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驿道和两个省的诞生》
第15节

作者: ah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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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06-09 11:22:44
  既然朝廷、土司都无法控制住腊尔山台地的生苗区,红苗们就在边墙内过起了自己的日子。
  湖广苗疆之地极具神秘色彩。从宋至清前期,内地流官和文人对这化外之地的认识逐渐加深而颇多著述遗世,我们今天才得以对当时的苗疆之地有所了解。我在找寻这些资料时,看到了宋代一个在湘西麻阳当过通判的小官在南宋末年写的《溪蛮丛笑》;明代辰州的一个教谕沈攒写的《五溪蛮图志》;清康熙初年前后一个驴友陆次云大概在苗疆跑了一趟,依据印象写了一部《峒溪纤志》,清乾隆时期当地以及贵州的官员依据对“苗蛮”的观察绘制了《楚南苗疆图说》、《百苗图》,清康熙年间湖南布政使阿琳主持绘制了《红苗归流图》等等,从这些资料我们可以一窥明末清初湖广腊尔山“生苗”区的社会和个人家庭生活。

  日期:2017-06-09 14:12:18
  苗疆长期处于化外,所谓化,也就是王化,化外就是皇帝管不到。一个社会没有统治者,怎么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是不是到处都是杀人放火了?也不是,苗族内部曾经有两个层次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即鼓社与合款。
  先看看宗族的管理—鼓社衍生出来的椎牛及吃鼓脏。
  苗疆鼓社的产生据说可以追溯到他们两千年前从中原迁徙到苗疆的过程中,按照苗疆苗族迁徙歌中的说法,西迁时每个宗族队伍,都造有一个木鼓,敲鼓前进以作联系,避免掉队,迁到沅江流域之后,就按姓氏“立宗立社”、“立村立寨”,同一个姓氏居住在一片地区,建立若干村寨,往往一个、几个村寨或者一个宗族姓氏就是一个“鼓社”。
  日期:2017-06-09 15:13:37
  这种说法可能有点浪漫主义了,迁徙过程的艰辛也许不容许边敲鼓边前进,但鼓社确实是历史上苗族存在的遗址社会组织形式。
  一个鼓社小的几十几百户,大的几百乃至上千户。一个鼓社共立一个鼓祭祀祖先,有相同的方言、宗教节日、生活习俗,在苗疆早起成员还一起种粮打猎、吃饭喝酒,聚族而居、举族而迁,有点原始氏族的味道。
  鼓社没有固定的管理组织,日常管理工作由大家选举一名鼓头负责。鼓社的重大事项由全体鼓员大会决定,没事好多年开一次会,有的鼓社也定期开会,开会时男女老幼都参加,开会前通常都举行隆重的祭祖活动,鼓会经常讨论 鼓社规约,选举鼓头,还有就是决定其他他们认为很重大的事项。久而久之这些鼓社规约也就慢慢固化成为乡规民约。
  当遇有对外突发事件发生时,鼓社也可临时召开议事会,鼓头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也可处理决定重大问题。
  日期:2017-06-09 15:50:27
  后来经济发展了,不同宗族混居了,鼓社已经不能解决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结合起来的鼓社慢慢瓦解了。在明清的腊尓山苗疆,我们已经看不到鼓社这一苗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但是一些由鼓社组织沿袭下来的仪式仍然存在着,鼓社祭就是一种主要的形式。
  一块坪地之中,五彩神柱之下,一头水牯环绕突奔,一群握着梭镖的杀手迅猛地向那水牯刺去。祭牛倒地,属于同舅辈叔伯亲戚瓜分牛肉,数百乡民跳鼓对歌通宵达旦。这就是苗族的椎牛祭,苗语叫“弄聂”(即吃牛或“吃牯脏”)。由于是的大型祭祀祖宗的祭奠活动,因此十分庄严和隆重。

