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之学 受益终身》
第34节

作者: 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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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仰一旦成熟定型就难以改变,它不会因自身所处的阶级、阶层的变动而变化,对其而言,阶级、阶层的变动只是生活方式、生活状况发生了变化,其内心所追求的目标却始终如一。决定信仰的是天赋、学识、经历和思想境界;决定阶级性的是行业利益。对普通人而言,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只有现实具体的利益,他们对社会问题的立场随着自身所处阶级、阶层的变动而改变,在这种情况下,信仰才能与阶级性等同起来。

  人的个性是在环境、教育与天赋的综合作用下所形成的个体具体利害标准的差异性,以及在这种差异性指引下所表现出的处世态度和处事方式。这些利害标准的差异性表现在价值观、伦理观、人生观、审美观等具体思想观念上的区别。人的共性是指每个人都无一例外地遵循趋利避害这一共同、根本的原则(人性),个性只不过在共性的基础上因主、客观条件的差异而导致利害标准的具体内涵的差别并遵照这种差别各自行事的结果表现。

  人的思想境界就是其一生思想意识活动的舞台,思想境界越高,舞台就越广阔,所能触及的东西就越广、越深、越远……一个人观察问题、解决问题的出发点离自我中心越远,靠思想境界的顶峰也就越近。某些所谓的领袖人物为了满足一己私利而不惜涂炭天下百姓,其身上所谓的崇高理想、非凡才能、高尚品德都遮掩不了他那卑污的灵魂,这种行为足以暴露和证明了其当初追逐权力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私欲而非造福天下苍生(以他们那勾心斗角的看家本领不可能不知道可能造成的社会后果),其思想境界还不如一个稍有良知的盗匪!他们必然招致历史的鄙视与唾弃!

  人的价值主要是从对社会作用的立场而言,人生的意义则倾向于个人自我意识所能达到的思想境界所感。无论人们主观上是否认识到这两点,每个人的一生都必然注定要伴随着这两个问题,而能够及时认识并面对这两个问题的人,才能从人生的重重迷雾中走出,尽管他们所朝向的目标各异……人生的意义也就是对自我价值实现过程的回顾与展望。

  人为什么而活着?为自己还是为社会?为生存而生存还是为信仰而生存?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
  对这些问题的不同思索和理解,从本质上决定了个人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内容和层次,关系到个人一生的欢乐与痛苦,制约着个人的思想与行为,影响了个人的最终价值。如果一个人终其一生而未能触及这一问题的思考,那将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不幸,不论他生前的地位、财富如何,他的思想境界决定了他终究不过是自身欲望的奴隶和他人利益的工具。他的可悲就象一个人因各种偶然性因素而获得一点成就就自以为是,却不知自己只不过是命运之神的一个嘻戏对象而已;他的可怜就象一个人受尽磨难而痛苦不堪,却始终未能发现导致这种境况的根本原因。

  人们的降生都是被动的,无法选择时代和环境,无法选择国家与民族,无法选择家庭及文化,而且也难以改变命运安排的结果。尽管这些因素造就了人们命运之间的巨大差异,但是作为人,他们都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理智与意志,在人格上应当是平等的,在不触及和伤害社会及他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都有权力要求并享有属于自己的那份自由与尊严。同时,由于每个人价值的差异,也导致了建立在个人价值基础上的社会地位的不同。

  社会地位的不同造成了社会关系的不平等,根据导致社会关系不平等的社会原因,可以把人类的社会关系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主要依据个人的天赋能力、文化涵养、品德修养与努力程度等主观方面因素的区别而形成了社会地位的差异,从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不平等(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另一种是主要根据现行法律、习俗等客观方面因素的规定而导致了社会地位的不同,继而引发的社会关系的不平等。

  两种类型的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相适应的社会现象。前者存在于原始社会和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国家,后者存在于阶级社会和专制、封闭的国家;前者更多地遵循自然规律,体现了各尽其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责、各食其果的公正原则,它表面上的不平等实际上是自然规律对每个人都平等的表现。后者更倾向依赖人为法则,反映的是统治者的主观意志,他们根据自身利益与好恶,人为地制造了许多不平等的规则来限制人们的平等。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统治者仅凭自身的愿望和想象,人为地制造出许多所谓的绝对平等,而无视人性的本质与人在主观能动性方面的差别这种客观事实,其结果已被历史所证明。绝对平等的社会只会滋生人的惰性而扼杀人的创造性,它实际上规定的是平等的结果而非平等的规则,形式上的人人平等结果是对所有人都不平等,它只能寄希望于理想之中而不能存活于现实之中。

