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次和议怎么看?在历史上一直有两种观点。注意,是“一直”。有些人近年来为秦桧翻案,好像是敢为天下先、好像是颠覆前人观点,其实是炒现饭。说这次和议是不平等条约,是屈辱、卖国的,痛骂秦桧是奸臣、卖国贼,这是主流观点,是普遍的民意,也都为大家所熟悉。比如有首诗中就有“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的句子。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我们就说称赞这次和议的观点。早在宋代就有人为秦桧翻案,为他开脱罪责了。宋人王明清说:“和议定后,卧鼓灭烽逾二十年,此桧之功不可掩者也”。后来,明代邱濬就说:“秦桧再造南宋,岳飞不能恢复。”郎瑛继续阐述道:“使急于用兵,徒促沦亡,帮南渡以来,虽多良将,帝常为贼驱,和议之后,故缓民养,国方有久立之规。是桧之心虽私,而和之事则当。”清人王侃说:“南宋屈膝事大,亦畏天保国之道”。清代著名的史学家赵翼也说:“高宗利害切己,量度时势,有不得不出于此者,厥后半壁粗安,母后得反,不可谓非和之效也”,又说:“以和保邦,犹不失为图全之善策,而耳食者徒以和议为辱,妄肆诋諆,真所谓知义理而不知时势,听其言则是,而究其实,则不可行者也”。当代著名的史学家陈致平先生也说:“宋金和议之后,双方维持了二十年的和平,给宋朝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所以秦桧的主张和议,从客观利害来说,其得失很难定论。”
对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宋高宗赵构聪明一点、多一点政治才干,真能够“量度时势”,那么情况会比绍兴和议好得多。也就是说,即使是站在和的立场上,也远可以得到一个比绍兴和议更为有利的协定。或者,反过来说,赵构、秦桧等人的罪过不在于他们求和,而在于他们没有求到一个有利的“和”。
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整个绍兴和谈的过程,来看看赵构、秦桧等人是怎么求到的这个“和”。
前面讲了,绍兴三年冬粘罕正式派遣使者与南宋进行外交谈判,这正合赵构的心意(赵构此前几次派人求和,金国都没理睬),于是赵构就派章谊回访金国。这是两国和谈的开始。但是,在这个和谈的过程中,双方的军事行动并没有停止。当然,这时的主动权在金国手里,战争的形势是金攻宋守。金军首先在西部战场发难。绍兴四年三月,兀术率领十万金军从和尚原进攻仙人关,与镇守仙人关的吴玠兄弟展开激战,战况极其惨烈。最终,双方打了一个平手,金军的战略目的没有达到,只能退兵。史称仙人关之战或者仙人关之捷。同年,金军又在东部战场上发动攻势,结果怎么样呢?前面已经提到过,韩世忠在大仪伏击金军,大获全胜,生擒其将士挞不野等二百余人,接着又乘胜追击,金军仓皇而逃,不少人溺死在淮河之中。这就是著名的大仪之捷。这一年的十二月,金军再次发动攻势,进攻庐州,又被岳飞部将牛皋击退。金军大部分撤退到淮北,金宋双方在淮水一带对峙。不久,金太宗去世,金军撤退。
绍兴五年,赵构再次派人出使金国,此人在金国呆了两年,绍兴七年才回到临安。在这个期间,金国基本上没有主动南侵,相反倒是南宋这边对于金国扶植的伪齐政权发动了猛攻。绍兴六年,张俊屯兵盱眙(今江苏淮安市盱眙县),韩世忠屯兵楚州(今江苏淮安市楚州区),岳飞屯兵襄阳,刘光世屯兵庐州(今安徽合肥),称为“四大屯”。以这四大屯为基地,宋军大举北伐,连战连捷,大破伪齐军,岳飞收复了蔡州(今河南汝南),而刘光世也收复了寿春,韩世忠则在淮阳击败了来援助伪齐的金军。这一系列的胜利,导致金国废掉了刘豫的伪齐政权。这个时候,主战派积极纷纷上书要求一鼓作气,收复失土。但是,赵构没有答应,而是继续和金国和谈。这个时候,我们还不能说赵构的策略是错误的,因为当时南宋的军事实力是否能一举收复中原,这个还不好说。如果能够谈出一个比较好的结果,那是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个回国的使臣报告了徽宗已经去世的消息。于是,赵构就再派王伦出使金国,要求将宋徽宗的遗体归还南宋。到绍兴七年底王伦回国,就带回来一个比较好的消息,说金国同意归还宋徽宗的遗体和赵构自己的生母韦贤妃,甚至还愿意归还河南之地。