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之学 受益终身》
第38节

作者: 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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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是指事物对人的效用性、有利性,普世价值就是对全世界、全人类都有益的事物。什么价值能够超越国家的藩篱、民族的界限、文化的隔阂而能获得全人类的认同呢?那就是人权,即每个人都应当享有公正、平等与自由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因种族、文化、阶层、信仰、性别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人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个人从社会获得尊严与幸福的前提条件,失去了人权也就失去了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思想与幸福的生活,沦为独裁者意志的奴仆与利益的工具。要实现人权就要建立民主制度,要建立民主必然要铲除专制,因此,人权这一普世价值也就成为独裁者所嫉恨的事物。

  普世价值的产生是人类觉醒的结果,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它是高尚的爱、广博的爱,这种爱超越了国家、民族与文化,给全人类都带来了光明与幸福,它既是独裁专制国家受压迫人民希望的灯塔,也是民主法治国家帮助全世界受压迫人民争取公正、平等与自由的精神动力。与之相比,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只不过是一种狭隘的、低层次的利益认同,维系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只是具体利益而已,只有普世价值才具有崇高的思想,以低级的利益去否定、排斥崇高的思想,这种行为还有什么道义可言呢……

  个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社会,离不开他人的合作、交流,人类社会因此形成了社会分工,有了社会分工也就有了行业、职位的区别,有了行业、职位的区别就有了各行各业、各种职位的相对利益,有了各自的相对利益也就引发了人们对各自利益的追求,人们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也就产生了摩擦、碰撞和冲突,种种摩擦、碰撞和冲突将整个社会联为一个利害关系的整体,形成了一张巨大的利害关系网。

  这张网由谁来编织?根据什么标准来编织的?编织它的主角就是国家(更确切地说以前是君主现在是政府)。在君主“家”天下的时代,自然是从君主的立场出发,以有利于维护其专制统治利益为标准来编织,他们根据各行各业与自身利益的关联程度而赋予各行各业不同的权利与义务,换而言之,就是职业决定了人们的地位与财富,而非才能、努力和品德来决定的;前者是主观人为所制造的不公平,后者是客观平等机会所创造的结果。

  在当今政府时代,不同的政府编织标准也各异。专制政府的标准本质上同君主们无异,只是变换了形式而已。在民选政府的社会中,由于政府的意志是大多数国民利益的代表,因此社会制度在较高程度上表现了公正、平等、自由的原则,为全社会创造了一个平等的机会,让人民能够依据自身的喜好与努力去获得相应的待遇。
  因而,社会制度从根本上决定了这个国家的一切。在极权国家中,由于其立法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最高统治者“家”天下,各部门、各地区的权贵们也就“家”部门、“家”地区,广大民众也就成了他们的“家奴”。在没有人权、没有自由、没有安全感的社会中,有谁能够置身事外,包括统治阶层自身!想操纵别人命运的人,自身的命运也被别人操纵着!在特权肆虐的现实中,现在没有遭遇特权的侵害并不等于以后也不会遭受特权的侵害,特权就象笼罩在每一个人头顶上的乌云,人们随时都有可能遭到它的“清洗”,它不必给你理由、也不会让你有时间准备……

  国家是由一个或多个民族在确定的领土上建立起一个拥有主权的政府而形成的一个独立社会,它是以地域来划分而不是以民族来划分的。政府是行使国家主权的权力机构,是抽象国家的具体代表。民族是由同一种族、使用同种语言、具有共同的历史文化背景而组成的人的共同体,同一民族的人可能属于同一国家,也可能分属不同的国家。

  国家的建立是在私有制产生之后,由把持知识和财富的极少数人构建起来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随着国家的建立,社会也就被划分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也就产生了人为规定的不平等的社会制度,它根据统治者的利益需要将人们划分为各个等级、各种阶层,规定不同等级、不同阶层的人各自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级越高所享有的权利就越多、所承担的义务也越少;反之,等级愈低所承担的义务就愈多、所享有的权利也愈少。

  专制制度是国家产生、发展的最初形式,这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落,教育普及程度低下的客观现实所造就的必然。在专制社会中,国家、政府与专制统治者的关系是三位一体的,国家利益也就是专制统治者个人利益的代名词。为了使民众心甘情愿地供他们驱使,他们故意模糊这种关系,将国家利益宣扬为每个国民的利益,尤其是在与外国争夺利益的过程中,更是将这种爱国思想发挥到极致,利用人民盲目的爱国热情将他们送入战场,以人民的鲜血来培育自己的专制利益。

