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国家的产物,其主要功用是制定社会规则、维护国内秩序,随着科技力量将全球联成一体,又发展出调节各国利害关系的国际法。就国内法而言,立法权握在统治阶层手中还是掌握在人民手上是判断这个国家是民主还是专制的最重要依据。自国家出现后,人类社会的发展遵循着由专制到民主的发展过程,其最直接的原因是知识由极少数统治阶层所把持逐步扩展至被广大民众所拥有,推动教育普及、深入过程的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生产力发展的是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伴随着这一进程,法律也由最初为专制独裁服务逐步发展到为民主大众服务。
特色国家的法律不过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不过是统治者可以随意揉捏的道具,不过是政客们用来装点门面的摆设,其立法出发点无一不是从维护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出发,为自己规定种种特权,将自身置于法律的约束之外,长官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制约对象是民众而不是自己,法律的服务对象是特权而不是社会,因而,特色国家的法律也就失去了公正的意义,尽管它披着神圣庄严的外衣,它将统治者的意志强加于人民,因此,也就不可能得到人民的认同与支持。
法律是社会各种力量博弈的结果,从法律内容上可以看出社会各团体在政治上的地位,可以看出各阶层的力量对比以及他们各自所掌控的社会资源,法律的天平总是倾向于力量强大的一方,虽然它最终都是以“公正”的面目出现。法律总是带有较强的针对性,从法律条文的多寡及分布情况可以反映出统治者所关注的问题与所侧重的领域,可以反映出该国所存在的社会现象与所潜伏的社会矛盾。从法律的操作性上可以判断出该法律是用来敷衍民众的还是真正用来实施的,敷衍民众的法律总是以泛泛之词来替代具体的量刑标准,处罚力度远远不及罪犯所应受到的制裁……
特色国家的法律不过是人治的附属品,它的功用首先是用来驾驭民众,维护统治者私利;其次是在权力斗争中用来对付异己,为惩治失败者提供一个冠冕堂皇的法律借口;再次是用来应对国际舆论和压力,遮掩其残暴无耻的行径。法律的宽泛性、模糊性及封闭性为统治者充分发挥自己的自由意志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特权的肆意妄为保驾护航,为自己的特色统治的正当性制造种种法律依据……只有人民掌握了立法权的民主国家,法律才能反映人民的共同意志,才能代表“公正”、“平等”与“庄严”,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同与支持,才能履行好法律维护正义与秩序的神圣职责……
这片汪洋中充满了虚伪与赤诚、冷漠与激情、邪恶与善良、狭隘与宽容、愚昧与睿智,既有浪尖的激动与欢乐,又有谷底的惶恐和抑郁;既有希望中的光明憧憬,也有绝望中的凄凉悲壮;既有风平浪静下的暗流涌动,亦有惊涛骇浪后的宁静安详;既有平淡无奇的万千事物,也有旷古绝今的稀世珍宝……有人搏击风浪,有人随波逐流;有人笑对人生,有人怨天尤人;有人勇往直前,有人退缩溃逃;有人叱咤风云,有人任凭摆布……
生死荣辱、成败得失、贫富贵贱都不过是组成人生历程的一段段驿站,只是人们借以体验生活、感悟真理的手段而已,可多数人却沉迷其间,过于专注所扮演的角色而忘却了真正自我的存在,使完整的人生意义变得残缺,他们的生命意义对造物主而言才存在,而对于其自身而言却毫无意义,因为他们迷失了自我,既无法看清世界,又不能认识自我,无法看清世界就不能顺应自然,不能顺应自然就会导致痛苦、遭到毁灭;不能认识自我就会沦为欲望的奴仆、他人的工具而失去自由、安宁,继而淹没了自我的价值与信仰。
人们在崇高伟大与卑微眇小的边缘徘徊游移,魔鬼的诱惑与天使的真诚都竭力将人们拉入各自一方,追求的同时也意味着放弃,作何选择取决于各人的信念,能否坚持仰赖于自身的意志。如果说綺丽壮观的自然美景是陶冶心灵的场所,那美妙动人的音乐歌声便是提升境界的阶梯,前者是造物主赐予人类、蕴涵着无限真理的表象,让热爱观察与思考的人们获得真理的启迪;后者是人类将对生活的感受、对美好事物的想往,通过艺术的提炼而转化成的情感积淀,随着乐曲的抑扬顿挫,灵魂不知不觉地融入梦幻的世界,用具体的意念去理解抽象的音符,以丰富的情感去诠释单调的主题,在心灵的漫游中捕捉真理的灵光,它们都能给予人们激情、灵感、信心与勇气……
