解闷,何其
  言之真切而得体耶。

  又知余之总不能无思,而求早忘快乐。吾女之死而有灵,吾知其必为孝心所感无疑也。
  又云,父又作诗,儿有空再步前韵,今体比古,尙易见佳,现自定功课。日不作诗,念佛看典参精义。夜有空出外闲行,即可作诗。如此亦能得佳句。清幽静爽,经义易明。
  奇哉,余于前日又仍用前韵作诗二绝,夜间写而置于女前,及翌晨而收去。勿使有人知也。
  复以吾女曾有学诗分心,有碍佛经参,以后少作之语。故吾但写诗句,并未命其再步韵,岂知吾女见而即云父又作诗,儿有空再步前韵,而女
  之作时也,乃移入于夜间出外闲行之际,又不妨碍日间自定之功课,何其潜心经典之勤耶。

  时壬官等围于旁,日间皆食蒜头。
  女忽云,辛气太重,怯。
  逐去。
  余即捡法华经腼之,其题中有某某等诸品,一无有误。而吾女乃
  能立印举出,若者同,若者异,其于此经,真熟极而流矣。
  前内人在松时,亦曾向他处借得乩图,扶过一次。先与垣儿同扶,良久不来,后与媳扶便来。

  再上次,内人与垣儿亦曾扶过不来。内人因欲问其何以不来?
  邃再召之,女至呼父后女先言:尙要问何事?
  其母即谓:前日与尔二哥同扶召尔,乃屡扶而屡不至,不知何故?
  答:二哥以儿为试验品,无须告。照哥心亦诚,健少次。
  其母见其如此说,即止之曰:勿言,尔太不客气矣。

  女即云:此是人各有心,不必讳。
  又云:闻父言月初往申,为儿念经,不必。经不过消免烦恼,觉悟虚无。儿自能悟。散食给银,亦求佛常赐。母意涎做水陆(水陆道场,一种大型佛事),最有功德。
  至此即去。
  盖余拟下月初间至申,思借居法藏寺,因思初六日吾女二十初度冥诞,前夜曾与内人言,余拟于是日为亡女诵经一天。盖以为本在寺中甚相宜
  也,岂知此语乃为吾女所闻。而即请

  日期:2017-04-28 11:51:00
  第十八页下
  为不必,以为彼自能悟,而不必诵经也。
  廿四日即七月二日 风 晴
  夜,内人又扶乩,女至呼父母后即云:昨夜人多,幸未唤儿,即唤儿亦不肯,儿常告父,不要他人。前夜人亦多,以后望勿使人知。若非父母,儿总不言。盖阴怯人多,理本如是,又人多而诚不能皆至。
  则灵机亦常不属,宜吾女之不要他人,而只要父母二人耳。
  惟今夜余因体不甚适,仅在旁记录,与内人同扶者仍命婶婶任之。而乩之行也,亦有条不紊,云:诗先作一首,不用经典做不出,以下即诗句矣。
  繁星明灭映溪沙,
  淡月微茫绿不遮,
  信步长隄荨旧梦,

  他年开作女贞花。
  盖仍是步前韵之诗也,余见而赞叹称赏,欣喜欲狂,谓之曰:尔乃能作得如此好诗,吾不如矣。
  其母前曾谓女,尔诗每用佛家言,不知能作不用佛家言之诗乎?
  今女之此作,必因其母前日之言而,故需不用经典也。
  又女自定功课,作诗必在夜闲出外闲行之际,以为如此可得佳句。
  今此作乃逼真夜景,后二句更遥吟俯唱妙不可言。
  吾殊不能测其所止矣,至此始云,婶不要吃力,逐停。
  以吾料之,若论信心婶婶固未尝不可与扶,故吾女虽言不要他人,而婶所扶乩亦照旧移动,且能写出绝好之诗。
  是女亦并非不要也,但此种粗人,心虽信而不识不知,按指重滞故灵魂
  凭依必多吃力,因即于诗写出之后逐称婶不要耳。

  余谓内人云,女只要吾二人固佳,惟二人之外无第三人记录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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