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之学 受益终身》
第55节

作者: 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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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应当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非爱与被爱的关系。政府的职责是建立、完善社会秩序,充当社会的协调者、管理者、裁决者,使社会有序、稳定、和*谐地向前发展。社会秩序该由谁制定?如何制定?能否适应该国的风土人情?第一个问题决定了该政*体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第二个问题反映了该政府的立法出发点,第三个问题说明了所建立规则体系的运转成本。

  由个别独*裁者的个人意志而决定的社会秩序,这样的政府就是专*制政府,其所有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保住自己的统治*利益,满足少数统治阶层的私欲,由于这种制度自身的不公平、不合理,导致了社会运转的高成本,抑制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民众投票公决而建立的社会秩序,所选出的政府就是民主政府,其立法出发点是从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出发,去顺应大多数人的意愿,因其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而赢得民众的认同与支持,从而大幅降低了社会运转成本,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发展。

  专*制政府突出的是管理者的功能,协调与裁决则服务于管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统治者的私利。为了使其管理合法化、权威化,争取民众的认同和支持,消除阻力和敌意,于是给独*裁统治罩上亲情的外衣,宣染自己的父母官形象,强调民众对它的忠诚、爱戴,既然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是长辈与晚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那长辈管束晚辈、子女孝敬父母也就成了理所当然,不用思考、辨别他们的是非善恶、真假美丑,只要听话顺从就行了,如果用理性去观察评判“父母长辈”,岂不是亵渎“亲情”!如果用公平、正义、自由、尊严与“父母长辈”较真,岂不是“大逆不道”!……

  民主政府注重的是社会协调功能,管理与裁决只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协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社会的和*谐发展。为了避免协调成为专断,必须使权力得到分割制衡,使立法、行政和司法都在宪法的框架内独立运行,这样民众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最根本、最有力的保障。政府不过是民众的代理人,一旦民众发觉政府不能称其所愿,随时可以更换这个代理人。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它注重理性与效益,而不让感情色彩混淆这一关系……

  政治是为利益服务的,它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幻想,也不是什么使人崇高的信仰,有利益的对立就有政治的运作。政治就是对社会各阶层利益所做的制度性分配,它从外部环境支配着个人的命运,社会秩序、思想文化、伦理道德、经济状况等都是政治阴影在不同领域的展现,每个人从生到死都处在政治的影响下,人们离不开政治就像离不开空气一样。

  政治就是这么普遍、实在、具体地与每个人的生活休戚相关,当这种联系被割裂而上升到精神层面时,灾难也就降临了。它脱离了政治为现实物质利益服务的本质而创立出新的精神利益,而这一新的价值对象对民众而言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并没有给人民带来任何实际利益的改善,只是政*客们出于某种政治目的的需要而杜撰出的意识形态,用它来愚弄*人民、迷惑人民,让人民成为他们争权夺利的工具。当这种意识形态借助政*权力量而上升为国家意识时,思想也就枯萎了、自由凋零了、正义窒息了,剩下邪恶、谎言、愚昧遍地丛长。

  民主国家人民的“政治*意识”为何淡化,因为政治已经回归至它的本来面目,融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关心自己的实际境遇就是关注政治,“公正”、“平等”、“自由”就是开明政治的结果,能否促进社会公平与人民生活的提高就是评判政治优劣的标准,用不着宣扬空洞抽象的意识形态来蒙骗人民。
  专*制国家之所以要强调政治意识,是因为独*裁者的根本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背离,他们利用权力将自身利益最大化,将人民视为奴仆、工具,榨取人民、欺压人民,为了掩盖自己的邪恶面目,便拉扯出一种海市蜃楼的理想主义,让人民沉迷其中,将自己描绘成这一理想主义的代*表者、追随者,好让人民跟随其一起去“实现”。(在漫长的“实现”过程中,人民没有得到任何实际利益,于是便产生了对政治的冷漠与反感。)

  智慧基于天赋、源于学习、成于思索,是心灵融入自然、体悟真理所获得的思想境界。它以知识为素材、以实践作印证,它高于知识、指导实践、完善自我,它那锐利的目光能使心灵摆脱纷繁复杂表象的迷惑、侵扰,直达事物最深刻的内在本质,它能穿透各种美丽温情面纱包裹下的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从而能够正确认识事物、把握先机、顺应自然、超越自我,避免被命运奴役、被他人利用,物物而不物于物、驭人而不驭于人,不为利诱、不为情困、不为威屈、不为名累,知天、知命、知人、知己……

