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论中西全史——人类的『史记』,当代的『通鉴』》
第20节作者:
史书一册 但你一旦遵守了这些规则,就相当于接受了一种心理暗示,就是各个阶层的人们要清楚自己的地位。“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大家都老老实实地在自己的小笼子里呆着,不要闹事,国家即可安定了。因此,尤其是那些身居高位的人,对国家统治最危险的人,为他们设计的礼仪也最为繁琐。平民百姓的政治地位并不重要,礼仪也就简单得多,所谓“礼不下庶人”是也。
这样,用“礼”这种相对和平的方式,就可以成功维护森严的等级制度,留下了千秋美名,岂不妙哉!
有了这个前无古人的创见,周公便开始着手做笼子了。他几乎凭借一己之力,写下一部事无巨细、完备之至的政治大典——《周礼》。整部《周礼》,分为六篇: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其中,天官主管宫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军事,秋官主管刑罚,冬官主管营造。
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几乎考虑到了人民生活的每个方面。其体系之宏大,规则之详细,岂止在中国实属首创,在当时的世界也是绝无仅有。
举个小例子,可以看出周公的设计有多么细致。周公设计出了一种玉文化,也就是人们都要佩玉。这看起来很平常,人们很自觉地就去遵守了,佩上美玉还颇可以孤芳自赏一下。可玉是很容易碎的啊,人们的走路也开始小心翼翼起来。走路小心了,行事也不免小心起来。
这种细节,只要你拿起《周礼》,随处可见。每每看到,我对于周公的天才,都无比叹服:高,实在是高啊!
《周礼》所涉典章制度,实在数不胜数,周公纵是天才,也忙得要命,累得半死。所谓“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便是说他老人家洗一次头的时间要被打断三次,只能握着湿漉漉的头发出来会客;吃一顿饭的功夫也要被打断三次,只好把还没咽下去的食物吐出来出去办事。
曹操诗云:“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周公就这样用礼的方式建立了他心中的理想国。在局面一片混乱,统治极度不稳的状态下,这样一套明细的规则,硬是把局面安定了下来。在周公奠定的制度之下,成王及之后的康王时期,周王朝迅速发展,不但超越了之前灿烂的商王朝,而且以更加仁德的形象著称于中国历史。《史记》载:“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被称之为成康盛世。
更加绝妙的是,呆在礼这个笼子里的人就好像穿上了一件华丽的衣裳,可以居高临下地对那些不懂礼的人说一句:“你们这些蛮夷”。中国人一直称自己的国度为礼仪之邦,这就说明,大多数时候,人们在这个笼子里呆得不但不闷,还很是开心呢!
礼的观念对东方文化的影响之深,恐怕有时超出我们自己的想象。这么说吧,如果你对当今的西方文化有一定的了解,甚至与西方人有一些接触,但凡你感觉到你和他们之间的思维方式存在巨大差异的时候,你都可以找一找,自己有多少是受了礼教的影响。
我细查之下,发现竟有近一半时候,都可以在东方人心中找到那个礼教的圈圈,它虚无缥缈,又无处不在。
用礼制来建设国家,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都是独有的政治发明,在当时的社会状态下,更可谓极其先进。在周公的努力之下,摇摇欲坠的周王朝终于在中国大地上站住了脚。
中国人向来把大一统的功绩归于数百年后的秦始皇,可是如果没有周公制礼,使得人们安于其位,如此泱泱大国的形成几如天方夜谭。君不见始皇身后,齐三月复地,楚三户亡秦。直到汉儒重新将礼仪搬出,才有了整个中国的稳定。礼的作用,我在今后的中国历史中还会不断提到。
周公代天子职七年之后,还政成王,将自己在史书中的评价永远定格为完美无缺。
在公元前11世纪全球文明到处被野蛮破坏之时,商周交迭,成了难得的异数。短短三代人,周族就以奇迹般的速度完成了从蛮荒到文明的蜕变,给中华文明再度创造了一段良性发展时期。
现在,我们把手中的聚光灯继续向东,跨过太平洋,来到美洲,会看到怎样一种景象呢?
