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可分为两大类,谋生知识与信仰知识,前者研究的是各个领域的具体对象,关注的是物质世界,侧重的是实践性,由于它们能给人们带来实际利益,有利于人们的生存与享乐,因此称之为谋生知识;后者是将整个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对象来研究,关注的是人的内心世界,侧重的是思想性,它虽然不如谋生知识那样能给人们带来快捷、众多的物质利益,但能使人们认识真理、获得精神的愉悦,最终因觉悟而走向解脱。
谋生知识服从欲望,信仰知识追随真理,它探究的是人生的意义,注重的是生命的价值,寻求的是精神的解脱,因此它比谋生知识更接近真理,更能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拥有崇高思想境界的人,世俗的一切已难以遮蔽他们的慧眼,他们能以平和的心态面对世界,淡泊名利、不畏生死,不受欲望驱使、不被感情羁绊,只有他们才敢于直面凶残的邪恶,为正义、为苍生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也许在别人眼里他们是酸腐、孤傲的,那是以世俗的眼光来评判,以世俗的利益来衡量,普通人怎么能感知他们内心的充实和欢乐呢?在他们眼里没有觉悟的人才是可悲的,他们受欲望支配、被权力压迫、被金钱奴役、被名声所累、被感情困扰、被死神恐吓……一生被烦扰与痛苦包围着,至死也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着,这难道不是人生的悲哀?
看看那些所谓的知识分子都做些什么?唯利是图,哪来信仰?趋炎附势,哪来风骨?聚敛不义之财,哪有道德?对国家前途、民生疾苦漠不关心,哪有社会责任感?这些手持文凭、头戴桂冠的人扪心自问一下,自己都学到了什么知识?这些知识是用来满足自己的还是用来服务社会的?自己与市井之徒又有什么分别?
专*制意味着邪恶、不公、贫穷、落后、愚昧、残暴、痛苦……,因此,专*制普遍令人厌恶、使人痛恨,如果直接为专*制独*裁辩护必然会引起多数人的反感、排斥,也就难以达到维护专*制的宣*传目的,于是独*裁者的宣*传部门便使用新策略,开始戴上“民主”的面具来维护专*制,其宣传效果自然要比赤裸裸地鼓吹专*制、毁谤民主要强许多。
这些宣*传伎俩表现出来的共同特征就是其追求民主的目标是相同的,区别仅在于实现民主的时机与手段上。而这些时机与手段正是他们拖延民主进程的伎俩。现代专*制是轮流做庄,每一任独*裁者都想在任内将自己的特权发挥到极致,以捞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每一任独*裁者都不希望自己当*政时因实现民主而失去特权,因而都强调时机不成熟,于是也就永远没有实现民主的时机。有几个独*裁者会自觉让位、放弃专*制?如果独*裁者有那种境界那还需要独*裁吗?因此,暴*力是推翻专*制独*裁最主要的手段,反对暴*力推翻专*制政*权其实就是在维护专*制政*权……
人人都追求幸福,但各人的幸福观念却不尽相同,依据其侧重点的差异,可归纳为追求肉体满足的幸福与追求精神满足的幸福。前者是感官的愉悦,后者是心灵的安祥;感官的愉悦转瞬即逝,接踵而至的便是空虚,为排遣空虚,就需要持续地以新的刺激来满足感官,不断地寻求、获得刺激物也就成为追求肉体幸福人们的生活内容,人的理性成了肉欲的附庸;心灵的安详则是建立于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对真理的正确感悟基础上,通过自身的信仰意志而达到的精神境界,它不但持久而且随着对真理认识的逐步深入而不断升华,对他们而言,肉体的满足只是实现精神满足的手段,心灵的超脱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成败得失、生死荣辱已不能主宰他们的意志、动摇他们的信仰,他们在真理的指引下,通过智慧使自己置身于理性的光芒中,自由地翱翔在无际的宇宙间……
追求物欲的幸福必将使人沉沦堕落、迷失自我,他们的思想被功名利禄所束缚,他们的行为被利害关系所牵引,患得患失、空虚彷徨,每一次成败得失都会牵动他们那敏感的神经,激荡他们那脆弱的感情。迷恋物欲、自私保守自然难以抵挡外界的威胁利诱,从而使自身沦为他人利益的工具和政客野心的牺牲品,一个既不能看清世界,又不能主宰自己的人能称得上幸福吗?他们一方面被自己的欲望牵引着疲于奔命,另一方面又受他人意志的压迫、摆布,一生随波逐流、跌宕起伏,在喜怒哀乐、迷茫困惑中终了一生。只有对真理的客观认识才能使人们看清世界、了解自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从而超脱生的羁绊与死的恐惧,顺应大自然的规律,使自身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民主制度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尊严与权利得到了法律的保障,法律为社会营造了公正的环境、公平的机会,让人们各得其所。人民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定期选举政府,用法律规范政府的行为,以立法、司法的独立来制约政府的权力,让政府为人民服务而不是相反,一切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透明、有序地运行,以“平等、自由、公正”的原则去解决社会问题。