  清乾隆初 阿琳《红苗归流图》 农毕鼓脏图,椎牛有大量的娱乐活动。重要的娱乐环节类似于今天的髯火晚会,人们环绕舞火吃肉、喝酒、唱歌、跳舞。特别是年轻人,这还是谈情说爱的地方。
  日期:2017-06-09 17:05:44
  血缘关系的纽带崩溃了,苗疆总还得由某种方式解决苗疆管理的问题,随之以地域为纽带的“款会”制度应运而生。不同氏族的村寨因为生活在共同地域,要处理相互间的利益关系。逐渐发展成以共“合款”组织。
  腊尔山苗疆的“合款”,翻译成汉语就是歃血盟誓的意思。腊尔山台地终年阴冷潮湿,大部分时间需生火说得通俗点,合款就是几个几十上百个苗寨头人(寨长、苗老司)围坐在火塘边饮血酒边对祖先、神灵发誓议事,约定苗疆的重大事项的制度。
  参与“款”这一地域性组织的村寨因需要不同而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即所谓的“大款”与“小款”之别。在一般情况下,“小款”涉及的范围大约只是几个到十几个村寨,相比之下,“大款”涉及的范围就要大得多,甚至包括上百个村寨、数百里方圆范围。而这些由几十以至于上百个村寨组成的“大款”,通常是在受到面临外敌入侵等重大情况之下才会结成。可以说,这一具有强烈的军事结盟色彩的组织正是导致湘黔苗疆极富反抗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日期:2017-06-09 20:21:55
  款会特别提倡自我牺牲精神和权利义务的相对应,如寨中一人被外人欺侮或打杀,各寨务必协力保护或报仇,各寨联通,互相支持,共同抵御外族或官兵的进犯。凡因对外作战而死伤的苗民,由款会组织予以治疗或送葬;对其亲属子女,由款会予以抚恤养育;对在战争中不肯出力或贪生怕死者,款内苗民先在言论上加以批评指责,严重者款会有权提出警告或除其款籍,以后遇难款会一概不予承担料理。

  清乾隆《苗蛮图》击鼓齐聚图 ,清江八寨黑楼苗有事则击鼓,各寨闻之带长镖利刃齐至,乱击鼓或不到者罚牛。在苗民家庭中,牛即是他们的主要财产,苗民社会对合款规定义务必须严格遵守。
  日期:2017-06-09 20:55:50
  鼓社和合款处理的都是大事,而且一般只是在苗疆遇到外来入侵抵御外敌,或者需要团结起来造反,或者苗疆的习俗规章需要修改时才开会,苗疆的日常生活中更多是需要处理家庭和邻里纠纷等,怎么解决?看起来好像苗疆没有法庭,但有苗民们却由法律—苗例;有“法官”—理老;甚至还有上诉法官—神明。苗疆自有苗疆的办法。
  苗疆的法律,既苗例。苗例很容易理解,就是苗族的习惯法,“合款”、理老、鼓社都在其中起着某种作用,虽然其边界并不那么清晰,但他们一起确能保持苗疆平和的生活秩序。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德高望重的老者、长辈,是自然形成的。理老一般为人忠厚正派、办事公道、熟悉古理老规、能言善辩,在苗人中是他们不自封自霸,也不世袭,亦无须选举,更不以财产的多寡和有无权势为条件。在理老或寨老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和调解以后,苗人都特别重誓信诺。
  理老在调解民事纠纷时,是以家族长者或村寨头人的身份出现的,通常是根据夯规、本地的风俗习惯、民族传统等,对双方进行劝解,而非强制仲裁,同时也无特殊索取。但当调解的纠纷有赔款(或罚款)时,则可分得赔款额的十分之一左右的财物。首次调解无效还可再次调解。
  日期:2017-06-09 21:28:10
  现在的法庭判案有可能一方或者双方不服,所以设计了“上诉”的程序,通过向上一级的法庭上诉来解决。苗疆也有不服理老判案的情况,苗疆的理老可没有上级了,怎么办?没关系,他们有天,有神。苗疆苗民们普遍对鬼神心存敬畏,他们认为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鬼神”在冥冥之中主宰着这个社会,操纵着人类的生与死。
  正是这种对“鬼神”的敬畏心理,产生了神明判决,他们通过“捞油锅”或宰鸡、宰狗行诅咒方式,借神力来决定是非曲直。

  苗民中的神判,以“吃血”、“捞油”最具典型性。
  清乾隆初 阿琳《红苗归流图》 开庙歃血图
  苗疆苗民吃血设誓,小事即在寨上土地庙中,大事须至天王庙中吃血。土地庙中吃血,又名吃鸡血,备公鸡一只,纸钱若干,滴鸡血于酒中,请巫师念咒,吃血设誓。他们相信,理亏者吃了血酒后就会受到天王神的处罚,轻要灾祸缠身,重则断子绝孙。为此,理亏者常因惧怕遭报应而不敢吃血酒,只有认错收场。
  日期:2017-06-10 03:30:48
  除了“吃血”,苗民常用的神判还有“捞油”。这种“捞油”,在湘黔边界苗区又称“捞汤”、“捞斧”。所谓:“苗事有不明者,只依苗例,请人讲理。不服,则架锅,用油米和水贮锅,置铁斧于内,柴数十担,烧极滚。其人用手捞斧出锅,验其手起泡与否,为决输赢,凭天地神明公断有无冤枉,谓之捞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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