从政治诞生之日起,浑身就充满了龌龊、无耻和残忍,民众的愚昧无知、懦弱狭隘无疑助长了政客们的嚣张气焰,纵容了统治者的肆意妄为,而得到的却是进一步的伤害。在政客们争权夺利的角逐中,谁能最终胜出就要看谁更无耻、更残忍、更会愚弄民众。更无耻意味着比对手更不守规则,更残忍意味着比对手更不讲道德,更会愚弄民众意味着比对手更会收买民心,让民众心甘情愿地为其卖命、充当工具和炮灰时还自以为在为崇高的信仰而献身呢!难道这所谓的崇高信仰就是统治者视民众的生命为草芥?就是少数统治者们穷奢极侈的挥霍与广大民众穷困潦倒的节俭?就是没有尊严、没有自由、没有公平,只有特权和等级的社会?……
野心家企图以私欲塑造世界,英雄希望以公正改变世界,民众企盼世界能有利于他们的自由、生存与发展。随着教育的普及、思想的觉悟,民众认识到要使自己摆脱被任意宰割的处境,最好的方法就是参与政治,结束野心家们独霸权力的独角戏,于是就产生了民主制度,它将原先躲藏在阴暗角落中的政客们拉到阳光下,用法律的绳索捆住他们的尖牙利爪,彻底铲除特权以免吊起他们贪婪的胃口、激起他们嗜血的野性,让他们在人民的监督、制约下遵循法律的规定替人民办事。
政治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民族直至个人的命运,没有人能够脱离政治而独善其身。统治者总是将自己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将自己的私利凌驾于一切之上,将自身的好恶定为社会的道德准则……只有健全完善的民主制度才能洗去政治的污垢和恶臭,但这一理想的制度不会自动来临,它需要全体民众的共同奋斗,加上精英们的鲜血浇灌才能生根、结果……
“以人为本”就是政府的一切政策法规都必须以每个国民的基本利益为出发点,尊重人权,保障自由、维护平等和实现民主。而等级制度则是以皇权为本、以官为本,因此,他们所制定的政策法规都是为其自身统治利益服务的,一切都替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充当被管理、被压迫、被奴役的被动角色,而统治者则以主人、管理者自居。
“以人为本”的实现只能靠人民自身的觉悟与抗争,而不是靠政府的自觉和施舍,没有觉悟的人民、没有敢于抗争的人民,政府永远只会“以官为本”。 “以人为本”就是使国家政府的功能作用回归正途,即国家政府的存在目的是为了能更好地保护与协调国民所应有的正当合理权益,而不是划地为界,使国民成为统治者奴役、驱使的对象,国民应当是国家政府的目的,而不是相反。
特色国家的政府故意将自身的特权利益宣扬为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利用人民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认同感为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服务。如政府提出“以人为本”的口号就等同承认国家政府应当是为民众服务的手段,而不是将民众当作国家政府的工具。特色国家制造出的种种虚无缥缈的政治信仰与荒诞的意识形态对立,正是将民众当作工具与试验品,蛊惑民众、寻找借口为自身专权统治服务。因为专权统治下的社会现实就是残酷与不公,为了转移民众的视野,于是就编造出这些谎言,误导民众将因社会制度不公而造成其痛苦不幸的原因归结为种种虚无的主义及外国势力的干涉,以掩盖其自身才是造成民众痛苦不幸的罪魁祸首这一事实,让民众的希望永远在等待明天,让“美好的生活”永远停留在明天,而他们自己却在每天享受“美好的生活”……
“以人为本”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发展的核心与基石,“公正、平等、自由、民主”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共同目标,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以人为本”就蕴涵着尊重人性、保障人权、人格平等、否定等级等前提,检验一个国家政府是否“以人为本”,只要看它的政策法规的立法出发点及具体内容,看政府的行为究竟都在做什么,是在为人民服务,还是在为某些特定既得利益团体服务,结果将不辩自明。因而,真正民主法治国家用不着宣染意识形态的对立,用不着宣扬虚无缥缈的种种主义,用不着高喊一个接一个的空洞口号……
腐败与权力相伴而生,确切而言,是不受约束的权力或所受约束不完善而导致的。因此,只有掌权者才有资格腐败,靠暴力与谎言堆砌起来的特色政权,腐败并非是权力的异化,而是特色权力本质的体现,特色政体的建立正是少数野心家实现自己贪婪私欲的结果,是将腐败合法化的形式,帝王家天下、诸侯家省市、官僚家部门,分封势力范围,收刮民众,向上朝贡。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