“民主”既然能给每个公民带来许多根本益处,那为什么还会遭到一部分人的强烈反对呢?因为“民主”维护人权反对特权、维护平等反对等级、维护法治反对人治,自然也就妨碍了那些享有特权、追求特权的人,特权可以使他们不费吹灰之力而获得难以计数的不义之财;等级可以显现他们的“尊贵”身份,可以让他们横行霸道、作威作福;人治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自由意志、为所欲为。“民主”的实现无疑将使他们的“美好一切”化为乌有,于是,他们便编造种种谎言、寻找种种借口极力毁谤“民主”、扼杀“民主”,但人类社会发展的潮流是无法阻挡的,这些贪婪狭隘、卑鄙无耻、残忍血腥、以牺牲国家民族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私欲的人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社会制度是国家以立法形式对各阶层国民各自所拥有的权力与义务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以及保障这些规定得以强制执行的力量所构成的社会运行体系。政治是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具体体现和典型代表,是一部分人为了维护共同利益、实现共同信仰,以各自拥有的实力为手段,围绕国家统治权而展开的D派团体的斗争。政治斗*争的特点是没有规则可循,不在乎过程,只注重结果;没有温情与道德,只有理智和权欲,一切以是否能打倒对手、驾驭民众为衡量标准。如果说政治也存在感情的话,那只不过是用来包装、点缀权力角逐者政治*野心(或曰雄心)的装饰品,不过是用来诱导、控制和利用民众感情的手段之一。
政治*斗争不择手段的特征使其过程充满了残酷血腥、是非颠倒、黑白混淆、真假莫辩、善恶难断,这些现象易使人们对政治*斗争产生厌恶、排斥、放弃的念头,但是,放弃的结果并不能使自己独立、超脱于政治*斗争之外,并不能改变使自己自觉或不自觉地置身于政治*斗争中、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和牺牲品这一客观事实,改变的只是由自觉主动地参与状态转为不自觉被动地接受状态。 放弃的结果只能是放任自己的应有权益任由统治者宰割。无论人际关系还是国际关系,成员之间各自所享有权益与所承担义务的公平程度取决于他们之间力量对比的悬殊程度,差别程度越小,也就越趋于公平。
因此,为了自身利益、为了社会大众的利益、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全人类的利益,人们必须积极参与*政治,不应当放弃与自身命运息息相连的政治*权力,只有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在最大限度上遏制统治者把自己的意志及统治集团的利益凌驾于社会大众利益之上、凌驾于国家民族利益之上、凌驾于全人类利益之上;才能避免专*制、压*迫、保守、封闭,以及在这一制度下所滋生出来的特权、腐败、堕落和愚昧。社会大众对国家*政治的参与程度和影响程度取绝于该国民众的素质水平,民众的素质水平则取决于社会教育的普及程度与发展深度,国民素质水平越高,该国的社会制度就越开放、越民主,法治程度也越高。
社会制度是由什么决定的?它的基础是什么?社会制度是由一系列约束人们思想行为规范的法律规定所构建的框架,法律的形成是一个国家社会各阶层、各集团的力量对比、较量的结果,是该国民众所具有的价值观、伦理观和世界观所涵盖的善恶、是非、利弊观念在法律条文中的具体体现。因而,研究、分析一个国家的法律可以反映出该国各阶层、各集团各自所处的社会地位及各自所拥有的力量,法律的天平总是偏向占有优势、掌握主动权的那些人的意志和利益,社会各阶层、各集团的力量对比越均衡,法律的天平也就越趋于平衡,社会制度也就越公正。
人类步入阶级社会后,每个国家都需要一种能够满足统治阶级利益、反映统治者意志的意识形态作为政治信仰来统帅其他社会意识形态。掌控权力的统治集团总是将其私利装扮成代*表全社会的公益,总是将其自身的是非善恶尺度宣扬为全社会唯一正确的标准,并借助其拥有的行政资源为这些标准树立权威地位,以诱导民众思想行为,压制、扼杀异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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