  思想境界的差异是因为人们所关注与思考的问题的内容和层次的差异。对于抱有为个人而活人生观的人而言,世界只是他们待发掘、开采的金矿,是搏取个人利益的赌场;或是遭受苦难折磨的刑场。前者导致纵欲享乐的生活态度;后者产生悲观厌世的轻生思想(多数人因不同时期的不同境遇而在两者之间摇摆不定)。这同一人生观的两种表现形式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来衡量世界、以自我感受来评价生活的结果。这种人生观决定了他们思想行为的出发点是自身的具体实际的物质利益,而非抽象乏味的精神利益。信仰只是他们在空虚、痛苦和困惑时所需的一种精神慰籍。他们一生的痛苦与欢乐都在围绕着个人物质利益的成败得失而跌宕起伏;他们自始至终都无法认识世界,也没有看清自己,仅凭欲望、本能驱使自身,而不是以理性把握自己(他们身上所谓的理性不过是为自身欲望和本能服务的工具,而不是对世界、对人生的正确认识)。这种人生观制约了他们所能达到的思想境界,思想境界决定了实际行为所产生的社会价值。

  求知的目的只是为了追逐物质生活的满足而非探求人生真谛的人,就象一个想用细长乏力的双腿来支撑宽阔胸膛、粗壮双臂的人。在封闭的意识形态与开放的专业知识环境中培养出的众多学者、科学家(所谓的社会精英)不过是畸形的专业工具,他们与无知的市井之徒同属于思想境界的底层(文凭、职位、财富与思想境界没有必然联系),区别仅在于:前者是在知识包装下的扭捏作态;后者是赤裸裸的“坦诚相见”。

  之所以如此,除了个人急功近利的原因外,社会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或者因为旧的信仰已难以说服民众,新的信仰又尚未发现;或者是统治者根本就不希望民众具有这种思想能力、判断能力。因为这种能力的发展普及必然迎来民主、平等、自由与法治,这一结果必然要危及统治者为满足自身私欲而实行的专制、独裁。于是,统治者就往精神牢笼里扔入物质诱饵,当民众忙于争抢物质利益时,其精神也就陷入了无形的囚笼。看到这一景象,除了统治者在一旁窃笑,还有外国势力的鄙视和暗喜……

  作为人类社会栋梁的少数精英,他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对人类命运的思考要永远超过对个人实际物质利益的追求和享受。对这些高层次问题的探索结果启迪了他们的心灵智慧,提高了他们的思想境界,使他们能够比较客观正确地认识世界、理解人生、看待自我,将自身从客观的社会工具转化为主观的历史使命的履行者。这种人生观注定了最终影响、决定他们思想行为的最高准则是精神利益而非物质利益。他们的最大痛苦来自于追求信仰过程中所遭受的挫折和不幸;最大快乐产生于追求理想过程中所看到的前途与光明。

  凡人与天才各自的天赋决定了他们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差异(即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的不同:凡人倾向于具体物质价值标准;天才更注重抽象思想价值标准。)。这种差异导致了他们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在层次上和性质上所存在的区别。不论凡人还是天才,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他们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正如划船人与掌舵人在航行中所处的位置、所起的作用。

  对人生不同目标的追求导致了对人生欢乐与痛苦的理解和感受的差异。所谓欢乐与痛苦只是人类对自身欲望是否得到满足以及对这一结果的预期所产生的两种情感表现形式。它们是人类最基本、最主要的两种情感,其他情感无一不是在其基础上产生、发展和变化而来的, 它们只产生于自身所关注的对象,而能够引发人们关注的对象都必然直接或间接地与其存在着某种利害关系。因此,欢乐与痛苦归根结底不过是对利益的理解和追求结果的反映,从引起人们欢乐与痛苦的事物上可以反映出他们所追求的目标、价值观、人生观和器量。欢乐与痛苦的根源在于欲望是否得到了满足,因而,对欲望本身的理解和评估直接影响到对欢乐与痛苦的认识与感受,欲望一旦消失也意味着痛苦与欢乐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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