这真是太好了,如果能够一兵不发就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那么这样一条和议,怎么也谈不上卖国。绍兴八年到九年,双方军队都按兵不动,而使者来往不断。谈出来一个结果是:金国第一步先归还陕西、河南之地,其他的再议。赵构高兴坏了,下诏大赦,犒赏群臣。而此时的主战派,对这个和议是不满的,岳飞就上书说:“金人决不可信,和好决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为后世之讥”。对此,我认为这是岳飞的不对,你凭什么一口咬定金人不可信呢?这个时候,从国家利益出发,没有任何理由反对一项如此有利的和议,通过战争不见得能够取得比这个和议更好的结果。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宋金两国真的按这个和议执行了,那么秦桧绝算不上奸臣,岳飞当然也不会有不白之冤。可是,事实却就是那么无情。
赵构已经派王伦到开封去谈怎么交接的事了,然而却没料到金人真的如岳飞所言,推翻了原先达成的和议。为什么?是金人一开始就在忽悠南宋政府吗?是金人的缓兵之计吗?不是。原因是金国发生了政变。原先的当权者主和派首领挞懒被杀,以兀术为首的主战派掌握了金国的军政大权。主战派掌权,当然不会同意签定一个这么有利于南宋的协定,而且还要一举灭南宋。果然,第二年,也就是宋高宗绍兴十年、金熙宗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兀术率军分东、中、西三路大举南侵,西路撒离喝进攻陕西,东路聂黎孛堇进攻山东,而中路则是由兀术亲率十万精兵从开封南下。面对金国的突然毁约和大举进攻,南宋诸军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积极应战。例如,宋将刘錡本来是去接收洛阳的,走到半路上遇上了金军南下的主力,但是刘錡并未闻风而逃,反而在顺昌城(今安徽阜阳)与兀术的精锐“铁浮图”展开激战,大败金军。就在此时,岳飞的援军也赶到了,一时间收复了河南许多州县,中原大震。就在这年的七月,与兀术的主力大军在郾城展开决战,兀术所率金军崩溃。这就是著名的郾城大捷。此战之后,岳飞乘胜进军,又与河北反金武装取得联系,一时间各地豪杰纷纷起义,响应宋军。而同时,兀术不得不退守开封,甚至将金银珍宝尽数运往北方,准备撤退。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十二道金牌令岳飞班师的事情。岳飞只好放弃所攻占的领土,回到武昌。岳飞一退,金军又来。绍兴十一年的正月,金军渡淮河南下。张俊、岳飞、刘錡、韩世忠、杨沂中、关师古等将率军反击,又几次打败金军。特别是拓皋之战,刘錡、杨沂中等再次大破兀术。据《宋史》记载,此战宋军死者九百人,而金军死者以万计。这个可能是夸张,但也肯定不是空穴来风。但是,就在这场大胜之后,赵构、秦桧等人依然下令不许乘胜北进,各军回原先的防区。这一时期,在中原地区宋军对金军是胜多负少,而在关中同样如此。吴璘率军在扶风大破撒离喝,到绍兴十一年又收复了秦州及陕右诸郡。这个时候,究竟谁强谁弱?我们看看金人自己是怎么说的就明白了。跟随兀术南侵的大将韩常在论南北战事时说:“今昔事异,昔我强彼弱,今我弱彼强,所幸南人未知此间事耳。”就在绍兴和议签定的第二年,公元1142年的八月,金熙宗叹道:“今之大金,非昔之大金矣。倘宋朝有志恢复燕云等路,汉军纵不南归,岂不北走哉!”
就在这种金人已无力南侵甚至已有放弃中原之心的情况之下,赵构、秦桧自毁长城,以“莫须有”的罪名,杀了岳飞,并同时罢免了韩世忠,与金国签定了前面所讲的绍兴和议,屈膝求和。
如果还有人认为绍兴和议是正确的、是有功的,理由大概只有这么两个。其一,连年征战军费太大,南宋当时的经济状况已无力支持战争,只能言和。其二,和议在主观上虽然是有问题的,但在客观上却给南宋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二十年的和平来之不易。我认为,这两个理由似是而非,根本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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