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生计,跳行建筑业》
第46节

作者: 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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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清楚建筑法的说法,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须把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手里,如因发放不到位,仍有民工没有拿到应得的工钱,总包是有责任的。但是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味地怪到总包头上。
  ‘那好吧,我先核实一下情况,你们先等一会儿。’
  我出来给他们提到一个中间人打电话
  ‘喂,穆楠,我辛得志,去年,你干过一个机场附近的办公楼工程吗,干五项的是你找的吧?’
  ‘是呀,怎么了?’
  ‘有个干钢筋的来要账,说是五项的头还欠他钱。’
  ‘都结清了,还录像了呢!’穆楠说。
  ‘你现在方便吗,最好来一趟。’
  ‘我马上就到。’
  过了一会儿,穆楠来了,大概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我要求穆楠提供有关凭证,他说他有。回头我又回到六楼的小会议室跟齐、王二人说,明天下午再来吧。
  次日穆楠拿来一个字据,上面的日期是七月一日,有姓赫的和姓周的签字,还有一段文字,写到:工程款已结清,如有拖欠民工工资,和公司无关,由他们承担全部责任。
  齐、王二位下午早早就到了,姓王的还带来了他儿子。我问姓齐的,‘每次工程款都是姓赫的给你?’
  ‘是的,你们也是这么约定的,工程款由他向你支付,是吧?’
  ‘是。’
  ‘那也就是说,你们的口头协议也是这么约定的,由他支付给你工程款,你也认可了,是吧。总共多少钱?’
  ‘十九万多。’
  ‘给过一些了,是吧?’
  ‘就剩五万八了。’
  ‘你看,你们已经有过几次付款,他给你钱,你也收下了,也就是说你认同了从他那里领取工程款的这个约定,又是他给你打的条子,那你就应该找他要才对呀!’
  陪着要钱的王某说话了,‘反正是给你们公司干活了,不给钱我就把我妈接来,住到你们老总……老总……办公室,看他给不给钱。’他有些磕巴。
  ‘条子上写的很清楚,你只好找姓赫的,我处理不了。然后他们气哼哼地上楼找老总了。他们刚离开办公室,常总给我来了电话,问我这钱到底应不应给。我断然地回答:和咱单位没关系,可以告诉他直接找姓赫的就行啦。然后他告诉我叫保卫把他们哄出去,我立刻跟保卫传达了常总的指令,然后他便召集机关几个年轻一点的人去劝他们离开公司,其间发生了口角,经过一番争执,他们骂骂咧咧地走了。

  原本这件事到此就可以收尾了。据我了解,他曾到劳动局去过,因为举证材料属个人账目关系不予受理,建议他去法院,他也去了,法院的人说了可以立案,但是传票发不到本人手里,超过五十天就失效了,等于没有意义。我猜测这个姓齐的不知怎么认识姓王的,还号称是亲戚,就是那个姓王的还声称常总是他二哥,他可能是打保票说能要来钱,也许私下他们有什么默契。然而事情有变了,常总等他们走了之后来到我的办公室,说了一些和刚才态度正相反的话,我闻到了他说话中的酒气,看来中午是喝了,然后他上楼了。

  我在办公室点了一只烟,刚吸了几口常总打电话跟我要了姓齐的电话,我从手机里调出号码,起身直奔他的办公室……
  接下来辛得志讲述了后续发生的过程:
  事物的规则蕴含着潜定律,有时则有不解之玄妙,使人陷入迷茫。倘若系人为设计的故弄玄虚,必然有其不便明示的心机在里面。辛得志终于有些明白了,任何事均不要只看表面,一定要有深度地感悟,不然他就会费了牛劲干了蠢事,何况他又是多么睿智的一个人哪!经过几番交手之后,便探明了对方的底数,原来是有备而来,绝非等闲之辈啊。如此这般,辛得志心中有数了,他知道砝码该偏向哪一边了,即便是违心的事他也不能抗拒。

  常总看到他写的号码,立刻用座机给当事人打了电话,称他刚听发生争执的事,然后说了些和稀泥的话,并严厉地通知他第二天上午再来一趟,一个人来,找辛得志说明情况,企业一定会负责的。然后常总对辛说:你听清我跟他说的话了吗,你不解决好,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能激化矛盾,要处理好。辛回说:他知道怎么办了。常总还加重语气说承包人发放人工费不到位是有责任的,你直接给他打电话说有人上丨访丨,因为欠付工资,问他怎么办,看他怎么说,然后你告诉他这事得向领导汇报,等等,工资发放不到实际干活民工本人手里,他是不能推脱责任的。

  果不其然,第二天他们又来了,公司的小车司机进屋跟辛得志说了。辛得志说没事,是昨天通知他来的。过了不大一会儿,辛接到常总的电话,他去了他的办公室,常总交待了几句,辛起身跟齐说,“你到我办公室吧!”
  出门的时候,辛得志郑重地告诉齐某,“你一个人跟我来,否则我不受理。”就在刚才辛得志到常总办公室来的时候,他注意到了那个姓王的坐在走廊隔壁的套间,他视而不见地就进屋了。
  辛得志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直言不讳地告诉他要提供情况说明、记工单、花名册、工资单等材料,然后他问了一个关键问题
  “七月一日发工资那天你在现场吗?”
  “在。”
  “条子上说工资结清,你为什么不要钱呢?”
  “是,我提出赫欠我5.8万,不解决不能发。”
  “结果还是发了,你拿到钱了吗?”
  “赫跟我说三天之后就给我钱。”

  “你同意了?”
  “他那么说,我哪好意思不同意呀!”
  “三天之后给你钱了吗?”
  “没有,他说一个星期吧,可是一个星期也没给,然后就是今天推明天,明天退后天,到现在也没给上,一年多了连人影都摸不到了。”齐某怯声怯气地说。
  “看你这事办的,咳!”辛得志没有再说别的,其实在他的心里已经清楚了事情的脉搏,有些话不好深说了,对方心里也是明镜的。最后辛得志说,“你去准备东西,这事也不是急的事,你得容我空,怎么处理我会告诉你的。”就把他打发走了。
  此事本应还有接续,会往下进行,不过已经有了眉目,处置起来也不复杂。涉事承包人是北京人,接下来紧要的是需要辛得志联系他,看他有什么说法,如果能来一趟东方建设集团当面谈是最好的,好在公司帐上还有他的钱可以控制。
  归根到底,这件讨薪事件应该说是让齐某给钻了空子,现场发放工资时他是在场的,如果没有他答应姓赫的口头允诺,工资是不会由承包人发给赫的,结果他找不到人要钱了又来黑总包单位了,真不地道!
  做劳务管理工作不同于做其他的,都是烦心的事,如果都能按规程办理倒好了,就怕有领导在后台指挥,势必会干扰办事人的思路,还得被迫按着他的意志做出符合他心理接受的处理决定,即便是不妥的。
  鉴于辛得志背负的担子过于不确定性,一年之后他正式提出调动工作岗位的申请,事先虽口头跟领导打过招呼,一直没有应允,没办法他出此下策,以文字方式呈上。就在这个节骨眼,辛得志的一个熟人介绍说荣升集团公司拟招用管理人员的信息,他才铤而走险到此应聘,从此他的职业生涯也翻启了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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