  世界不过是智慧力量所构建与掌控的体系,人生的喜怒哀乐不过是智慧境界的差异所产生的体验,权力、财富、名望不过是智慧展现的形式,人们追求智慧是因为它能带来种种利益,能带来幸福欢乐,但是,如果仅仅将智慧作为谋取物质利益的工具、作为满足私欲的手段,而不是作为人生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所向往的最终目的,那他永远也无法获得真正的智慧,永远无法摆脱沦为物欲奴隶的命运,永远无法认识自我、找到自我,尽管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其实都不过是在为别人做嫁衣,既不能看清世界,又不能认识自己,权力、财富和荣誉除了助长他的狂妄、愚昧、贪婪和龌龊外,还有什么意义呢?为名利所困、被本能牵引的人纵使位居帝王、君临天下,终究也不过是命运摆弄的对象……

  智慧是力量的源泉,它可以改变一个人、一个国家、乃至世界,拥有智慧即使不能改变世界,但至少可以改变自己、认清世界、找回自我,让自己的灵魂平静、安祥地徜徉在真理的光芒中,去体会洞察万物的欢乐,去领悟造物主的深意,去品味人生、看世间百态,履行自己的人间使命并随时等候造物主的召唤,踏上回归天堂的道路……

  各国相互指责对方人权状况这种现象折射出的信息表明,至少表面上大家都肯定和赞同每个人都应当享有基本人权,有意或无意地承认保护人权是国家应尽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责,并将人权状况的好坏作为衡量该国政府正义性的标准。是谁先挑起人权问题的争端呢?自然是人权状况较好的民主国家,它们出于正义与良知,对专*制暴*政充满了愤慨,尽己所能帮助在独*裁国家倍受奴*役的人民,因为有底气才有勇气指责专*制国家践踏人权的普遍事实。专*制国家的虚伪面纱被剥落后便恼羞成怒,于是就编造、罗列出民主国家人权状况的种种不佳,以便遮掩自己的丑恶行经,混淆人权问题,继续压*迫国民。

  什么是人权呢?人权是指每个人都应当享有公正、平等与自由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因种族、文化、阶层、信仰、性别的不同而存在差别。人权是一种道德观与价值观,是人类思想觉醒的结果,是人类文明发展高度的重要标志,是个人对社会、对国家所提出的权利要求。人权是否能够得到实现、能够得到保护取决于国家所实行的社会制度。民主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护人权、铲除特权、限制公权是民主制度的设计理念,专*制制度下独*裁者是国家的主人,保护特权、践踏人权、扩张公权是专*制制度的核心基础,因此,人权在不同社会制度下是有与无的本质问题,而不是完善与不完善的量的差别。

  衡量一国人权状况的根本标准是看社会是否公正、法律是否平等、人民是否自由。专*制国家人民表面上也可以拥有财富、可以过上富足的生活,但这种拥有却是脆弱的、没有保障的,因为这是在人治社会而不是在法治社会,一切都在长官意志的支配下,弱小的私权在不受制约的强大公权面前不堪一击;专*制国家表面上也有言论*自由,但前提是不能涉及政治*问题;

  专*制国家表面上也有行动自由,但不能集*会、示*威游*行,不能反对*政府、监督*政府、抗议*政府(政府不过是掌握着公权的利益集团而非“神圣”的化身,凭什么不能反对),只能服从政府、拥护政府、赞美政府;专*制国家人们的贫富贵贱表面上是社会竞争的结果,其实结果取决于家庭背景、官场关系及是否能不择手段;专*制国家人们一出生就已经被置于各种人为的等级制度下,被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环境所包围、所束缚,根本无法享有公正、平等与自由的人权。

  为什么被指责人权状况不佳的专*制国家其表现都是气急败坏、反应强烈呢?这是被人揭短、点到痛处的正常反应。独*裁者用来反驳民主国家的都是社会问题而非人权问题,而这些社会问题在专*制国家更严重、更普遍,只不过是真相被暴*力扼杀了、被谎言遮盖了而已,比如犯罪问题,朝鲜可以算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但朝鲜人民享有人权吗?反观被指责的民主国家,它们的表现却十分坦然,因为它们的政府是民选的,而人民会选择一个践踏自己人权的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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