  如果专制国家由单一的民族构成,专制统治者就将他们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规定成不同的职业、分配予不同的利益,使他们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最后由专制统治者来充当协调者和管理者,从而从中渔利,达到维护自身统治地位的目的;如果专制国家是由多民族构成,那就更有文章可做,除了上述手段外,还可以利用人们的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来制造民族矛盾,利用一个民族去压制另一个民族……

  专制国家政权的建立不是靠暴力就是靠欺骗,它的政府所代表的只是专制统治者的个人意志,所维护的只是专制统治阶层的利益,由于它不是民主所产生的,因此也就失去了正当性与代表性,也就不能代表人民的意志与利益,也就失去了人民的认同与拥护。但因它掌握了国家机器,在国家领土上实行有效占领和管辖,因此国际社会就不得不承认它、不得不让该政府来代表国家、代表国民。

  政府的更替并不等同国家的废立,爱政府并不等于爱国家,反对政府也不等于反对国家,拥护政府也可能危害国家,反对政府也可能出于热爱国家,一切要视政府的性质而论。如果是专制政府,因它是凭借暴力而强加于人民头上,拥护它就是误国害民,反对它就是爱国利民;如果是民主政府,由于它是人民自己选举出来的,代表并保护人民的利益,拥护它就是利国利民,反对它就是误国害民。

  “国家”在民众心中的概念是本国的历史传统文化与生活中的社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爱国与爱政府是两回事,那些既不能代表民意,又不为民众服务,只顾攫取自身私利,靠暴力和欺骗而强加于人民的政府,怎么可能不招致人们的反对?!
  总而言之,“国家”这个概念必须是全体国民共同利益的根本代表,必须是全体国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如果“国家”无视国民的利益,任意践踏它的国民,不能保护国民的利益,那么“国家”也就失去了神圣的光环,也就失去了号召力、凝聚力……
  事物的确定性是因为它们自始至终都遵循其内在的规律,表现形态与外在条件存在着必然联系,因而能够获得普遍、明晰的认识,并作为一种稳定的属性储存于观念中。事物的确定性产生了可预测性与可利用性,使主观意识能够依据自身的需要来支使它们。事物的共性造就了它们的单纯性与确定性,而人的个性却使人成为世界上最不确定的东西。

  个性是意识独立的结果,欲望、信仰与利益的差异致使每个人都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个体。在相同的外界条件下,每个人的反应却是不同的;每个人在不同时期对同一事物的反应也是有差别的,究其原因是人们内在差异而造成的。基于先天秉赋的不同与后天文化的差异,每个人欲望的大小、欲望的急缓、欲望的对象都是不同的,信仰的目标、信仰的高低、信仰的深浅也不一;另一方面,随着环境的变迁,每个人所处的具体利害关系都在不断发展变化,在不同的利害关系条件下,所作出的选择自然也不同,在利害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因思想的变化也会作出与以往迥异的取舍。此外,个人的行为还受到诸多偶然性因素的影响。

  人的不确定性根源于内在思想的不确定与外在环境的不确定。人的不确定性不仅是对别人的难以琢磨,也是现在的自己无法预知今后的自己。既然存在不确定性,那誓言盟约又有多少可靠性呢?友情、爱情乃至亲情又有多少稳固性呢?对它们的歌颂、维护不过是将现实理想化,以主观意愿取代客观事实的结果,以便营造出美好的希望来安抚不安的心灵。对常人而言,他们宁愿沉浸在虚幻的理想中也不愿面对冷酷的现实,与其让他们认识真相而心灰意冷、自暴自弃,不如让他们满怀希望而信心十足、奋发努力,这就是为什么一切美好的理想事物能够遍受欢迎、生生不息的原因。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社会制度则是引导人性发展的外部环境,好的社会制度能遏制人性的邪恶,激扬人性中的真、善、美,而坏的社会制度则起着相反的作用。“贪婪、无耻、残暴、狭隘、愚昧、麻木……”都是人性中的阴暗面,它们在专制制度下找到了自己滋生、繁衍、扩张的最佳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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