那里,还没有漫天的腥风血雨,也没有无尽的相互征伐。在今天墨西哥圣洛伦索一片丛林覆盖的高地上,一个新的文明正在那里悄悄地发端。这就是我们所知的最古老的美洲文明——奥尓梅克文明。这个文明大约公元前12世纪就开始形成,以留存下来的巨石头像而著称于世。很多学者认为,奥尔梅克文明正是今后惊艳世界的玛雅文明的祖先。当然,此时的奥尔梅克文明,还显得十分稚嫩,无论哪个方面,比之欧亚非大陆的文明,实在相去甚远。
这似乎更坚定了我们的一点认识,即使是在文明的早期,欧亚非大陆的各个文明之间,应该已有了不少交流。否则,我们很难解释,为何古埃及文明、两河文明、中华文明、迈锡尼文明、印度河文明,个个都远远领先于封闭的奥尔梅克文明。交流对于人类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此,游牧民族四处乱窜所掀起的世界性民族迁徙浪潮,虽然给很多文明造成了几近毁灭性的打击,却在客观上大大促进了几大文明中心的交流,为人类历史进入新一阶段埋下了伏笔。如果暂不考虑被侵略地人民的感受,以整个世界的发展来看,我们似乎可以把这些战争所带来的巨大冲击,称之为“倒退的进步”。
进入公元前11世纪与10世纪之交,位居欧亚非要冲地带的迦南与叙利亚地区分外热闹起来。一个毫不起眼的民族,为自己的一块区区立足之地辛苦地拼杀着。但没有人能够预料到,这个民族会对今后的世界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应该讲讲他们的故事了。请看下集——犹太先人。
【24】 犹太先人
这个民族就是我们在第15节曾经提及的希伯来人。平心而论,就这一小撮民族在当时的地位而言,不要说新兴的亚述、尚未完全没落的埃及和四面征伐的海上民族,哪怕是跟周边的阿拉米人、腓尼基人这些闪米特兄弟相比,也实在是微不足道。因此,历史上几乎很难找到希伯来人的踪迹,除了他们自己所写下的《希伯来圣经》,也就是今日众所周知的《圣经》中《旧约》部分。
这是一件十分奇特的事情。一个弱小的民族,经常流离失所,四处流浪,却极为完整的记下了自己的历史。当然,在《旧约》中,很多故事显得荒诞不经,还有很多事情与其余民族所记录的历史相矛盾。我们几乎可以认定,这是一部经过了改写和加工的历史。他们将历史这样写成的目的,十分明显,便是用来服务于他们的宗教——犹太教。而犹太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两大宗教的起源密不可分。
与希腊神话一样,《旧约》的故事在西方世界妇孺皆知。这些故事的涵义与精神,深深地藏在每一个哪怕并不虔诚的基督教徒心中。如果我们不对这些故事加以了解,我们与西方的思想和文化就永远隔着一层布,无法知其面目。因此,我们似乎有必要看看希伯来人为他们自己写下的这段 “历史”,了解一下这个奇特民族的思维方式。
按照希伯来人的说法,他们是上帝耶和华选中的子民。这可以追溯到他们的祖先,从苏美尔乌尔城中走出的亚伯拉罕。由于无法知道亚伯拉罕生活的具体时间,我们不知道希伯来人的祖先究竟是因为战乱还是什么原因,离开了乌尔这样繁华的大城市,向西来到了地中海边并不肥沃的迦南农村。
当然,希伯来人有他们的说辞。亚伯拉罕这位已经七十五岁的牧羊老头,是在耶和华的指示下,赶着他的羊群,去迦南另建新居。在他九十九岁的时候,《旧约·创世纪》这样写道,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
在《旧约·申命记》中,迦南被描绘成为 “岩石间淌着蜂蜜,石地上流出橄榄油”的肥地。甚至“他们的牛羊有挤不尽的奶汁;他们有最好的绵羊、山羊、牛群;他们有上等的麦子和葡萄酒。”但显然,事实并非如此。很快,由于饥荒,亚伯拉罕和他的老婆放弃了上帝留给他们这片“沃土”,向西南走去。迁徙过程中,无所不能的上帝让亚伯拉罕九十岁的老婆撒拉还为他生下了第一个孩子,以撒。
不过,这是撒拉生的第一个孩子。此前,亚伯拉罕还与女奴夏甲生过一个儿子,名为以实玛利,后成为阿拉伯人追认的祖先。与犹太人的历史无关,这里就不提了。
关于以撒,还有一个考验忠诚的故事。讲的是耶和华突然显灵告诉亚伯拉罕把以撒带到山上去,把他杀掉并烧焦尸体向上帝献祭。于是,亚伯拉罕瞒着老婆,将儿子带到山顶,放于祭坛之上,举起屠刀,准备向上帝昭示他的忠诚。这时,耶和华再度现身,他宣称知道了亚伯拉罕的虔诚,用绵羊代替了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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